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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5514793451

      半群是一個二元運算的代數系統。  設V=<S,*>是代數系統,*是二元運算,如果*是可結合的,即a*b*c=a*(b*c),則稱V是半群。  半群定義:  定義1:對於某非空集合S,若存在S上的二元運算"*"使得對於任意的a,b∈S,有a*b∈S(運算封閉),則稱{S,*}為廣群。  定義2:若{S,*}為廣群,且*在S上滿足結合律,則稱{S,*}為半群。  定理1:設{S,*}是一個半群,B包含於S且*在B上封閉,則{B,*}也是一個半群,通常稱為{S,*}的子半群。  定理2:若{S,*}為半群,且S是有限集,則必有元a∈S,使a*a=a。  定理說明有限半群必有冪等元。  定義3:含有么元的半群稱為么半群。有時么半群也記{S,*,e}。  定理3:設{S,*}為么半群,則關於*的運算表中任何兩行或兩列都不同。  定理4:{S,*}為么半群,若對任a,b∈S,有逆元aˉ1,bˉ1,則  1)(aˉ1)ˉ1=a  2)a*b有逆且(a*b)ˉ1=bˉ1*aˉ1。  班群的例:  (Z,+),(Z,×),  (N,×),(N,+),  (Q,+),(R,×),  (Zn,+),(Zn,×)  (P(S),∪),(P(S),∩),  (Mn,+),(Mn,×),  (F[x],+),(F[x],×),  S上全體對映,對於複合,  (L,∧),(L,∨),L是格  (A*,),  A*是A中字元組成的字串,  是連線運算,

  • 2 # 思考思考的動物

    (這是關於《範疇論》一系列回答的第五篇,緊接在問題:”什麼叫做一一變換?“ 之後,小石頭將在本篇中對前面回答中遺漏的知識點進行補充。)

    先回答題主的問題:簡單來說,給集合賦予滿足結合律的二元運算就是半群,具體分析如下:

    自然數(包括零)是人類最早發現的一類數字,同時,加法運算也伴隨著自然數一併產生。將全體自然數的集合記為 N,則對於任意 a, b ∈ N 都有 a + b ∈ N,可見 加法運算 在 自然數集 中 封閉,於是加法運算就是 二元函式,

    +: N × NN, (a, b) ↦ a + b

    早期勞動人民透過實踐,還總結出,加法滿足結合律,即,

    (a + b) + c = a + (b + c)

    於是連加,被寫成:

    a + b + c

    沒毛病!

    緊接,古人有在加法基礎上發明了乘法運算,它同樣 在 自然數集 中 封閉,當然 也是 個 二元運算,

    · : N × NN, (a, b) ↦ a · b

    同樣滿足 結合律,

    (a · b) · c = a · (b · c)

    比較,(N, +) 和 (N, ·),它們完全類似,於是 數學家 對它們進行了抽象,得到如下定義:

    給定 非空集合 X,以及 X 上的 二元運算 ∘: X × X → X,如果 該運算 滿足 結合律,即,

    (a ∘ b) ∘ c = a ∘ (b ∘ c)

    則稱 (X, ∘) 為 半群,可簡寫為 X。

    (N, +) 和 (N, ·) 都是半群的 例項,再觀察還能發現,它們中分別存在 0 和 1 這樣的特殊數字,使得:

    a + 0 = 0 + a = a

    a · 1 = 1 · a = a

    於是 數學家 繼續抽象:

    在 半群 (X, ∘) 中 如果存在 e ∈ X,使得:

    e ∘ a = a ∘ e = e

    則稱 (X, ∘) 為么半群,稱 e 為么元。

    (N, +) 和 (N, ·) 也都是么半群的 例項。

    么半群的例項很多,比如:

    將,整數集、有理數集、實數集、複數集 分別記為 ZQRC,則 (Z, +)、(Z, ·)、(Q, +)、(Q, ·) 、(R, +)、(R, ·)、(C, +)、(C, ·) 都是 么半群;

    用 K₊ 表示 K 中 大於 0 的元素,則 (Q₊, ·) 是么半群,而 (Z₊, +) 只是 半群 不是么半群;

    Mn(K) 表示數域 K 上的 全體 n 階方陣,則 Mn(K) 在矩陣的 乘法運算下 構成 么半群,單位矩陣 E 就是其中的么元;

    在 任意範疇 C 中,函子的 複合運算 ∘ 也滿足 結合律,但是 複合運算 僅僅是 MorC 上有條件 的 二元元素,即,

    ∘: MorC × MorC ⇝ MorC

    必須滿足 cod f = dom g 的條件 g ∘ f 才存在,所以 (MorC, ∘) 一般來說並不是 么半群。

    但是考慮 只含有 一個物件的範疇,例如,前文中提到的 由 一個物件 R 和全體 R 上的實數函式 構成的 範疇 ,可以保證滿足條件,而 1ʀ 則是么元,於是類似這樣的範疇全體態射和複合運算構成 么半群。首次啟發,對於 C 中任意物件 A,Hom(A) 關於 複合運算 也 構成 么半群。

    函子範疇 Funct(A, B) 對於其中任意函子 F: AB,其上所有 自由變換 在 自由變換的複合運算 下構成 么半群,其中 1ғ 是么元。

    除了以上這樣已有的么半群,給定任意集合 X 我們還可以構造一個 么半群 Y,構造方法如下:

    將 X 看做字母表,其中的元素稱為字母;

    令 Y 是所有以 X 為字母的單詞的組成的集合;

    把 Y 中任意兩個單詞 x, y 拼接在一起,得到的 xy 依然是單詞,於是 將這種拼接定義為 在 Y 上 二元運算為,即, x ∘ y = xy;

    將空白 ” “ 視作字母,則有 x ∘ = x = ∘ x,將其 作為么元加入 Y;

    最終,我們就得到了一個 么半群,稱為自由么半群。

    實際的構造過程如下:

    最初 令 Y = X;

    任取 Y 中兩個元素 x 和 y,如果 xy 不屬於 Y 則令 Y = Y ∪ {xy},一直重複這個過程;

    最後 令 Y = Y ∪ {” “};

    例如:

    如果 X = {a, b, c} 則構造結果為 Y = {” “, a, b, c, ab, ac, bc, ba, ca, cb, aabb, ...}

    給定一個集合 X,以其作為字母表,我們可以構造一個 自由么半群 Y,反過來,給定一個 自由么半群 Y,我們也可以篩選出作為其字母表的集合 X。

    觀察,(Z, +) 和 (Q, ·) 我們發現,它們還有共同點:

    對於 任意 a ∈ Z,都有 b = -a ∈ Z 使得 a + b = b + a = 0;

    對於 任意 a ∈ Q,都有 b = 1/a ∈ Z 使得 a · b = b · a = 1;

    於是數學家規定,

    如果 么半群 (X, ∘) 滿足,

    對於 任意 a ∈ Y,都有 存在 b ∈ Y 使得 a ∘ b = b ∘ a = e,則該么半群 為 群,稱 b 為 a 的逆元,記為 a⁻¹。

    有了以上這些抽象的代數系統的定義,數學家就可透過研究它們得到 普遍性的 數學結論,研究 抽象代數系統 的數學稱為《抽象代數》。

    如果 兩個群 G 和 G" 之間的 函式 f: G → G" 如果 對於任意 a,b ∈ G ,都滿足:

    f(a ∘ b) = f(a) ∘ f(b)

    則稱 f 為 群同態。再 如果 f 又是雙射,則稱 f 為 群同構,並稱 G 和 G" 同構,記為, G ≅ G"。

    群同態的函式複合還是群同態;每個群上的恆等變換是群同構。

    於是,以 全體群作為物件 與 群之間的 全體 群同態作為態射,組成 一個範疇,記為 Grp

    考慮 函子 F: GrpSet,它將 Grp 的每個 群 X 對映為 Set 中的 集合 X,Grp 的每個 群同態 f 對映為 Set 中的 函式 f, 我們稱這類函子為 忘卻函子。

    群是不能為空的,最小的群是隻含有么元 e 的群,稱為 平凡群。在 Grp 平凡群 既是 初始物件 又是 終止物件,故 它是零物件。

    設,e" 是 G" 的 么元,定義集合:

    Ker(f) = {x ∈ G | f(x) = e}

    稱 Ker(f) 為 f 的同態核。

    那麼,我們如何 將 同態核 的概念 用範疇的語言來表示呢?

    顯然 Ker(f) ⊆ G,因此存在 含入對映對映:i: Ker(f) → G。

    可以證明 Ker(f) 是一個群,而 i 是 群同態,故 Ker(f) 是 Grp 的物件,i 是 Grp 的態射。

    又可以定義 常值群同態 z : G → G",z(x) = e",這樣就有了:

    zi = c

    zi = c

    即,

    zi = fi

    這滿足等子的條件。於是只要能保證 z 的存在我們就可以利用等子來 表達 同態核。

    先看 z 是一個什麼東西?

    由於 z 是 常值 的,於是 z 是 常態射,同時不難發現 z 還是 餘常態射,於是 z 是零態射。

    經過數學家研究,發現如下定理:

    如果 範疇 C 中存在 零物件,那麼對於任意物件 A,B 必然存在唯一的 零態射 z:A → B。

    (由於篇幅有限,定理證明略。)

    這樣,我們就可給 同態核 下如下定義:

    在有 零物件 的範疇 C 中,對於任意 態射 f: A → B,設,z 是 A 到 B 的 零態射,稱 f 和 z 的等子 為 f 的核,記為 ker(f)。

    我們還可以定義 核的 對偶概念:

    在有 零物件 的範疇 C 中,對於任意 態射 f: A → B,設,z 是 A 到 B 的 零態射,稱 f 和 z 的 餘等子 為 f 的 餘核,記為 coker(f)。

    Grp 中 群同態 f 不講 餘核,餘核 是 另一種 抽象代數系統 模 中 關於 模同態 的概念。

    末尾,我們來聊一下,霍姆函子 Hᴀ, Hᴬ: CSet,A ∈ ObC 的一些有趣特性。

    給定 C 中的 任意 滿態射 f: B → C,如果 對於任意 態射 g: A → C 都有 h: A → B,使得

    fh = g

    則 Hᴀ(f): Hom(A, B) → Hom(A, C) 一定是 滿同態,反之亦然。為什麼呢?

    由 fh = g 知 Hᴀ(f)(h) = g,即,對於任意 g ∈ Hom(A, C) 都存在 h ∈ Hom(A, B) 使得 Hᴀ(f)(h) = g,這符合 滿射的 定義,於是 Hᴀ(f) 是 滿同態。

    這個推理過程可逆,因此 反之亦然。

    類似地,給定 C 中的 任意 滿態射 f: C → B,如果 對於任意 態射 g: C → A 都有 h: B → A,使得

    hf = g

    則 Hᴬ(f): Hom(C, A) → Hom(B, A) 一定是 滿同態,反之亦然。證明和上面的類似。

    如果 對於 C 中的任意 兩個 不同態射 f, g: B → C, f ≠ g,都有 h: A → B 使得

    fh ≠ gh

    則 Hᴀ 一定是 可信函子,反之亦然。為什麼呢?

    由 fh ≠ gh 知 Hᴀ(f)(h) = Hᴀ(g)(h),故 Hᴀ(f) ≠ Hᴀ(g),於是得到:f ≠ g ⇒ Hᴀ(f) ≠ Hᴀ(g),其逆反命題為:Hᴀ(f) = Hᴀ(g) ⇒ f = g,這符合單射的定義,所以 Hᴀ 在每個 Hom(B, C) 到 Hom(Hᴀ(B) = Hom(A, B), Hᴀ(C) = Hom(A, C)) 上 都是 單射,因此 Hᴀ 是 可信函子。

    這個推理過程可逆,因此 反之亦然。

    類似地,如果 對於 C 中的任意 兩個 不同態射 f, g: B → C, f ≠ g,都有 h: C → A 使得

    hf ≠ hg

    則 Hᴬ 一定是 可信函子,反之亦然。證明和上面的類似。

    下一篇回答,小石頭將會介紹 範疇論 中的 最華彩 樂章——伴隨,盡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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