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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飄渺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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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名利不如閒86380201
“過繼”是當前社會不承認的。
因為過繼的基礎是男權社會,家族以男性傳男性的方式繼承的。我們現在是男女平等,不能承認這種封建習俗。
子女只有親義女,養子女,繼子女三種。其中,繼子女指的是配偶婚前生的子女。養子女是隻在他未成年的時候把他收養的。
所以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過繼,而在於有沒有扶養關係。你老公在成年以前是否由大伯夫婦養大。如果是,就有給他們養老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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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家胖妹兒
既然是過繼了就是養父子關係。他養你小,你養他老。是把你老公養大的人。
太作了,不住在一起,給錢就行,最後好好同他們聊一聊,一家人好好的就行。
讓你老公自己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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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夏季戀上風
這樣說吧,我們不談什麼社會,什麼法律法規,就簡單的談一下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人和動物的區別,當然人也是動物,人是高階動物,人為什麼高階?人是懂得文明,懂得知恩圖報。
解放後毛澤東就沒有再尋找自己的三兒子毛岸龍,毛主席:不找了,他也有他的“父母”。生父母給予了你的生命,十月懷胎,把你生於世,在不帶你也要帶幾歲吧,過繼沒有幾歲能過繼嗎?既然你的丈夫是過繼給你的大伯,他起碼也養育了你丈夫一二十年,然後才有了你,他沒有多大的功勞也有多年的苦勞吧?生父母偉大!養父母更偉大!只是養的方式不同罷了!故事不是悽楚身世不是悽苦而已!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做一個對比。人都有不同的缺點,人都不會完美!人生下來就是為了幹不同的事,如果都幹同樣的事豈不亂套了?人生來就是各具特點。你大伯和嬸孃再做作,養育之恩你是無法再做選擇的!做人最起碼不至於把這樣的缺點和你的孝道相提並論吧!他是做事不雅,你是要守住孝道,你要守住的是自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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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暖暖的緈諨
這是作者為什麼對大伯和伯媽有意見的原因,雖然我老公是過繼給大伯的但我老公從小是爺爺奶奶帶大的,初中三年才和大伯住,我們剛結婚的時候我也想把大伯伯媽當自己爸媽一樣對待,可是遇到了一些事讓我看淡了他們,人前一套,背後一套,有什麼事不直接跟我們商量,而是跟爺爺奶奶說透過爺爺奶奶來和我們說,而且我們也沒有吵架,只是覺得有時候他們做事說話不贊同而已。
比如我們結婚的時候我爸媽送了一套房子在縣城,借了點款現在正在裝修,大伯伯媽沒有出一分錢,問都不問一聲,我和老公說請房子酒的錢我們要自己收,收得的禮拿去還賬,但是大伯卻說如果我們自己收禮那麼就不要喊他的客,還說我爸媽送的房子不是我爸媽送的,他出了8萬6,如果我爸媽要了5萬彩禮然後一分不送我們,我們也不是什麼都沒有!(結婚的時候我爸媽要了5萬彩禮,然後我爸媽再送我們10萬,加彩禮五萬就是15萬,老公再出3萬6,這套房就是18萬6買的,)而且大伯伯媽他們以前種田,栽秧打穀我爸媽都去幫忙,到頭來還撈不著一點好,伯媽見到我媽一聲招呼都不打,像看不見一樣。
我生兒子的時候因為一些原因我老公不在身邊,也是我媽幫我把兒子養大的,我坐月子的時候伯媽沒有照顧我一天,都是老公的奶奶照顧的我!還有我們在老家幫他們幹活,孩子還小哪兒都要用錢,我們實在待不下去了選擇去廣東打工,他們也沒有問一句有沒有錢,到了廣東也沒有一個電話問我們有沒有住的地方,孩子乖不乖?總之一個電話都沒有,我兩有時候打電話給大伯就順帶伯媽一句,結果他們還說我們兩個對他們不好,不孝順他們!老公工資不高,也就只夠我和兒子用,也沒錢給他們所以就一直看不起我們!還有好多原因讓我看淡了他們!
這下大家知道前因後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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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陽光紅藍鉛筆
人,只需要記得這個字就好了。之所以有這樣的問題或者糾結,是因為我們是人,如果沒有人性,也就不必糾結了。
同樣,誰都會有煩惱。孩子也很鬧,不懂事,作的更厲害。養不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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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怎樣都是長輩,他們有些言談舉止看不慣可以迴避,表面不宜過多流露出不滿,丈夫本來過續給他,目地是為了支撐門戶,等他老了給予照顧養老送終。實在難以忍受可以藉故搬離,離開他們在外面租房住,時不時回來看看以免老人生疑失塑。繼母與繼父是半路夫妻,繼父潛移默化的被感染了,看到丈夫是唯一繼承人的份上,包涵寬容的心態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