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JOHOME全球房產
-
2 # 吉呈未來
B類簽證曾經非常容易出籤,一簽就是十年,那個年代,你簽出的機率比較,現在的情況,拒籤是常規的。首先,父母有綠卡如果在你未成年的時候是可以直接辦你出去的,成年了,正常可以辦理探親或者找律師辦理投親移民之類都可以的。當然這個是之前的常態。然後說一下現在,現在的美國簽證比較嚴,當然你父母是否在美是要如實填寫的,如果在美,你父母的綠卡辦理是否一致就很重要了。如果你父親是EB5投資移民出去然後拿綠卡的,那麼無論你是否因為成年的緣故沒有跟隨還是其他緣故,對你的簽證都沒有影響。如果你父母的綠卡經歷了處境一個短籤,然後轉綠卡那樣一個過程,就變成他們有出境簽證不符合實際目的的嫌疑,對你的簽證很不利的。
先排除了家長綠卡這部分對你的影響,然後我們再要看你自己個體有沒有啥表達或者準備不恰當的地方,以至於影響了這次簽證。供參考!
單獨申請B2的難度還是比較大,因為申請人父母有綠卡,那麼申請人去的話,就有移民傾向,即便有很多的資產證明和邀請函,還是消除不了簽證官對申請人的移民傾向的觀點。 建議跟團旅遊到美國,這樣也達到了探親和旅遊的目的。 簽證官是決定批准或拒發申請人簽證的依據: 《美國移民和國籍法》中第 214 條 (b) 款規定: 每位外華人在申請入境時,必須能使領事官員確信其具有非移民資格,否則將被視為移民 ...... 要符合非移民簽證的條件,必須滿足《美國移民和國籍法》中第214條(b) 款的要求,否則,將被依法拒籤。214 條(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請人應在美國境外有不想放棄的住所。申請人可通過出示自己在美國境外有赴美國短暫停留後必須回國的約束力來證明這個住所的存在。依據美國法律,每個申請人都必須做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