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剛強志遠

    公安機關法院有犯罪事實發生且屬於管轄範圍,那麼就會進行立案偵查,立案後公安機關會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你說的進了看守所證明已經被刑事拘留了。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三天,然後延長拘留期限至七天(情節嚴重或有團伙作案的可以至三十天),在這個期限內公安機關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案件呈請到檢察院後,檢察院有七天的審查期限,這七天內檢察院會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如果不予逮捕,公安機關需要立刻變更強制措施,把人在看守所裡放出來,如果檢察院決定逮捕了,那麼這個人就會在看守所裡待著了,就和你說的這樣。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公安機關繼續進行偵查,然後在偵查結束後移送起訴到檢察院,這個時候就開始走司法程式了。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那麼就會公訴到法院,法院進行審理後,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決,如果法院判決緩刑,那麼人就可以被放出來了。如果法院判決實刑,那麼判決需要坐牢的日期減去之前在看守所的日期,剩下的就是還要繼續在看守所或者監獄待著的日期了。

  • 2 # 飛飛123456vx

    能問出這麼沒頭沒腦的問題,建議您以後別再犯罪了。你自己幹了什麼事心裡沒點逼數嗎?你要是偷個腳踏車一年就放了,你要是殺了人就把牢底坐穿。

  • 3 # 吶隔奇葩誰

    在看守所待了四個月了(已經批捕了),辦不了取保候審的話,你就耐心的這走程式到法院吧!一般快點的要半年才能開庭

  • 4 # 雨林聽雨

    等法院判了刑滿就放了,檢查院也排隊起訴到法院,法院也排隊審理判決呀?半年能判下來就算是快的了,不過在看守所的時間是抵刑期的,要十一個月判下來判一年的話就住一個月就放了

  • 5 # 馬達加斯加的牲口38141636

    4個月一般應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到法院了,一審的審限一般是一個半月!具體要看你的案情是否經過補充偵查,是否需要延長審限!

  • 6 # 邢臺吳彥祖

    四個月說明已經批捕了,現在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四個月沒有開庭說明案情比較複雜而且比較嚴重,一般小案子三個月就能開庭審判知道結果,四個月的那就再等等吧!

  • 7 # 紅與黑的美好時光再現

    在看守所四個月了,說明已經批准逮捕。也沒判刑,說明案情複雜。什麼時候放人,等法院刑事判決生效後,就知道什麼時候放人。

  • 8 # 勵志小爸爸

    什麼案件,四個月是最基本的,應該很快開庭,一般小案件四~五個月開庭,開完庭等判決書出來就差不多回家,大案件有些在裡面幾年沒開庭!

  • 9 # 吉吉32930451

    呆了四個月沒出來,說明已經基本確定有違法犯罪行為了,判刑是早晚的事情,羈押期間好像一天等於判刑後兩天,如果一直判不了,羈押期間差不多和你犯罪應該判的期限差不多就應該能放出來了。

  • 10 # 廖家巷

    一個人作案,案子很快了結,如果多人作案,案子又複雜,那麼在看守所繼續待下去,短的半年,長的一兩年才判刑也有,不過不判刑也不用怕,反正坐一天牢扺一天刑期,如果判得少,直接在看守所就釋放回家了。

  • 11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結合我以往的經驗,說一下我的看法:

    涉及到犯罪關在看守所4個月是很常見的情況。

    從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到審判,要經過三個部門,依次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三個機關對應的階段是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對應的時間段。

    每個階段的時間

    首先是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加上檢察院的批捕時間最長是37天,逮捕以後偵查機關繼續偵查2個月,之後將案件材料交給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中,檢察院有1個月的時間決定是否起訴,最長可以延長半個月,達到一個半月,如果檢察院決定起訴的,就會把案件材料移送到法院,進入審判階段。

    在審判階段中,法院受理後一般在2個月就會開庭有結果,最遲不得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的,還可以延長3個月。

    最常見的時間

    從犯罪嫌疑人羈押進看守所到法院審判有結果的時間,最常見的就是37天+2個月+一個半月+2個月=5到6個月。如果是退回補充的情況,時間就會更長。

    因此,什麼時候放人還是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具體階段以及放人的理由才能確定。比如現在四個月還沒有判刑,如果現在取保就可以放人,如果在審查起訴階段,最終不起訴了,也可以放人。如果還有審判就沒有那麼快放人。

    另外也有3個月左右就判刑的按案件,也有好幾年都沒有判刑的案件,以上說的是一般情況。

  • 12 # 䡖衣

    為何問何時能放人呢,其實你需要說明幾個問題,因為什麼案件被刑拘,是單獨案子還是多起,是團伙涉案還是單獨涉案,你這樣啥也不說,告訴你明天放人你也得信啊。。法院不判,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放。。明白了嗎?

  • 13 # 王勾機

    37天還沒出來,就等著挨判吧,不管是拘役還是緩刑,你就是有罪了,想無罪判決百分之一都不到。現在最好的結局就是緩刑,不遭罪,在外面還可以掙點錢。

  • 14 # 董書林

    △範法要悔改自我反省,不是時間問題,而是有沒有清醒認識,為什麼範法在看守所待四個月。

    △如果四個月沒放人,可能進一步研究如何處理,好字為知。

  • 15 # 靖哥哥吖

    四個月早就被批捕了,你作為家屬也應該受到通知,至於開庭判刑就是時間的問題,有可能是案件還在審查中,還有可能是案子到了法院,出來是不可能了,除非開庭下判決,如果你們有了諒解書,判決下來是緩刑,法院的人拿著判決書去看守所把人提出來,如果不是就直接去監獄了,在看守所的時間也等於刑期

  • 16 # 葉律師

    按正常程式,從拘留到批捕,這邊就有一個月多的時間。批捕之後,公安機關有兩個月的偵查期限。之後再起送審查起訴。按正常程式來看,現在應當處於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如果順利的話,那檢察院在審查之後便可以起訴到法院。如果當中有需要補充偵查的話,又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結束之後再移回檢察院起訴。這個補充偵查可以兩次。每次審查起訴是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所以一來一去就是好幾個月過去。

    起訴到法院後,要看案件是速裁程式,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程式不同,對應的審理期限也不同。一般來說,普通程式是要在三個月內審結。即便一審宣判之後,檢察院有可能抗訴,或者被告人有可能上訴,這樣還有二審程式。

    總體來說,流程還是比較多,每個流程都花點時間,那一年半載就過去了。但是,走完這些程式只是判處被告人罪名和刑期。如果被告人最後判處緩刑,或者在期間有取保候審,那是能夠早出來。但如果判處實刑,看守所羈押期限不足以折抵全部刑期,那是要移送監獄服刑。刑滿之後再釋放。總之,這是犯罪,是相當嚴重的事情,我們也不要老想著隨便灌幾個月就能出來了。。具體的罪名和刑罰要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去判斷。

  • 17 # 國卿律政外聯七部上海

    找大律師和檢察院,法院充分溝通早點判刑,如果是六個月你只要再待兩個月,或者待六個月刑滿法院判決後當天當庭釋放!法院的案子很多每年都在增加,但是人員編制沒有增加,為什麼要幫你先開庭呢?律師費肯定省不了了!所以找大律師溝通很重要!

  • 18 # 蚌埠六葉子

    37天之內放不掉就不可能出來了,除非你有關係且犯的事是在三年以下的可以爭取取保候審,能取保的一般都能判處緩刑,像你這種四個月了估計要蹲實刑了,看守所比勞改農場或者監獄舒服,因為不需要幹活。整天就是吃完睡睡完吃。

  • 19 # 午夜在大海翱翔

    四個月還沒判刑的太正常了,這時候肯定已經簽了逮捕告知書了,檢查院也終結了,(九十七天內一定會終結案件)有可能已經檢察院提審過檢了,如果這些程式都走完了,不出意外就會收到起訴,然後開庭,等判決了。如果是小事情,判決下來基本差不多可以回家了。

    意外就是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然後退檢,也就是退回辦案單位補充證據,然後辦案單位補充好證據在送檢察院。我在看守所倉裡看過很多涉案人員比較多,案情複雜的會被三退兩送,有很多一拖一年多還沒開庭的都有。

    我去年因為危險駕駛罪

    被關進看守所,被判了四個月,當時拿到判決的時候已經三個多月了,還有二十幾天就可以回家跟親人團聚了,那時那個心情比中大獎還要高興。

    我那些都是小事情,事也沒多大,沒什麼複雜的,很快程式就走完了,開完庭沒多久就收到判決了!即判即走。

  • 20 # 拼了命也無能為力

    很遺憾的告訴你,暫時應該是出不來了,在看守所只要超過37天就證明已經被檢察院批捕逮捕了,那麼接下來的時間就是偵查階段了,辦案單位需要蒐集足夠的證據遞交給檢察院,如果案情簡單證據充分那麼一般會在三個月左右就開庭了,相反如果是多人作案或者團伙作案,案情複雜,或者證據不充分需要補充證據的,那麼檢察院就會退偵,返回給辦案單位繼續偵查或者延期,兩退三延期,退偵的話一次是一個月,延期的話一次是半個月,如果是案情重大複雜,多人作案還有未歸案的,多次作案或者流竄作案還可以延長開庭時間,本人見過最長的將近兩年沒開庭的都有。所以在裡面呆了四個月多久能出來呢?只有等,等到法院判,根據法院判決的結果,服完所有的刑期才能夠出的來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宮崎駿《側耳傾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