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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鄉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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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春美食美客
和老公離婚了還沒有自己的孩子,這樣的婚姻,離婚了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離婚離了也很徹底,因為沒有什麼牽掛。不過很讓人費解的是,你這個曾經的婆婆真的是一個奇葩,竟然讓自己的兒媳婦兒每個月離了婚,還得給她1000元錢。這個要求是無理的,這個要求也是要不出的。我覺得任何一個跟你兒子離了婚的人沒有去繼續孝順你的義務。所以說作為老人,你就別添亂了,你這個獅子大開口的要求實在是讓人覺得你太是貪心很重的人。這個要求會被人笑掉大牙的,所以說你還是別添亂了,別給人家當作是一個笑話。所以說老人的這個要求是無理要求,沒有必要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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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今生無悔135019061
既然離婚了應該理解為你已經從法律上與你的婆婆切斷了扶養的關係,除非你自己願意,一旦這個死了的話你可以去送她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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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益母草8一生態與文化
什麼事都不是絕對的,都有它的兩面性,咱就拿這個女子來說,假如她和丈夫已經離了婚,又沒有孩子,象她這種情況的人,一般都會離開這個家,那也就不可能出現婆婆跟她要生活費的情況了。
如果這個女子雖然和丈夫離了婚,卻仍然住在這個家裡,而且這個家還是男方家的婚前房,也就是說這個家沒有女子的什麼事了,除非她們之間有特除的什麼協定,按常規來說,女子離了婚又無孩子牽絆,必定會離開不首幹自己的家,因為這個家已經和自已沒有了任何關係。
除非是女子雖然離了婚,可她卻住在這個家裡不走,(也可能她還惦記著自已的丈夫,賴著有一天還能破鏡重圓),如果是這樣的話她就直接影響到了男方的再婚,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是不能妥協的。
在這種情況下,男方卻不想和女子再有糾纏,卻又不能強逼,因此就出現了前婆婆要生活費的看似不合理的要求,實則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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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user6319693494048
有人說用嘴吃飯太麻煩,你還有別的辦法嗎?
人為什麼要用兩條腿走路而蛇沒腿也走的飛快。是人類進化過程中出啥毛病了嗎?
人的腦袋上有7個眼,為什麼只有眼睛能看見東西而其它零件看不見呢?
對不起,我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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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神奇的資訊在這裡
並不合理!
做為前妻,原則上並沒有贍養前婆婆的義務!
但是從道義,如果前婆婆曾經幫助過你!適當的幫補下也是可以的,但是絕對不能說每個月給多少錢。養成習慣後,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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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和老公離婚了,沒有孩子,也沒有其它的糾葛,其實你一走了之,還和他家有什麼瓜葛?
夫妻沒有終身制,想過就過,想離就離。婆媳關係就更加軟弱。夫妻關係還在,婆媳關係就可能很冷,夫妻關係沒有了,就更沒有任何關聯了。
現在你們已經離婚,你已從她家遷出。你前任婆婆還憑啥向你要錢。還一千塊錢生活費,想錢想混頭了吧。她是你的兒子還是女兒呀,憑啥給你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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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題目啥意思啊!離婚了,沒孩子,婆婆要求每月給她1000塊錢的生活費,這合理嗎?這都哪跟哪的事啊!誰給誰啊!你做為兒媳婦已和老公離婚了,和婆家還有毛線關係啊?不會是叫你給原婆婆錢吧?沒道理的事啊!如果婆婆叫她兒子給她兒子給她每月1000元生活費,他就是給多少,給與你給,和你也沒有毛線關係。
夫妻離婚,即解除了婚姻關係,又沒有孩子之間扶養等問題,和原婆家就沒有關係了,給婆婆1000元生活費,別說合理不合理,根本就無從談起。這個問題不成立。
假如,你是倒插門招贅的情況,即離婚了,男人你原丈夫走人即是,他回到他母親家,給錢不給錢,是他們娘倆的事。也用不著你管啊。弄得我是一頭霧水,迷迷瞪瞪答了這麼幾句。始終未搞懂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樣的邏輯混亂的提問,竟然稽核透過,也遇到我,這個“臆症”瓜隨話搭話,也說了這麼幾句,權當練習打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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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香咖啡201806
和你老公離婚了,你們就是兩個路人。至於你的前夫的媽,那更是與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我懷疑世上真有這種奇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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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富興機械
一看就知道你是個老實人,婆婆是個不要臉的人。她有何資格要求你給她錢,應該叫她每個月給你1000青春損失費。
回覆列表
不合理,關你屁事,實屬沒事找事。
首先你回答我兩個問題。
你自己的親媽有給嗎?你很富有,有很多錢嗎?
如果你連自己的親媽都不給,為什麼還去給一個離婚的婆婆?別在這裡裝…
如果你自己不富有,生活很拮据,自己生活都難,還要去分擔?那你就是沒事找事,活該
你的前夫,他幹嘛去了?他沒有兄弟姊妹嗎?
最後: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你要給。你婆婆的要求不合理。
如果你執意想要給,那我告訴你,你說合理就合理。
如果你不想給,那就不合理。
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