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戀愛放在第一位,那你就應該好好珍惜你現在身邊的人,以結婚為目的,兩個人一起共同經營以後的生活,如果是工作為重,個人認為那樣的你更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懂得為了以後的生活而奮鬥,往往說的振振有詞,但是現實生活中的自己卻迷茫不堪。
或許這就是成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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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話清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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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芳同學
二十歲早已離我而去,如今我已經是一個半百的老人,只能寫一段回憶錄了。
二十歲的時候工作還算順利,感情生活還處在朦朧的狀態,談不上順利,也談不上不順利。
我二十歲的時候已經高中畢業,那時候工作不好找,我先是去了小吃部打工,每天早晨五點就要從家裡出來,走半個小時左右才能到店裡。
那裡的工作不累,就是忙了些,老闆娘對我挺好的,讓我負責付貨收錢。
那是一家早餐店,早上人特別多,都是先吃飯後付錢,那時候年輕,記憶力強,顧客吃了飯付錢的時候,我立刻就能說出他該付多少錢,從沒差過。
我記得有一個顧客吃了飯沒付錢就溜走了,他一定以為人多,我根本記不了那麼準確,他沒想到過幾天又來吃飯的時候,我立刻就讓他把前幾天的飯錢付了。
老闆娘放心的把這個重要的工作交給我,我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
因為每天要起早,離家遠,媽媽不放心,不讓我在那裡工作,就離開了那裡去了別處。
我去了瓦廠,廠長是家裡的老鄰居,我乾的又是很清閒的工作,做的是保管架工作。
保管架就是晾曬瓦的地方,每天把上面的草簾子開啟,晚上再蓋上,工作很輕鬆,白天還可以躺在曬瓦的棚子裡躺一會兒。
那時候的工資很低,每天是一塊五毛七分錢,幹滿一個月只有四十多塊錢,第一個月發了工資,給媽媽和自己各買了一件衣服,還有五斤蘋果。
想起自己的二十歲,不由得開始懷念有媽媽的歲月,有媽媽的生活雖然貧窮,卻很溫暖、幸福。
如今我早已經做了母親,知道了不養兒不知父母恩的含義,我多想再回到二十歲,看看媽媽飽經滄桑的臉,再為母親做一頓可口的飯菜,再叫一聲:媽媽。
現在的我二十二了,還在學校學習。
感情算順利吧,談了三年,雖然也吵過鬧過,但最後還是選擇一起走下去。
工作上呢,我的工作就是平時有課上課,沒有課看劇等一系列娛樂活動。說實話我很迷茫,對未來很迷茫。感覺沒有一技之長,我想我需要去學習,還有做什麼事都要堅持下去。把證都考下來,前幾天看到有什麼道理是畢業後才懂得的,其實對我還是很有感觸的。
希望自己可以好好的,過好最後的大學時光,不要讓自己的青春太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