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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蔡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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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要喝茅臺
每次在計提當月工資的時候,按當月工資總額的2%計提工會工會經費、按當月工資總額的2.5%計提職工教育經費,使用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時,據實衝減已提取的應付職工薪酬。
案例:某月公司職工工資總額100000萬元。應計提工會經費2000元、職工教育經費2500元。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間接費用 1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2000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2500
使用時:當月發現工會費用1000元、職工教育經費500元。
工會組織節日文藝活動,花費工會經費1000元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職工報銷職業教育培訓費500元: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總結為了確保工會能有經費運轉,工會法規定,在每次計提工資時,按工資總額的2%提取工會經費,並在當足額上繳至工會專用賬戶。
(實際工作時,很多企業並未設計工會經費專戶。如果有設定專戶的計提時的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2000元
貸:其他應付款 2000元
上繳時:
借:其他應付款 2000元
貸:銀行存款 2000元
工會專戶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工會經費專戶 2000元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2000元
工會專戶使用工會經費1000元時: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工會經費專戶 1000元)
如果工會未設定專用賬戶的,可以將提取的工會經費反應在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科目,實際發生時,衝減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科目。
我談談自己的一點看法吧,算是和大家共同學習。
目前,企業涉及的工會經費收入主要是企業按照《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總工辦發 〔2017〕32號)規定收取的工會會員的會費收入和撥繳經費收入。
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依照全國總工會規定按本人工資收入的5‰向所在基層工會繳納的會費。
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依法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中的留成部分。
一般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計提的工會經費按照一定比例上繳~上級工會組織。未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一般全額上繳上級工會組織,再有上級工會組織按比例返還給企業。
比如某企業已成立工會組織,當月工資總額為10萬元,按規定計提工會經費為2000元。上繳40%,60%劃撥給本單位工會。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2000
貸: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1200
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800
上繳撥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1200
其他應付款——上級工會800
貸:銀行存款2000
本企業員工上繳的工會經費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
撥付給本企業工會組織時
借:其他應付款——單位工會*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