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假期安排工作的通知
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廣大師生度過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義的假期,根據國家、省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1年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假期安排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安排假期時間
義務教育學校:寒假時間為4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1月30日(農曆臘月十八,星期六)至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七,星期日),3月1日(農曆正月十八,星期一)開學;暑假時間為8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7月5日(星期一)至8月29日(星期日),8月30日(星期一)開學。
普通高中學校:寒假時間為3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2月6日(農曆臘月二十五,星期六)至2月27日(農曆正月十六,星期六),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七,星期日)開學;暑假時間為7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8月29日(星期日),8月30日(星期一)開學。
中等職業學校參照義務教育學校放假時間執行。
2021年其他法定公共節假日安排,原則上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全市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放假時間,不得擅自調整和隨意增減,嚴禁隨意組織師生在校上課、補課。因學業水平考試、高考、研究生考試等原因影響正常上課時間,各區縣教體局、市直各學校可按照對等時間調整,並書面報市教育局審批。
二、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指導師生在假期期間,利用多種形式傳播正能量、唱響主旋律。要利用春節、元宵節、清明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加強中華傳統文化體驗和勞動教育,增強文化自信,提升家國情懷,堅決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現象,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引導學生合理安排假期學習和生活,加強體育鍛煉,保持良好的作息規律,保證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參與研學旅行、職業體驗、志願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拓展視野、豐富人生體驗、增強社會適應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
三、切實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師生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放假前要透過安全教育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校會、班會,消防安全演練或家長委員會、班級群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向學生和家長進行疫情防控、防意外傷害、防火災、防交通事故、防詐騙、防滑冰溺水、防觸電、防鞭炮炸傷、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實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要對值班護校工作做出安排,堅持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全天候值班,保證聯絡暢通。認真執行資訊報告制度,遇有重大資訊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彙報,並做好應急處理。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安全預案,不經審批,不得組織。要利用假期及時做好校舍及設施裝置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切實抓好整改。
四、嚴格規範學校及教師假期行為
各學校要認真落實各級教育部門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求,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任何地點統一組織學生集體上課或自習,也不得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複習班和培訓班。嚴禁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要與教師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責任書,嚴禁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拉生源。各學校要按照教學“十公開”要求,於放假前在學校網站上公開假期安排和學生各個學科的假期作業。學生假期作業要規範、科學、適量,要創新作業內容、作業形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行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設立並在網站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同時要透過班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公開,接受監督。要透過明查暗訪等形式進行督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教師或校外培訓機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五、開展好教師全員培訓、家訪活動
各學校要利用假期時間,積極開展教師培訓,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要廣泛宣傳和充分展現當代人民教師淡泊名利、為人師表、崇德向善的精神風貌,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引導教師自覺遵循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建立教師全員家訪制度並形成常態,利用寒暑假時間,有計劃地開展家訪工作,對殘疾兒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等特殊家庭兒童以及學習困難兒童等做到家訪全覆蓋,積極向家長和學生宣講黨的教育方針、教育惠民政策、科學教育理念等,進一步密切家校聯絡,加強家校合作,不斷提升群眾對教育工作滿意程度
關於2021年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假期安排工作的通知
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廣大師生度過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義的假期,根據國家、省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1年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假期安排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安排假期時間
義務教育學校:寒假時間為4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1月30日(農曆臘月十八,星期六)至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七,星期日),3月1日(農曆正月十八,星期一)開學;暑假時間為8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7月5日(星期一)至8月29日(星期日),8月30日(星期一)開學。
普通高中學校:寒假時間為3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2月6日(農曆臘月二十五,星期六)至2月27日(農曆正月十六,星期六),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七,星期日)開學;暑假時間為7周,假期時間為公曆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8月29日(星期日),8月30日(星期一)開學。
中等職業學校參照義務教育學校放假時間執行。
2021年其他法定公共節假日安排,原則上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全市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放假時間,不得擅自調整和隨意增減,嚴禁隨意組織師生在校上課、補課。因學業水平考試、高考、研究生考試等原因影響正常上課時間,各區縣教體局、市直各學校可按照對等時間調整,並書面報市教育局審批。
二、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指導師生在假期期間,利用多種形式傳播正能量、唱響主旋律。要利用春節、元宵節、清明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加強中華傳統文化體驗和勞動教育,增強文化自信,提升家國情懷,堅決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現象,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引導學生合理安排假期學習和生活,加強體育鍛煉,保持良好的作息規律,保證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參與研學旅行、職業體驗、志願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拓展視野、豐富人生體驗、增強社會適應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
三、切實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師生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放假前要透過安全教育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校會、班會,消防安全演練或家長委員會、班級群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向學生和家長進行疫情防控、防意外傷害、防火災、防交通事故、防詐騙、防滑冰溺水、防觸電、防鞭炮炸傷、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實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要對值班護校工作做出安排,堅持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全天候值班,保證聯絡暢通。認真執行資訊報告制度,遇有重大資訊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彙報,並做好應急處理。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安全預案,不經審批,不得組織。要利用假期及時做好校舍及設施裝置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切實抓好整改。
四、嚴格規範學校及教師假期行為
各學校要認真落實各級教育部門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求,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任何地點統一組織學生集體上課或自習,也不得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複習班和培訓班。嚴禁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要與教師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責任書,嚴禁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活動,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拉生源。各學校要按照教學“十公開”要求,於放假前在學校網站上公開假期安排和學生各個學科的假期作業。學生假期作業要規範、科學、適量,要創新作業內容、作業形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嚴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行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設立並在網站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同時要透過班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公開,接受監督。要透過明查暗訪等形式進行督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教師或校外培訓機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五、開展好教師全員培訓、家訪活動
各學校要利用假期時間,積極開展教師培訓,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要廣泛宣傳和充分展現當代人民教師淡泊名利、為人師表、崇德向善的精神風貌,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引導教師自覺遵循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建立教師全員家訪制度並形成常態,利用寒暑假時間,有計劃地開展家訪工作,對殘疾兒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等特殊家庭兒童以及學習困難兒童等做到家訪全覆蓋,積極向家長和學生宣講黨的教育方針、教育惠民政策、科學教育理念等,進一步密切家校聯絡,加強家校合作,不斷提升群眾對教育工作滿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