四 拆除4.1拆除腳手架前的準確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線、連牆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2應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3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4.2拆除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2連牆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2步,如高差大於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3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後一根長立杆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後,再拆除連牆件;4當腳手架採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加設連牆件及橫向斜杆加固。4.3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各構配件嚴禁拋至地面;2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並按品種、規格隨時碼堆存放。5 安全管理5.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方可持證上崗。5.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5.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5.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裝置。5.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5.6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杆件的設定的連線,連牆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積水,底座是否有鬆動,立杆是否懸空;扣件是否鬆動;腳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5.7在腳手架的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掃地杆及連牆件。5.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相鄰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5.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5.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誌,並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四 拆除4.1拆除腳手架前的準確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線、連牆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2應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3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4.2拆除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2連牆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2步,如高差大於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3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後一根長立杆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後,再拆除連牆件;4當腳手架採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加設連牆件及橫向斜杆加固。4.3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各構配件嚴禁拋至地面;2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並按品種、規格隨時碼堆存放。5 安全管理5.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方可持證上崗。5.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5.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定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5.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裝置。5.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5.6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杆件的設定的連線,連牆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積水,底座是否有鬆動,立杆是否懸空;扣件是否鬆動;腳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5.7在腳手架的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掃地杆及連牆件。5.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相鄰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5.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5.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誌,並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