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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林悟道《韓非子-奸劫弒臣》第三十三章 毀士

    紅林悟道《韓非子-奸劫弒臣》上一章中韓非子講了法術之士的處境,可以說是危機重重,但韓非子永遠相信依法治國是國家的希望所在。法家的依法治國論在當時社會地位不高,不是社會的主流思想,還遭受到眾人的誣陷,淹沒在世俗的各種輿論中,就是這樣一種很不受人待見而且受人誹謗誣陷的境況下,法術之士還想在嚴厲的君主面前求得平安,這是很困難的。言下之意,法術之士性命攸關。在與世俗的對抗中,法術之士觸動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或是讓大多數不法之人受到了嚴懲,所以這樣的學說自然不會被大多數人接受,自然會遭到誣陷,依法治國的學話也就這樣被淹沒在當世之言中。世俗之眾絕不會讓法術之士繼續下去,會使出殺手鐧來阻止法術之士的行為。最厲害的殺手鐧就是讓君主殺了法術之士。韓非子也感覺到了危險,所以才有“幾不亦難哉!”的感嘆,更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顯於世者也。”的自我認定。

    韓非子還是走不出歷史的侷限性,最起碼這時他還認為君主有絕對的生殺大權。這與他的依法治國論是相違背的,在依法治國論中,君主是要依據律法來執行權力的,也就是說君主的權力是受到律法的約束與限制。這時韓非子講了楚莊王之弟春申君聽信妾的讒言殺害兒子與正妻的故事,故事聽起來老套,卻能發人深思,甚至細思極恐。只因聽信了一句讒言,春申君就殺了自己兩個至親的親人。想想,不受限制的權力是有多可怕,不受禮教的思想更可怕。

    韓非子講完春申君的故事後,深思到“從是觀之,父子愛子也,猶可以毀而害也;君臣之相與也,非有父子之親也,而群臣之毀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賢聖之戮死哉!”意思是由此看來,父親愛子,尚且會因誹謗而加害,君臣之間沒有父子關係那樣親密,而群臣的毀謗更不只是一個妾的搬弄是非所可比的,無怪乎賢人聖人要遭到殺害了!。三人成虎,眾口爍金的故事又上演了,可見實事求是的精神是多可貴,是可以救人性命的,有什麼比救人性命還可貴的。

    看到這裡,我們就明白了為什麼在歷史的長河中有那麼多的賢人志士死去,他們不是死於敵人的槍口而是死於讒言。人言可畏,漢語成語, 言:指流言蜚語;畏:怕。意思是人們的流言蜚語是很可怕的。出自《詩經·鄭風·將仲子》:“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詩經》中國古代詩歌開端,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前11世紀至前6世紀)的詩歌。那時的華人就明白了這個道理,可惜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

    《楚莊王之弟春申君,有愛妾曰餘,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餘欲君之棄其妻也,因自傷其身以視君而泣,曰:"得為君之妾,甚幸。雖然,適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適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適二主,其勢不俱適,與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賜死君前。妾以賜死,若復幸於左右,願君必察之,無為人笑。"君因信妾餘之詐,為棄正妻。餘又欲殺甲而以其子為後,因自裂其呆衣之裡,以示君而泣,曰:"餘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強戲餘。餘與爭之,至裂餘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於此矣!"君怒,而殺甲也。故妻以妾餘之詐棄,而子以之死。》楚莊王的弟弟春申君有個愛妾名叫餘,春申君的正妻的兒子名叫甲。餘想讓春申君拋棄他的正妻,便自己毀傷身體來讓春申君看,並哭著說;“能做您的侍妾,我感到很幸運。然而順從夫人就無法侍侯好您,順從您又無法侍侯好夫人。我實在不賢,沒有能力使你們二位都稱心,情形擺著不能都服侍好,與其死在夫人那裡,還不如死在您面前。我死以後,假如您身邊再有得寵的人,希望您一定要明察這種情形,不要被人笑話。”春申君因而相信了餘的謊言,為她拋棄了正妻。餘又想殺甲而讓自己兒子做繼承人,就自己撕破襯衣裡子,讓春申君看並哭著說:“我受寵於您的時間很長了,甲不是不知道,現在競想強迫調戲我。我和他爭執,竟至撕破了我的衣服。孩子不孝順,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春申君大怒,就殺了甲。所以正妻因餘的謊言而被拋棄,兒子也因此而死。

    《從是觀之,父子愛子也,猶可以毀而害也;君臣之相與也,非有父子之親也,而群臣之毀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賢聖之戮死哉!》,

    在公司管理中,老闆判定責任的依據是公司制度,老闆獎罰的根據還是公司制度,絕不是老闆的喜好與習性,更不是別人的讒言。公司制度與企業文化不僅是規範員工的行為,更重要的是限制與規範老闆的行為。我們無法控制與戰勝自身的弱點,比如情緒化,那就讓制度來控制與管理。在公司管理中,衝動也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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