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國遭饑荒,陳臻對孟子說:“百姓都認為先生您會再次勸齊王開啟糧倉來賑濟災民,大概您不會再這樣做了吧?”先前齊國曾經鬧饑荒,孟子勸齊王開啟棠地的糧倉,來賑濟貧窮的災民。到這次又鬧饑荒,所以陳臻這樣詢問孟子說,齊國百姓盼望孟子再次勸齊王發放棠糧。但是陳臻自己也說恐怕不行了。孟子說:“再這樣做,我就成了馮婦了。晉國有個人叫馮婦的,善於打虎,後來成了善人,(不再打虎了)。有次他到野外去,看到有很多人正在追逐一隻老虎。那老虎背靠著山勢險阻的地方抵抗,沒有人敢去迫近它。大家遠遠望見馮婦來了,都跑過去迎接他。馮婦就又挽袖伸臂地走下車來(要去打虎)。大家都感到很高興,這種行為卻被有見識計程車人們譏笑了。”東甌的人把“火”叫作“虎”,他們發“火”和“虎”的字音沒有區別。他們的國家沒有磚瓦,而蓋屋頂子全用茅草,所以多火災,華人都吃過它的苦頭。靠海邊的地方,有一個商人到了晉國,聽說晉國有個叫馮婦的人善於同虎搏鬥,馮婦所到的地方就沒有老虎。商人回來把這件事告訴了東甌國君。東甌國君聽了高興,用馬四十匹、白玉兩雙、文錦十匹作禮物,命令商人做使者,到晉國聘請馮婦。馮婦應邀到來,東甌君命駕車,虛左(以左為貴),親自在國門外迎接他,又一起乘車進入賓館,把他當做國中的上賓款待。第二天,市中起火,華人奔告馮婦,馮婦捋袖伸臂跟隨華人跑出來,找老虎搏鬥,卻沒有找到。這時大火迫向宮殿店鋪,華人簇擁著馮婦就奔向大火,馮婦被燒灼而死。於是那個商人因為說假話獲罪,但馮婦卻至死也沒搞清是怎麼回事。原文:齊飢。陳臻曰:“華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復,扶又反。先時齊國嘗飢,孟子勸王發棠邑之倉,以振貧窮。至此又飢,陳臻問言齊人望孟子復勸王發棠,而又自言恐其不可也。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東甌之人謂火為虎,其稱火與虎無別也。其國無陶冶,而覆屋以茅,故多火災,華人鹹苦之。海隅之賈人適晉,聞晉國有馮婦善搏虎,馮婦所在則其邑無虎,歸以語東甌君。東甌君大喜,以馬十駟、玉二珏、文錦十純,命賈人為行人,求馮婦於晉。馮婦至,東甌君命駕,虛左,迎之於國門外,共載而入館,於國中為上客。明日,市有火,華人奔告馮婦,馮婦攘臂從華人出,求虎弗得。火迫於宮肆,華人擁馮婦以趨火,灼而死。於是賈人以妄得罪,而馮婦死弗悟。擴充套件資料:馮婦,男,戰國晉華人,馮婦是人名,不是說此人是姓馮的婦女。人見《孟子·盡心下》 。文章一句卒為善士可得出馮婦的性別。士,在古漢語中有多種解釋。如:士民、士子、軍士等等,但是除通假“仕女”外卻無一不是男子。而古漢語中的“士女”當作“男女”之意,非一端也。一般說來,“士”的稱呼多用於成年男子。如《詩· 鄭風·女曰雞鳴》中“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可意譯為:老婆說公雞叫了快起床 !老公說太陽還沒曬屁股。又如《論語·泰伯》中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顯然是指男子。故至此“馮婦”當可定名定性——馮婦,名也。性別,男 。正如馮婦再次打虎,“再作馮婦”一樣,不再次去打虎吧,眾人正有危難需要自己。再次去打虎吧,又放棄了自己的追求與主張,且為士人所譏笑。孟子也是一樣,不去再勸齊王吧,災民的確需要救濟。再次去勸齊王吧,明知他不會聽。而自己正準備離開齊國,再去勸他,不是又放棄了自己離開齊國的打算了嗎?何況,如果自己現在還要去勸齊王,必然受到齊王身邊一批被重用的人的譏笑。權 衡的結果,還是不準備去“再作馮婦”。其實,學生陳臻是瞭解老師的處境和心情的。不管怎麼說,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孟子之所以說出再作馮 婦的典故,是表明了他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把握,一種審時度勢。這正如趙歧注《孟子》說:“可為則從,不可則兇。言善見用,得其時也非時逆指,猶若馮婦。暴虎無已,必有害也。”這可以說是 對孟子心態的深刻揭示。關鍵是要審時度勢,把握自己。如果“可為”, 如果“見用”而“得其時”,再做一次馮婦也未嘗不可。如果“不可”,如果‘非時逆指”,則不可“再作馮婦”,以免“暴虎無已, 必有害也”,而且還會受到有識之士的恥笑。
齊國遭饑荒,陳臻對孟子說:“百姓都認為先生您會再次勸齊王開啟糧倉來賑濟災民,大概您不會再這樣做了吧?”先前齊國曾經鬧饑荒,孟子勸齊王開啟棠地的糧倉,來賑濟貧窮的災民。到這次又鬧饑荒,所以陳臻這樣詢問孟子說,齊國百姓盼望孟子再次勸齊王發放棠糧。但是陳臻自己也說恐怕不行了。孟子說:“再這樣做,我就成了馮婦了。晉國有個人叫馮婦的,善於打虎,後來成了善人,(不再打虎了)。有次他到野外去,看到有很多人正在追逐一隻老虎。那老虎背靠著山勢險阻的地方抵抗,沒有人敢去迫近它。大家遠遠望見馮婦來了,都跑過去迎接他。馮婦就又挽袖伸臂地走下車來(要去打虎)。大家都感到很高興,這種行為卻被有見識計程車人們譏笑了。”東甌的人把“火”叫作“虎”,他們發“火”和“虎”的字音沒有區別。他們的國家沒有磚瓦,而蓋屋頂子全用茅草,所以多火災,華人都吃過它的苦頭。靠海邊的地方,有一個商人到了晉國,聽說晉國有個叫馮婦的人善於同虎搏鬥,馮婦所到的地方就沒有老虎。商人回來把這件事告訴了東甌國君。東甌國君聽了高興,用馬四十匹、白玉兩雙、文錦十匹作禮物,命令商人做使者,到晉國聘請馮婦。馮婦應邀到來,東甌君命駕車,虛左(以左為貴),親自在國門外迎接他,又一起乘車進入賓館,把他當做國中的上賓款待。第二天,市中起火,華人奔告馮婦,馮婦捋袖伸臂跟隨華人跑出來,找老虎搏鬥,卻沒有找到。這時大火迫向宮殿店鋪,華人簇擁著馮婦就奔向大火,馮婦被燒灼而死。於是那個商人因為說假話獲罪,但馮婦卻至死也沒搞清是怎麼回事。原文:齊飢。陳臻曰:“華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復,扶又反。先時齊國嘗飢,孟子勸王發棠邑之倉,以振貧窮。至此又飢,陳臻問言齊人望孟子復勸王發棠,而又自言恐其不可也。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東甌之人謂火為虎,其稱火與虎無別也。其國無陶冶,而覆屋以茅,故多火災,華人鹹苦之。海隅之賈人適晉,聞晉國有馮婦善搏虎,馮婦所在則其邑無虎,歸以語東甌君。東甌君大喜,以馬十駟、玉二珏、文錦十純,命賈人為行人,求馮婦於晉。馮婦至,東甌君命駕,虛左,迎之於國門外,共載而入館,於國中為上客。明日,市有火,華人奔告馮婦,馮婦攘臂從華人出,求虎弗得。火迫於宮肆,華人擁馮婦以趨火,灼而死。於是賈人以妄得罪,而馮婦死弗悟。擴充套件資料:馮婦,男,戰國晉華人,馮婦是人名,不是說此人是姓馮的婦女。人見《孟子·盡心下》 。文章一句卒為善士可得出馮婦的性別。士,在古漢語中有多種解釋。如:士民、士子、軍士等等,但是除通假“仕女”外卻無一不是男子。而古漢語中的“士女”當作“男女”之意,非一端也。一般說來,“士”的稱呼多用於成年男子。如《詩· 鄭風·女曰雞鳴》中“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可意譯為:老婆說公雞叫了快起床 !老公說太陽還沒曬屁股。又如《論語·泰伯》中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顯然是指男子。故至此“馮婦”當可定名定性——馮婦,名也。性別,男 。正如馮婦再次打虎,“再作馮婦”一樣,不再次去打虎吧,眾人正有危難需要自己。再次去打虎吧,又放棄了自己的追求與主張,且為士人所譏笑。孟子也是一樣,不去再勸齊王吧,災民的確需要救濟。再次去勸齊王吧,明知他不會聽。而自己正準備離開齊國,再去勸他,不是又放棄了自己離開齊國的打算了嗎?何況,如果自己現在還要去勸齊王,必然受到齊王身邊一批被重用的人的譏笑。權 衡的結果,還是不準備去“再作馮婦”。其實,學生陳臻是瞭解老師的處境和心情的。不管怎麼說,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孟子之所以說出再作馮 婦的典故,是表明了他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把握,一種審時度勢。這正如趙歧注《孟子》說:“可為則從,不可則兇。言善見用,得其時也非時逆指,猶若馮婦。暴虎無已,必有害也。”這可以說是 對孟子心態的深刻揭示。關鍵是要審時度勢,把握自己。如果“可為”, 如果“見用”而“得其時”,再做一次馮婦也未嘗不可。如果“不可”,如果‘非時逆指”,則不可“再作馮婦”,以免“暴虎無已, 必有害也”,而且還會受到有識之士的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