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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批捕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的通報一出,立馬在朋友圈裡刷了屏。新聞後面的評論,清一色的支援,既有首戰告捷的歡呼,也有對未來判決的期待。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正義有時會姍姍來遲,但絕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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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燕子吃小魚

    如果我有這個許可權,並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處置高俊芳的話,我不會判她死刑。

    就這個問題而言,我們暫且先不考慮高俊芳以外的人或者組織,只討論高俊芳本人。那麼,我會首先找十條狗,讓它們每個都咬一口高俊芳,而且,每咬一口,就給她注射長生生物生產的狂犬疫苗。十次之後,安排對她的全國遊,額,不是,應該是遊街。而且,最主要的地區會是山東,一條街一條街的遊。當然,安保措施是一定要做好的,隨身還要配備醫療人員……

    我都有點佩服我自己了!你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 2 # 義良8

    如果是我處置高俊芳一案

    1.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從內到外從前到後順藤摸瓜一個不放!全部抓捕歸案!依據法律判刑!

    2.沒收全部收入與家產給她家人留一套房產和10萬元生活,企業允公!

    3.對高俊芳依據百白破傷害兒童罪!製造假狂犬疫苗罪!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罪!反人類罪判刑定罪!

  • 3 # 劍茗話旅行

    天底下可惜沒有如果,如果僅是個空泛詞,人們對此只是笑笑而已!“如果”確實存在,能讓我處理,我還是傾向於判處死刑為好!儘管人類發展到如今文明的程度,但犯罪分子對我們文明嗎?他們用貪婪的雙手毀滅著人類,我們豈能袖手旁觀,心慈手軟,假如我們用慈善的態度對他們,那就是對犯罪分子的縱容,說的嚴重點,你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幫兇。

    高俊芳事件確實性質惡劣!問題嚴重!她為了攫取高額利潤,草芥人命,棄兒童生命於不顧,製售販賣假疫苗,坑害無辜的下一代是一種什麼行為?我們對此能聽之任之,讓她消遙法外,胡作非為嗎?不能!絕對不能!連日來,全國廣大網民義憤填膺,群起而攻之,要求處以極刑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這就是人民的心聲!正義的心聲!

    對高俊芳處以極刑,並沒收全部財產,以儆效尤!這既是網民的呼聲,也是我個人的心聲!

  • 4 # 西涼龍馬

    第一:我不會以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罪 起訴,因為她生產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和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關的藥品!是藥品!所以,我會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她!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

    第二,將她名下財產以及直系親屬(如丈夫、兒子、女兒)名下財產,進行拍賣,所得款項公佈於社會,積極主動對注射疫苗的孩子進行賠償,解決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對中國產疫苗的恐懼心理;

    第三:對犯罪嫌疑人及其近親屬,實行市場禁入,以後她及直系親屬絕不能再進行任何種類、形式的商業活動,不許開辦任何企業……

  • 5 # 打虎拍蠅

    調查這類案件,說句實話,筆者還是有些經驗的,如果將此案交給我全權處置,我會這樣做:

    1、一是要搞清楚長春長生的所有違法犯罪事實,而不是就事論事,除了目前已經披露的百白破疫苗、狂犬疫苗外,其他疫苗有沒有問題,這也是社會大眾非常關心的問題;

    2、據說長春長生去年有5個億的公關費用,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線索,這個錢是怎麼分配給業務人員的,業務人員又是怎麼去公關的,公關哪些人的,這些都必須一一查清,斬斷後面的利益黑手,才能還大家一個安全可信的疫苗;

    3、對長春長生的改制情況進行回頭看,瞭解改制的背景、為什麼改制給高俊芳而不是出更高價錢的其他人,這個也是社會大眾關心的問題,必須調查清楚;

    4、將調查到的長春長生的違法違規情況提供給有關部門,為長春產生的退市提供事實依據;

    5、向有關權威部門徵詢假藥與劣藥的區別,這關係到對高俊芳是以“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還是“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進行起訴,二者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前者的最高量刑是死刑,而後者是無期徒刑,這也是社會大眾關心的問題,所以必須慎重!

  • 6 # 聶小樓

    謝謝邀請!如果我有權利處置高俊芳,我會在她臉上刺上“賤人”二字,然後把她削成人棍,期間再派醫護人員治療照顧她,不讓她死去,讓她舒舒服服的活著,然後押著她全國遊街,沒收她的全部財產,再將她的三族發配到新疆種樹,今後她家後人掙的財產都要全數捐給國家貧困地區。只有這樣才能平息人民的怒火。對這種人不能有一絲憐憫。一定要罰的夠狠,才能起震懾作用。

    高俊芳此人,罪大惡極!害我千千萬萬中華幼兒!其行之惡,天地難容!當年抗日戰爭時期,華人都說日本人要滅我們的種,可是,在我看來,要滅我們種的是高俊芳之流,高俊芳坑害我們中華民族的後代,其危害甚於歷代釘到歷史恥辱柱上的漢奸,漢奸最多是想亡我們的國,而高俊芳卻想亡我們的族!對高俊芳怎能不用重典!怎能讓高俊芳的家人繼續拿著坑害我們孩子的錢做富家翁逍遙度日?高俊芳做下如此獸行,已經枉為一個人了,這種人凌遲處死都是對她的寬容。高俊芳應該感謝自己生在了現代法制社會,如果在古代,株連九族是跑不了的。

    最後,作為一個升斗小民,筆者是無權處置高俊芳的,但是筆者還是希望有關部門重判高俊芳,建設法制社會是正確的,但是對有些畜牲是不用講法制的。

  • 7 # 憤怒野虎

    若果我來處置長生物董事長高俊芳,會首先考慮死刑。而且,在考慮死刑之前,充分調查長生生物其它疫苗及批次情況。以及,這些行業,可能存在的“潛規則”情況。

    長生生物公司製造的疫苗,除狂犬病疫苗之外,百白破疫苗也存在造假行為。如此大規模造假行為,說明從高俊芳為首的領導層,都存在惡劣的造假製作情況。

    狂犬病疫苗,是阻止被疑似患狂犬病的貓狗咬傷,用來注射體內,使體內產生抵抗狂犬病毒的抗體,從而達到保護身體健康的惟一方法。狂犬病發之後,根本無藥可治,100%死亡。而且,病人死亡之前,神志不清,有類似瘋狗狀的痛苦表情,給親人帶來極端恐懼和悲傷。還有,發病的病人,咬傷或抓傷其它人或動物,也有傳染髮病情況。

    百白破三聯疫苗,是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三種傳染病的三聯疫苗。這三種疾病,若發病,目前也沒有有效藥物治療。

    狂犬病疫苗,百白破三聯疫苗等,是人們預防惡性傳染病的最有效藥物。對這種疫苗造假,等於剝奪人生存的惟一救護機會。其嚴重後果,比販賣毒品還重。引發的恐慌,影響深遠。對於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這種不法奸商,槍斃她一百次,都不算少。判她死刑,是較好方法,也震懾那些撈取帶血金錢的奸商。

  • 8 # 代古拉K

    因為長生事件已經演變成公眾事件,華人對疫苗問題的積蓄的所有不滿都發洩到高俊芳身上,絕大多數包括我都希望從嚴、從快、極刑!

    但是法院講的是證據,以事實為準繩,第一、必須徹查長生從高俊芳如何上位、企業改制、上市、經營、生產、銷售等全部過程,整理高俊芳的第一手違法證據!包括是不是製造假藥還是劣藥?只要有一批次假藥就能定罪!

    第三、收集問題疫苗給受傷家庭的數量,以及建立跟蹤機制,因為受傷害程度、數量也是法官判決的依據!

    只有極刑,才能震懾疫苗行業其它廠家!才能順應自然!

    第四、從曝光的企業推廣費幾個億來看,已經涉嫌行賄,不正當競爭,從企業同行收集相關證據!

  • 9 # 通城丹妹

    從目前來看,能夠“處置”高俊芳的只有長春警方,包括偵辦疫苗案的刑偵民警與負責羈押的看守所民警。

    目前警方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向檢察機關對於高俊芳等人進行提請逮捕,這說明該案距離最後的審判有前進了一步。

    對於這一結果,從目前公眾的反應來看,普遍的看法都是覺得涉嫌的罪名與高俊芳的惡行不想匹配。生產、銷售劣藥罪在刑法中最重的懲罰也僅僅是無期徒刑,對照高俊芳的行為有畸輕之嫌。

    高俊芳與她的長生生物在生產關乎人命的疫苗中大肆造假,這種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黑心腸、壞心眼,而是不折不扣的喪盡天良、泯滅良知。

    長生生物所生產的水痘疫苗、百白破疫苗其接種的人群都是嬰幼兒,如今這些原本預防疾病的良藥卻突然變成了害人的劣藥。除此之外,原本用來救人性命的狂犬病疫苗長生生物同樣毫無顧忌地進行造假,人命在金錢面前顯得如此的不堪。

    在高俊芳的眼裡公眾的健康乃至生命都是可以漠視的,如今她的惡行昭然天下,公眾內心一時之間無不充斥著不滿與憤怒。

    作為一起被全華人民高度關注的重大案件,負責偵辦此案的民警其壓力之下可以想象,但正因如此才要奮勇向前,傾盡全力辦好此案,而不能僅僅點到即止,必須深入調查,挖掘高俊芳等人更所的違法犯罪事實。

    一方面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訊方案,加大提審訊問的力度,爭取個別突破,然後全面開花。另一方面要發動群眾獲取線索,同時全面細緻地收集本案的一切涉案證據。以此來讓高俊芳等人在最後的審判中獲得重罰。

    除卻辦案民警外,作為負責羈押高俊芳等人的看守所民警也要有所作為。首先,對於高俊芳等人的羈押監市要精心“挑選”,所謂的精心並不是給予特殊照顧,而是防止出現“自殘自害”逃避處罰的行為。其次,要在高俊芳等人的身邊廣佈耳目,利用耳目的立功之心,爭取發掘高俊芳等人更多的涉罪線索。

    處置高俊芳既要依據客觀事實,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同時也要傾聽民聲民意,無論誰來處置本案都應儘量做到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經得起民眾的監督!

  • 10 # 邕城小龍

    我們都知道“死刑”是呼籲最高的處置方式,然而是我判的話不會立馬判她死刑,因為就這樣槍斃太便宜她了。我會去找一條帶有狂犬病毒的流浪狗來“不小心”咬它一口,然後給她注射長春長生的狂犬疫苗,注射完了繼續扔回牢裡。接著對她說一句“你之前不是很牛逼嘛,不是說一年掙幾個億嘛,沒有什麼擺平不了嘛,現在你倒是拿錢來擺平這個狂犬病啊,看你所謂的錢能不能救你”對待這樣的人就該讓她自食其果,讓她活在每天擔心狂犬病隨時爆發的日子。 你以為這樣就完了嗎?當然沒有,我還會沒收她的全部家產,凍結她所有的資金。然後拿著這些資金去補償給那些注射過假疫苗的人們。還有立馬把她兒子,老公,兒媳抓捕歸案。家族企業,說他們什麼都不知情是不可能的。判決和高俊芳一樣。 還有長春長生所有的相關人員全部抓起來嚴格審問。長春長生這次事件的爆發,起因是一個員工嫌工資太低了所以舉報,說起來也是蠻諷刺的。但是透過這個舉報,我們也知道,裡面很多的員工和高層都知道疫苗不合格,但是沒有一個良心發現舉報,都是在助紂為虐。唯一這個舉報的也不是因為良心發現而站出來的,所以這個一樣要受罰,雖然她功大於過,但是適當的懲罰還是要的。 最後如果可以,我希望法律對於這種危害公眾安全的重大事故,做到零容忍,嚴懲。直接判死刑,無期徒刑不可探監,不可減刑。因為我們誰也不想有下一個長春長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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