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3號,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存貨存放在多個地點,註冊會計師可以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包括期末庫存量為零的倉庫、租賃的倉庫,以及第三方代被審計單位保管存貨的倉庫等),並考慮其完整性。根據具體情況下的風險評估結果,註冊會計師可以考慮執行以下一項或多項審計程式:
(1)詢問被審計單位除管理層和財務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如營銷人員、倉庫人員等,以瞭解有關存貨存放地點的情況;
(2)比較被審計單位不同時期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關注倉庫變動情況,以確定是否存在因倉庫變動而未將存貨納入盤點範圍的情況發生;
(3)檢查被審計單位存貨的出、入庫單,關注是否存在被審計單位尚未告知註冊會計師的倉庫(如期末庫存量為零的倉庫);
(4)檢查費用支出明細賬和租賃合同,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租賃倉庫並支付租金,如果有,該倉庫是否已包括在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倉庫清單中;
(5)檢查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明細清單,瞭解被審計單位可用於存放存貨的房屋建築物。
在獲取完整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的基礎上,註冊會計師可以根據不同地點所存放存貨的重要性以及對各個地點與存貨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例如,註冊會計師在以往審計中可能注意到某些地點存在存貨相關的錯報,因此在本期審計時對其予以特別關注),選擇適當的地點進行監盤,並記錄選擇這些地點的原因。
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3號,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存貨存放在多個地點,註冊會計師可以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包括期末庫存量為零的倉庫、租賃的倉庫,以及第三方代被審計單位保管存貨的倉庫等),並考慮其完整性。根據具體情況下的風險評估結果,註冊會計師可以考慮執行以下一項或多項審計程式:
(1)詢問被審計單位除管理層和財務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如營銷人員、倉庫人員等,以瞭解有關存貨存放地點的情況;
(2)比較被審計單位不同時期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關注倉庫變動情況,以確定是否存在因倉庫變動而未將存貨納入盤點範圍的情況發生;
(3)檢查被審計單位存貨的出、入庫單,關注是否存在被審計單位尚未告知註冊會計師的倉庫(如期末庫存量為零的倉庫);
(4)檢查費用支出明細賬和租賃合同,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租賃倉庫並支付租金,如果有,該倉庫是否已包括在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倉庫清單中;
(5)檢查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明細清單,瞭解被審計單位可用於存放存貨的房屋建築物。
在獲取完整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的基礎上,註冊會計師可以根據不同地點所存放存貨的重要性以及對各個地點與存貨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例如,註冊會計師在以往審計中可能注意到某些地點存在存貨相關的錯報,因此在本期審計時對其予以特別關注),選擇適當的地點進行監盤,並記錄選擇這些地點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