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2、流氓罪見諸於1979年刑法第160條。該條規定流氓罪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1983著名的嚴打運動中,流氓罪的刑罰變成可以處死刑,內容被擴大化。《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1983年9月2日第六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透過)對流氓罪是這樣規定:“流氓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攜帶凶器進行流氓犯罪活動,情節嚴重的,或者進行流氓犯罪活動危害特別嚴重的”,“可以在刑法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直至判處死刑”,從此,流氓罪的刑罰最高刑為死刑,與故意罪相同。當時流氓罪的範圍也很廣,根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流氓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1984年11月2日)》所謂“其他流氓活動情節惡劣構成流氓罪的”有六項內容,其中第4和5項分別是:“以玩弄女性為目的,採取誘騙等手段奸女多人的;或者雖奸女人數較少,但造成嚴重後果的”;“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華人,與之搞兩性關係,在社會上影響很壞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各地出現了不少從立案到處決只花了一週時間的案例,可謂從重從快。但是,在現在看來並沒有違法犯罪特徵的行為,在當時使很多人受到嚴懲。
4、現在,這個流氓罪已經被取消了,這個罪名最大的問題規定範圍不明確,量刑標準過重。比如把婚前性行為、跳舞、唱流行歌曲、男女獨處、親密、打架、罵人、舉止不雅觀等等一些無關緊要的社會行為定義為犯罪,並且從重處罰。以至於成了一個口袋罪,誰都能整成流氓罪,稍不留神就是流氓,而且與法律罪刑相適應原則違背,鬧出了無數的,所以在97年被廢止。
1、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
2、流氓罪見諸於1979年刑法第160條。該條規定流氓罪為: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1983著名的嚴打運動中,流氓罪的刑罰變成可以處死刑,內容被擴大化。《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1983年9月2日第六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透過)對流氓罪是這樣規定:“流氓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攜帶凶器進行流氓犯罪活動,情節嚴重的,或者進行流氓犯罪活動危害特別嚴重的”,“可以在刑法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直至判處死刑”,從此,流氓罪的刑罰最高刑為死刑,與故意罪相同。當時流氓罪的範圍也很廣,根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流氓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1984年11月2日)》所謂“其他流氓活動情節惡劣構成流氓罪的”有六項內容,其中第4和5項分別是:“以玩弄女性為目的,採取誘騙等手段奸女多人的;或者雖奸女人數較少,但造成嚴重後果的”;“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華人,與之搞兩性關係,在社會上影響很壞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各地出現了不少從立案到處決只花了一週時間的案例,可謂從重從快。但是,在現在看來並沒有違法犯罪特徵的行為,在當時使很多人受到嚴懲。
4、現在,這個流氓罪已經被取消了,這個罪名最大的問題規定範圍不明確,量刑標準過重。比如把婚前性行為、跳舞、唱流行歌曲、男女獨處、親密、打架、罵人、舉止不雅觀等等一些無關緊要的社會行為定義為犯罪,並且從重處罰。以至於成了一個口袋罪,誰都能整成流氓罪,稍不留神就是流氓,而且與法律罪刑相適應原則違背,鬧出了無數的,所以在97年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