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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cb701023

    例如小區共100戶,參加投票人數須大於50戶。未參加投票的戶票計入大於50戶參與投票的多數票中,若合計同意票不小於67戶(三分之二),面積佔比計算同理,則視為透過。

  • 2 # 邊遠業委會專家

    沒有投票的業主計入多數這句話不清晰。

    具體說明如下:

    一是如根據議事規則規定已參會,未表達計入多數。則是要確定業主已經參會,並且沒有表達的部分可以計入多數。

    二是如議事規則沒有此類規定,則不能計入多數。

    三是沒有投票的定義不清。是已參會沒有投票還是未參會,沒有投票。

  • 3 # 瞅啥啥不對30319576

    既然你業主住在這個小區裡,就不能對小區裡的事務不聞不問,需要全體業主表決的事,你必須有個態度,要麼支援,要麼反對,要麼棄權!當你收到表決票後拒不投票,那麼視你為支援多數人的意見也沒什麼不妥!

  • 4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很多人說白了就是憤怒的噴子!成立業委會時,需要你出面支援你不參與,選舉時需要你投票你不參與,業委會成立了,你他媽這時候就是業主就是大爺了?需要你維權的時候你在哪?

    筆者很討厭這樣的業主。有事的時候,鬼影子沒一個!事後都特碼的在業委會面前牛逼哄哄的,跟物業斗的時候你在哪裡?

    那些說“業委會更黑”“業委會更貪”的人,你們都捂著心口想想,成立業委會以及小區維權你參加過幾次!你的權益別人幫你爭取了,不想得到你的好話,還血口噴人的話,那你真的可以進土了!

    正常來說,成立業委會的整個過程都是艱辛甚至是血的鬥爭爭取過來的,永遠都是那麼幾個人衝鋒陷陣!

    所以很多小區在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程”時都會提出:對於不參與不出席不表決的業主納入同意範疇。但是,每項決定必須在小區醒目處公示一定時間,如果公示期間有超過小區業主20%以上的反對意見,則該項決議需要重新表決。

    業委會成立了,很多業主依然是不履行自己的投票權,選舉權,而是事後責難,投票時你去哪裡了?你們行使自己的正當權益了嗎?難道你們不參與了,小區的正常活動就不要做了?那還需要成立業委會有什麼作用?

    在提出質疑的時候,麻煩這些業主先問問自己有沒有真的參與小區建設,有沒有為了小區建設奉獻自己的力量,有沒有及時切實維護自己的應有權益。

    一個平時啥也不管的業主,麻煩你收聲吧!有你這樣的業主才是小區的悲哀!真的不同意,麻煩您出現在業主大會投票時反應自己的訴求。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5 # 行君行福

    一定要相信業委會,畢竟他們也是小區業主,也希望把小區建設好。如果在背後說三道四,真的很讓人寒心。我就特別支援我們小區業委會,即使他們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我也理解。人無完人,又不是為自己的私利。凡事能夠自治自管成功的小區,都有一大幫絕對支援業委會或者熱心公益事業的業主。相信,參與,團結,大度,就能管理好小區。

  • 6 # 小區美好

    《物權法》七十六條業主共同決定權,規定動用維修資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方能實施。這是國家強制性規定,投票的數量必須是真實的,可查到的,物權法的規定,體現黨和國家意志,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雷打不動。業主大會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時,其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預設原則無法可依。

    因為業主委員會其成員也有個人利益,個別成員無視國家法律的規定,將個人利益置於廣大業主利益之上,任意決定業主共同事務,直接侵害業主切身利益,引起糾紛和矛盾屢見不鮮。實行預設原則,將沒有參加投票的業主,列入有效票數,一是弄虛作假,二是為業主委員會獨斷專行開了綠燈,埋下了糾紛和矛盾的禍根。

    《山東省物業管理條理》制定的很好,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人數較多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前,應當事先書面徵求其所代表的業主意見,並將經業主夲人簽字的書面意見在業主大會會議上如實反映。

    這一規定,確保書面業主大會會議勝利成功,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建設部曾指出,全面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是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規範發展物業管理的根本出路。一一

  • 7 # 銳眼說小區

    在小區事務的處理中,根據有關法規,很多事項需要業主表決。但是如今的吃瓜群眾挺多的,業委會或者組織者感到最難辦的是,表決公告發出後,卻受到了很多業主的漠視,要完成一項表決事項非常的艱難。採取敲門入戶的方式讓業主簽字,可是當今的小區,又有很多人有多套房,上門的時候未必就有人。還有的是即使上門了,也會受到一些冷漠業主的拒絕,致使小區裡的很多急需處理的事項長期拖而未決,難以推進問題的解決。上篇文章,本人發了《“棄權”和“不參加表決”是兩碼事》,如何使小區的表決不會因為有人不參加表決而能合法快速透過呢,今天,本人就“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進行探討。

    什麼叫“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呢?

    意思就是:小區業主必須同意,在涉及到表決事項時,即使不參加表決或者不能去表決的,這些票數就要遵從或者計入參加表決人員中的多數票中。對這一結果,不表決者已經默認同意。

    為什麼要推行這一表決原則呢?這是有多種合理性因素在內的。

    第一是文化背景中的從眾心理:很多華人有一個特性,當需要請他表明對某一件事情的態度時,一些沒有主見的人,或者想推諉的人,常常會給一句搪塞之詞:聽大家的!可是這個大家是誰呢?這個也聽大家的,那個也聽大家的,就是不表明自己的態度,難度就不做事情了嗎?難度就不解決問題了嗎?其實不是這個意思,其內心的意思就是:在參加表決的人員中,哪方是多數就跟著哪方。這就是“默認同意不表從多”。

    第二是社會背景的現實需要:如今的小區現狀是,居住人員五花八門各行各業;居住形態是空置房、出租房、借住房、候鳥房;表決缺額原因是上早班、中班、晚班、夜班、出差、度假、旅遊、外出等等,更的一句就是“有事”,要像國家機關的會議那樣集中在會場上表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第三就是制約機制的缺失或者無奈。也就是說,在目前的小區執行狀態中,當業主不參加表決時,業委會或者主辦者是沒有任何機制對其進行制約的,你又能拿他怎麼辦呢?

    第四就是時間上的催逼。很多事項的表決是時間不等人的。比如電梯出現故障需要出資維修,供水設施出現故障需要快速決策。這種情況下已經嚴重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了,但有的人就沒有住在小區或者偶爾住在小區裡,或者有幾套房幾個地方居住的。出現狀況時他們可以不在這個小區居住。這些情況對他們的生活並沒有什麼實質性影響,因此其表決的積極性並不高。但總不能等著這些人或者到處去找這些人來表決吧,那要花多長時間才能完成表決呢?

    因此,從上述幾點可知,小區事務表決實行“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有它的必要性,也是如今居民小區中解決問題的必然,而碰到一些長期懸而未決、拖而不決的事項時,這個原則還有它的必須性——就是必須這麼做。

    也許有人會說,不表決是業主的權利,這條原則侵犯了不參加表決人的權益。

    本人認為:具有表決資格者,他們具在同意、不同意、棄權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但是他們沒有不表決的權利,表決是義務而不是權利。表決中選擇何種選項才是他的權利。

    其二,權利必須要在有付出的情況下才能體現,也就是權利義務的對等。這裡說的付出,指的就是參加表決。人都不願參加表決了,還何談表決的權利呢?

    其三是倒逼效應。“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的結果,也許有的並不完全符合不參加表決者的真實意思,也可能侵犯了其權益,但是,這一機制卻是可以倒逼這些人,在下一次的表決中要積極參加表決以體現自己的態度,否則很可能就不符合自己的權益需求。也就是說,當其不履行或者放棄自己的義務時,其所得的權益可能受損。

    其四是對組織者、付出者的補償。組織過表決事項的人都知道,組織一次表決,需要大量的人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要付出一定的財力,而在小區事務中,很多人的付出都是無償義務的。為了小區建設和問題的解決,對熱心的付出者應當要有一定的補償,而這個補償就是“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而對這些冷漠、漠視、冷淡之人,則必須要有一定的機制進行制約,這也是這條原則的必然性。否則,小區的有序建設將無從談起。

    那麼,“默認同意不表從多”原則要注意哪些問題呢?或者說如何避免表決後的糾紛呢?本人認為需要做到如下幾點:

    一是在業主議事規則中,或者在表決前釋出的公告中必須要明確有這一條表決原則。

    二是表決的公告或者公示必須要釋出到每一個表決者手中,也就是力爭告知率達到百分之百。其中,業主微信群或者QQ群中,當@所有人時,可視為對該群體成員100%的告知率。當然還有一個情況,就是有的小區的業主處於失聯狀態,這種人員應當不計入表決者人員中。

    三是表決的公告必須提前釋出,並且要有一定的表決期限,也就是說要有表決的起始時間。

    四是表決公告的告知方式至少要有兩種以上。

    那麼表決公告的告知方式又有哪些呢?本著傳統原則和跟上時代發展步伐原則以及便利性原則,本人認為告知方式有如下幾種:

    至於表決的平臺或者介質,可採取多種形式中的一種或者幾種,可以是書面表決,可以是現場舉手表決,也可以是口頭記錄表決,也可以網路表決。當然,每個人只能就同一事項表決一次。

    當然,小區事務的業主表決,在表決事項和表決頻率上要適當控制,如果事無鉅細都要表決,那就視同兒戲了。只是對一些涉及到所有業主利益的重大事項進行表決。常規的決定、制度制定,小區業委會就可以釋出執行,或者業委會提請業主代表團通過後就可釋出執行。也就是說,小區事務的一些決策中,也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放棄了這一原則後,仍然會產生久拖不決的後果。

  • 8 # 會飛的兔子466

    那隻能說你們那業委會有想法想嫌業主的錢,業主簽字要帶人身證,房產權證,本人到場,拍照,影片留薦,要公識7到十天,現在小區都有微信群,有沒有人數三分之二面積三分之二,大家一通知就明白,我們這還要居委會出面蓋章證明那裡需要維修動用公共維修資金,那麼簡單肯定有腐敗,一告一個準,打市長公開電話,要有理有據才能,不能想像,亂猜。

  • 9 # 在水一方100771706

    不管是業主委員會,還是物業公司都要按照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形式,對不對?你要為人民服務,那就要建立在管理的基礎上,做好各項工作,服務要建立在管理的角度上,是不是啊?很多人,可以說是少數人,真的不明白啊,他們只知道信口雌黃,侮辱謾罵別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傷過你的人,你會繼續讓他呆在你的朋友圈,還是會立馬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