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人員必須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施工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做一次墜落試驗,對防墜安全器進行調整,切實保證墜落制動距離不超過1.2m,試驗後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防墜安全器的調整、檢修或鑑定均應由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墜落試驗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三、作業前應重點作好例行保養並檢查。作業前應重點檢查:
(一)啟動前依次檢查:接零接地線、電纜線、電纜線導向架、緩衝彈簧應完好無損;機件無漏電,安全裝置、電氣儀表靈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機標準節、吊籠(梯籠)整體等結構表面應無變形、鏽蝕;標準節連線螺栓無鬆動及缺少螺栓情況。
(三)驅動傳動部分工作應平穩無異聲,齒輪箱無漏油現象。
(四)各部結構應無變形,連線螺栓無鬆動,節點無開(脫)焊現象,鋼絲繩固定和潤滑良好,執行範圍內無障礙,裝配準確,附牆牢固並符合設計要求。卸料臺(通道口)平整,安全門齊全,兩側邊防護嚴密良好。
(五)各部位鋼絲繩無斷絲、磨損超標現象,夾具、索具緊固齊全符合要求。
(六)齒輪、齒條、導軌、導向滾輪及各潤滑點保持潤滑良好。
(七)安全防墜器的使用必須在有效期內,超過標定上日期要及時鑑定或更換(無標定應有記錄備案)。施工升降機制動器調節鬆緊要適度,過鬆吊籠載重停車時會產生滑移,過緊會加快制動片磨損。
(八)施工升降機上下執行行程內無障礙物,超高限位靈敏可靠。吊籠四周圍護的鋼絲網上,不準用板圍起來擋風,特別在冬天。採用板擋風,會增加吊籠(梯籠)搖晃,對施工升降機不利。
四、控制器(開關)手柄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後,檢查電壓是否正常;機件無漏電現象;電器儀表有效,指示準確;然後空車升降試執行,試驗各限位裝置、吊籠門、圍護門等處電氣聯鎖限位良好可靠;測定傳動機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並滿足規定要求。確認無誤、無損、無異常後再執行作業。
五、作業中操作技術和安全注意事項:
(一)合上地面電源單獨的電源開關,關閉底圍籠及吊籠門,合上吊籠內的三相開關,然後按欲去方向的按鈕,施工升降機起動(操縱桿式應把操縱桿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並保持在這一位置上)。按鈕式開關按“零”號位施工升降機停車(操縱桿式手一鬆自動停車),在頂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機停靠站時不準由限位開關碰限位板來自動停車。
(二)對於變速施工升降機,施工升降機停靠前,要把開關轉到低速檔後再停車。
(三)施工升降機在每班首次執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開,嚴禁自上而下。當吊籠升離地面1~2m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效能。如發生不正常,及時修復正常可靠後方準使用。
(四)吊籠內乘人、裝物時,載荷要均勻分佈,防止偏重;嚴禁超載執行乘人,不載物時,額定載重每噸不得超過12人;吊籠頂上不得載人或貨物(安裝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機應裝有靈敏可靠的通訊裝置,與指揮聯絡密切,根據訊號操作。開機前必須響鈴鳴聲示警,在施工升降機停在高處或在地面未切斷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嚴禁無證開機。
(六)施工升降機在執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並採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執行。在執行中發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開啟急停按鈕。檢修均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不準擅自檢修。如暫時維修不好,在乘人時應設法將人先送出吊籠(透過吊籠頂部天窗出入口進入腳手架或樓層內)。
(七)施工升降機執行中不準開啟吊籠門,乘人不應倚靠吊籠門。
(八)施工升降機執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執行的控制開關。
六、遇有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立即停止執行,並將梯籠降到底層,拉閘切斷電源。暴風雨後,應對施工升降機的電氣線路和各種安全裝置及架體連結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加固,確認正常後方可執行。
七、上班人多的時間,地面應有專人維持秩序。
八、對於變速施工升降機,施工升降機停靠前,要把開關轉到低速檔後再停車。
九、作業後,將吊籠(梯籠)降到底層,各操縱器(開關)轉到零位,依次切斷電源,鎖好電源箱,閉鎖吊籠和圍護門,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十、填寫好臺班工作日誌和交接班記錄。
十一、嚴格執行施工升降機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一、作業人員必須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施工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做一次墜落試驗,對防墜安全器進行調整,切實保證墜落制動距離不超過1.2m,試驗後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防墜安全器的調整、檢修或鑑定均應由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墜落試驗時應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
三、作業前應重點作好例行保養並檢查。作業前應重點檢查:
(一)啟動前依次檢查:接零接地線、電纜線、電纜線導向架、緩衝彈簧應完好無損;機件無漏電,安全裝置、電氣儀表靈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機標準節、吊籠(梯籠)整體等結構表面應無變形、鏽蝕;標準節連線螺栓無鬆動及缺少螺栓情況。
(三)驅動傳動部分工作應平穩無異聲,齒輪箱無漏油現象。
(四)各部結構應無變形,連線螺栓無鬆動,節點無開(脫)焊現象,鋼絲繩固定和潤滑良好,執行範圍內無障礙,裝配準確,附牆牢固並符合設計要求。卸料臺(通道口)平整,安全門齊全,兩側邊防護嚴密良好。
(五)各部位鋼絲繩無斷絲、磨損超標現象,夾具、索具緊固齊全符合要求。
(六)齒輪、齒條、導軌、導向滾輪及各潤滑點保持潤滑良好。
(七)安全防墜器的使用必須在有效期內,超過標定上日期要及時鑑定或更換(無標定應有記錄備案)。施工升降機制動器調節鬆緊要適度,過鬆吊籠載重停車時會產生滑移,過緊會加快制動片磨損。
(八)施工升降機上下執行行程內無障礙物,超高限位靈敏可靠。吊籠四周圍護的鋼絲網上,不準用板圍起來擋風,特別在冬天。採用板擋風,會增加吊籠(梯籠)搖晃,對施工升降機不利。
四、控制器(開關)手柄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後,檢查電壓是否正常;機件無漏電現象;電器儀表有效,指示準確;然後空車升降試執行,試驗各限位裝置、吊籠門、圍護門等處電氣聯鎖限位良好可靠;測定傳動機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並滿足規定要求。確認無誤、無損、無異常後再執行作業。
五、作業中操作技術和安全注意事項:
(一)合上地面電源單獨的電源開關,關閉底圍籠及吊籠門,合上吊籠內的三相開關,然後按欲去方向的按鈕,施工升降機起動(操縱桿式應把操縱桿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並保持在這一位置上)。按鈕式開關按“零”號位施工升降機停車(操縱桿式手一鬆自動停車),在頂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機停靠站時不準由限位開關碰限位板來自動停車。
(二)對於變速施工升降機,施工升降機停靠前,要把開關轉到低速檔後再停車。
(三)施工升降機在每班首次執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開,嚴禁自上而下。當吊籠升離地面1~2m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效能。如發生不正常,及時修復正常可靠後方準使用。
(四)吊籠內乘人、裝物時,載荷要均勻分佈,防止偏重;嚴禁超載執行乘人,不載物時,額定載重每噸不得超過12人;吊籠頂上不得載人或貨物(安裝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機應裝有靈敏可靠的通訊裝置,與指揮聯絡密切,根據訊號操作。開機前必須響鈴鳴聲示警,在施工升降機停在高處或在地面未切斷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嚴禁無證開機。
(六)施工升降機在執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並採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執行。在執行中發現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開啟急停按鈕。檢修均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不準擅自檢修。如暫時維修不好,在乘人時應設法將人先送出吊籠(透過吊籠頂部天窗出入口進入腳手架或樓層內)。
(七)施工升降機執行中不準開啟吊籠門,乘人不應倚靠吊籠門。
(八)施工升降機執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執行的控制開關。
六、遇有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立即停止執行,並將梯籠降到底層,拉閘切斷電源。暴風雨後,應對施工升降機的電氣線路和各種安全裝置及架體連結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加固,確認正常後方可執行。
七、上班人多的時間,地面應有專人維持秩序。
八、對於變速施工升降機,施工升降機停靠前,要把開關轉到低速檔後再停車。
九、作業後,將吊籠(梯籠)降到底層,各操縱器(開關)轉到零位,依次切斷電源,鎖好電源箱,閉鎖吊籠和圍護門,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十、填寫好臺班工作日誌和交接班記錄。
十一、嚴格執行施工升降機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