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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58名字不會變

    不能用毆打這個詞,要用殘殺,沒死是被害人命大,不是犯罪嫌疑人沒有故意殺人。這種無目的殘殺更應重判,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和極其惡略和極其恐慌的影響,應按謀殺罪論處,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再加猥褻婦女。揪出連帶涉黑涉惡犯罪嫌犯。

  • 2 # 天高任鳥飛9319

    一個母親的復仇,說的好,你們什麼也做不了,這種事情還會發生的,那種無奈體現了對印度司法的失望,最後還是有良知的警察說,拿我的警槍殺了他,不然你也會犯法,天理自在人心。

  • 3 # 水墨玲瓏37069

    問得就好笑,一眾百姓想怎樣能行嗎?國家有國家的法度!只要法心正,持法嚴,沒有瀆職沒有罔顧,行兇者自會得到該有的宣判!我們拭目以待!

  • 4 # 子皙1

    要想真相大白,就異地警方調查此案,以防受害者及施暴者調包,現場採血作DnA比對。讓法治有尊嚴,安撫華人民心。

  • 5 # 太白清風gj

    我想說:

    囂張男罪有應得,

    夜店女忍辱躲藏。

    激民憤同仇敵愾,

    市婦聯為爾主張。

  • 6 # 土娃子看熱鬧

    只想對禽獸說:你攻擊女人手段殘忍,犯的著這樣暴打女人嗎!你26次擊打女子頭部,女子只是軟組織受傷,我是肯定不信,畜生你突然襲擊路人,遲早此種事情掄在你自己頭上,狠角色在等著你畜生。

  • 7 # 自然界

    大連施暴案中,犯罪嫌疑人往死裡打女孩,就應該把犯罪嫌疑人也往死裡判,被打女孩沒被打死,沒被打成重傷,那是女孩命大,不能因為女孩命大而讓罪犯撿便宜。判罪犯死刑,無論是槍決還是注射,按正常情況配備子彈或注射藥物劑量施刑于罪犯體內,然後看他命大不,他若命大仍然活著,那就留他一條狗命,他若命不大死了,那就算他罪有應得。

  • 8 # 國泰民安231397297

    沒有人性、人唸的禽獸!

    只是穿著與人相同的衣服,就這麼一個相同點!

    進入社會也是臭味熏天、一隻腐臭的鼠狼之遺!

    看之噁心,瞄之嘔吐!

  • 9 # 謙陌411

    這隻牲口哪一拳不是奪命的?受害人沒有死是萬幸被媒體輕描淡寫的說輕傷出院,請問有人信嗎?打黑除惡的警察叔叔在幹嘛呢?

  • 10 # 肥胖西瓜

    這樣都能一天內離開醫院?這女的是從小練武功的嗎,估計就是李連杰,被這樣打法,也要住上個個把月醫院吧,不是這個女的是超人,就是警察裡面吃了什麼問題了,如果輕判,要好好查查這個警察系統內部是否有涉黑包庇黑社會的渣子

  • 11 # 魚果很酸

    這輩子,世上容不下你這種人渣了!換一世吧,如果有來世的話!我心很痛,世界上有這種喪心病狂的人。一個過路人都會慘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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