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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靈滌盪

    父母離異,傷害最深的,定然是孩子,真造孽。

    這不,題主的"父母離異,並組建家庭,都不願意養我,相互推卸責任",不就是一個鮮活的例證嗎?真為題主感到悲哀和可憐。

    然而,遇到困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困難面前消沉、頹廢。

    題主當前這情況,當真是"爺爺不疼,奶奶不愛",因為離異的父母都已重組家庭,又都不願意撫養孩子,且相互推諉,推卸責任。

    可題主一定要堅強起來,唯有自己堅強,才能走出困境,從逆境中破繭重生。

    若題主尚未成年,雖然父母不管不問,可畢竟應該還有其他直系親屬,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叔伯姑姑、舅舅阿姨,你可以暫時藉助親屬,助你羽翼豐滿。

    可在藉助別人助力自己之時,題主必須"臥薪嚐膽",發奮圖強,從逆境中崛起,切忌消極頹廢,破罐子破摔。

    若題主已成年,則不應怨天尤人,自暴自棄,更應該振作精神,依靠自己睿智的大腦和勤勞的雙手自主自強。

    題主應該明白一個道理,人生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人的一生必須要不斷的對自己開炮。從逆境中歷練自己,不斷改變自己,方能最終戰勝自己。

    古人曾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它告訴我們,能瞭解別人,這是智慧;能認識自己,才算聰明。能戰勝別人,說明有力量;能剋制自己的弱點,才算剛強。知道滿足,才知富足;唯有堅強不懈,才能志向大成。

    茫茫人生,打敗我們的,從來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人這一生,最大的敵人,是我們無法掌控自己的情緒,誰能控制了自己的情緒,誰就有了開掛的人生!

  • 2 # 田園詩畫152666363

    你提出的問題,我給你幾個建議可對號入座。

    1:如果你現在還沒滿十八歲,你父母離婚時當初是判給誰的,就在誰的家中食住,另一方也必須付給你生活費,如果父母不負責人不管你可以報警,還可以上法庭告父母。

    2:如果你己年滿十八歲,還在求學,父母雙方必須給於生活和學業所需費用,同時,你自己也可以勤工儉學自費一部分。

    3:如果你己參加工作,也不需要父母養育了,自己做一個經濟計劃,吃點苦存一些錢以備基礎之用,遇到這種沒有父母之愛家庭,只有自力更生,也許對你的將來的發展來說還是件好事,因為一輩子路很長,有不同的人與你同行又離開你,沒有人可以依靠,那麼就堅強一些靠自己吧,比上不如比下有餘,你最起碼還有個條件,有手機上網,可好多人還買不起手機呢,好好愛自己,爭一口氣創造一個好的未來,給這兩個無情的人看看。

  • 3 # 也許6595

    這一條問題的題主不知道是誰,表面看父母離異後雙方組建家庭,雙方都不願意養這個被稱為我的孩子,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值得同情!

    但是,大家都關注到了不願意養幾個字,卻往往忽略重要的一點,這個被稱為我的孩子到底是多少歲?

    假如這個孩子是十八歲,我想這父母也沒有什麼養不養的,如果條件不允許理應自己去工作謀生。

    假如這個孩子是二十四五歲甚至是三十歲,那麼這個養不養的問題就變成一個天大的笑話!

    假如這個孩子已經是大人,他的所謂父母雙方的養,其實就是給他買房買車出彩禮錢甚至是帶孩子做保姆的事情,不知道各位看官又是何種的感受?

  • 4 # 向山舉目

    如果孩子年齡未滿18歲。父母離異之後,還是要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的。

    如果父母雙方各自重新組建了家庭,不願意承擔這個責任,可以協商,可以要求父母負擔。

    也可以找有關部門調解一下。比如居委會之類的。小區服務中心之類的。

    如果父母還是不願意儘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那可以委託一些人透過法律手段解決。

    如果孩子的年齡超過了18歲,從法律上來說,父母可以不撫養了。孩子可以自己找工作,自己掙錢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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