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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中國‘歷史作家’的層出不窮,繼續不斷,實在是任何民族所比不上的。”

    ——黑格爾

    在所有的歷史文獻中,二十四史無疑是公認的最重要、最具有研究和參考價值的文獻,是中國幾千年歷史文明延續的詳細記錄。

    “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

    作為二十四史的開篇,司馬遷的《史記》以“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為主旨,“不溢美,不隱惡”, 繼承秉筆直書的原則,以實錄精神取材、五種體裁編纂,忍辱發憤,寫成記述中國自傳說時代至漢初數千年曆史的第一部完備鉅著,標誌著中國史學取得了劃時代的進展,為中國史學開創出一個全新的時代。

    《司馬遷像》立軸,1984,王西京,紙本設色。作為史官之後並身為史官的司馬遷,繼承通變的史學思想,以畢生精力,“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 變”,終於“成一家之言”,撰成一百三十篇、五十餘萬字的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鉅著。

    二十四史的由來

    大一統王朝和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確立,同時也伴隨著史官的流散和史官職權的降低。司馬談發憤而卒、司馬遷被閹割,恰如帝制下的史官之象。從司馬遷記述司馬氏家族世系的過程中可以看到,與其說司馬遷在寫家族的興衰史,不如說是在寫史官的興衰史,並由此窺見政治的興衰變遷。在司馬遷之後,太史令不再世襲,撰寫史書人的不一定就是太史令,以往那種由獨立於天子的天文官掌管修史的情況消失。

    二十四史的第二部《漢書》的作者班固的職務是蘭臺令史,此職務原來是御史大夫的屬官,在當時是掌管天子手標頭檔案的官員。其後的二十四史,均為奉敕編修。其中三國、後漢、宋、齊、魏、梁、陳、北齊、周各史,為著作官之作,仍屬個人纂修。自《隋書》 《晉書》始,舊唐、舊五代、新唐、遼、宋、金、元、明史,不再是個人之作,而是皇家利用史館纂修,為修史制度化的產物。其間,李延壽改寫南朝史、北朝史,歐陽修改寫五代史,是史傢俬修、皇家認可者,為二十四史纂修中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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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史,即《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 《陳書》 《魏書》 《周書》《北齊書》《南史》《北史》《隋書》《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共有3229卷,約4700萬字。從第一部《史記》記載的上限黃帝算起,到最後一部《明史》記述的下限崇禎十七年(1644)為止,記述中國歷史賡續4000多年。在二十四史中,除了《史記》是完全的通史,《南史》《北史》是將幾個斷代連續起來的通史, 其餘都是皇朝斷代史,即完整地記述一代皇朝之始末。斷代史首尾銜接,這樣,中國從黃帝以來的歷史均有文字記述。

    《史記》,全十冊,司馬遷撰,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精)。《史記》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對後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編史方法為後來歷代“正史”所傳承。

    二十四史是到清朝才出現的稱謂。最早出現的名稱是“三史”,指《史記》《漢書》《東觀漢記》。吳王孫權曾對呂蒙說:“我掌管軍政事務以來,閱讀‘三史’和各家兵書,自以為大有補益。”《東觀漢記》到唐朝中期以後逐漸亡佚,中唐以後的“三史”,一般是指《史記》《漢書》《後漢書》。從魏晉以至唐朝,三史往往與六經並列,稱“六經三史”。後來加上《三國志》,稱為四史,也叫“前四史”。唐朝還有“十三史”的說法,出現了像吳武陵《十三代史駁議》之類的書。“十三史”指的是《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 《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到了宋朝,又有“十七史”之名,如南宋史學家呂祖謙就編了一部《十七史詳解》。十七史,就是在十三史之外,再加上《南史》《北史》《唐書》《五代史》。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被元軍押解到大都以後,就曾說過“一部十七史不知從何說起”的話。明朝在十七史以外,加上《宋史》《遼史》《金史》《元史》,稱為二十一史。顧炎武主張“二十一史”加上《舊唐書》,合刊為“二十二史”,但未得官方承認。乾隆時期出現的“二十二史”稱謂,是增加清朝官修的《明史》。此時在乾隆的批准下,《舊唐書》終於“轉正”,是為“二十三史”。乾隆朝開四庫館,修《四庫全書》,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宋初薛居正等修的《五代史》(為了與歐陽修的《五代史》區別起見,此書稱《舊五代史》,歐書稱《新五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二十四史”。

    《隋書·經籍志》的序說:繼 《史記》《漢書》《東觀漢記》《三國志》之後,“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當乾隆欽定“二十四史”以後,“正史”一稱就被“二十四史”所專有,取得了“正統”史書的尊崇地位。

    1920年,柯劭忞完成《新元史》。次年,時任大總統徐世昌明令將《新元史》定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同意將《新元史》列入,而主張將《清史稿》列為第二十五史,或者主張將兩書都列入正史,於是又有了“二十六史”之名。然而“二十六史”不過是學界的一個說法,沒有像“二十四史”那樣得到官方的律令式的確認。

    顧炎武,明末清初思想家、經學家、史地學家和音韻學家。他主張在明朝“二十一史”基礎上加入《舊唐書》,合刊為“二十二史”

    二十四史之所以被稱為正史,既與這些史書在中國史部書籍中的地位有關,也與歷代皇朝宣揚正統觀念有密切聯絡。

    “正統論”

    將二十四史視為正史,雖然到清朝才真正地明確下來,但其實唐朝以後的統治者已有這個思想傾向了。唐朝設立史館,由宰相監修前代史,以後形成制度,即當一個新朝建立的時候,都要修前朝史。修史的目的,一是總結前朝興亡的經驗教訓,二是透過書寫歷史來宣佈自己的勝利,證明本朝的合法性。唐朝以後的封建王朝,對修史工作都很重視。一般是皇帝特下詔書,明確正統,委派宰相監修。修成的史書遂成為欽定近代歷史教科書,並且排擠前朝的同類史書。朝廷牢牢掌握修史大權,禁止民間私修國史。這樣,一朝一史的局面逐步形成。“正史”也因此被打上了官方色彩。

    《新元史》。1920年,柯劭忞完成《新元史》,他以《元史》為底本,斟酌損益,重加編撰。次年,時任大總統徐世昌將其定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

    漢明帝曾對班固等人說:“司馬遷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譏刺,貶損當世,非誼士也。”這既是對司馬遷的批評,也是婉轉地告誡班固等人不可學習司馬遷微文譏刺。對於明帝的話,班固自然心領神會,他批評《史記》把漢家“廁於秦項之列”,認為“漢承堯運”,故“斷漢為代”,著為《漢書》。他作《漢書》就是要論證漢之統治得天之正統,也含有總結歷史經驗為現實政治服務的目的。在指導思想上,《漢書》也變成了“網羅一代”“述敘漢德”,變通史為斷代,開紀傳史新格局。

    政治家講正統,是爭取本朝在歷史順序和現實格局中的地位。自秦開始,歷代政治家沿著推論五德之運和論大一統兩個路子來爭取正統,以確立本朝在歷史序列中的位置。從《漢書》開始,“正統論”便成為史家修史的指導思想。三國時期,魏、蜀、吳割據幾十年,魏、吳均有史官修其國史,推奉正朔,各為正統。而陳壽做《三國志》,不再侷限於魏、蜀、吳各自為政,用統一的眼光剪裁三國國史,反映從群雄割據到三足鼎立,最後進入一統的客觀歷史過程。記述三國史事,有合有分,合則為一整體,紀魏而傳蜀、吳;分則各存系統,各為正朔、各有綱紀。南北朝時期,政權對峙,各為“正統”,所修“國史”無不為自身政權多所諱飾,對並存的其他政權多所詆譭,三部斷代紀傳史——《宋書》《南齊書》和《魏書》“南指北為索虜”“北指南為島夷”。南北各國“莫不自命正朔”而指斥對方為僭偽,南北方都重視自己在史書中的位置。遼金宋元時正統之爭再次發生。宋初不承認梁(朱溫建立的後梁)為正統,但歐陽修認為梁有土地、人民和社稷,不得斥梁為偽,這是為了宋的統系,而不得不承認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代為正統。元代修史,楊維楨等人主張以宋為正統,以遼金為載記;有人主張以北宋為宋史,南宋為南宋史,遼金為北史。最後,脫脫採用“三國各與正統,各系其年號”的折中辦法,認為三史各與正統,即承認遼金宋的正統地位,從而承認元續遼金宋的歷史地位。

    在明代,學者對於元代“三國各與正統,各系其年號”修成的三史很不滿意,於是,重修三朝史的建議又多次被提出,楊維楨的主張得到學者的贊同。王洙修成《宋史質》一百卷,以宋為正統,立本紀,將遼、金列為外國,並且盡削有元一代之年號,不承認元朝為正統,於南宋末便以明朝繼之。清朝修史,對華夏族人的正統觀念十分敏感,在三朝正統問題上,認可楊維楨之說,以元承宋為正統而排斥遼、金,其目的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政權的合法性和正統性。

    自班固著《漢書》,“正史”便成為史學的重要門類。《漢書》以一個皇朝為“正統”,符合改朝換代的政治需要,開創了“國亡史作”的先端,其後各“正史”多沿用其例。不可否認,這樣所編修的“正史”不可避免出現曲從權貴、為統治者“溢美”“隱惡”的情況,但中國史學“秉筆直書”的傳統和精神一直存在,“良史以實錄直書為貴”的思想一直是古代史學的主流思想。而且,用正統觀念把歷史聯絡起來,國家政權被列入“正統”系列而取得了在歷史上的聯絡,並使文化制度也得以延續下來,成為中國文明連續性的重要載體。正如白壽彝在《中國通史》導論中所言:“中國文明在文化發展史上未曾有斷裂現象,……學術傳統 (其中尤其是直接反映歷史連續性的史學傳統)的連續性,這是一種文化的精神內容的連續性。”

    所以,二十四史中雖不免存在糟粕,但從總體上說,它們是認識、研究中國古代歷史的基本材料,是民族文化遺產的瑰寶,並對今天的人們一直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其中的精彩段落如《鴻門宴》《廉頗藺相如列傳》等因入選中學語文教材而伴隨著幾代人成長,至於高考,二十四史更是幾乎壟斷了文言文閱讀部分。

    “國可滅,史不可滅”

    自北宋徽宗、欽宗被虜,至元順帝棄京城北奔, 241年中,中國歷史上連續出現四次“滅國”大事:金滅北宋(1127)、元滅金(1234)、元滅南宋(1279)、明滅元(1368)。這一連串的“滅國”事件,都是武力征服的結果。在如此巨大的變革面前,修史又有了新的意義。

    作為亡國遺民,面對滅國的現實,複雜的內心世界與現實的社會生活交錯,生出“國滅史不滅”的理念,希望透過寫史來保留對昔日的追憶。新建皇朝,特別是金、元兩個政權入主中原後,迫切需要從先前的中原皇朝學習為政之道。瞭解被其所滅之國的文物制度、思想文化,也需要透過修史來加以總結。自以楊維楨為代表的“治統”即“道統”觀念體系提出以後,誰掌控天下,誰即為“正統”,因而修“被滅之國”史,便成為“滅人之國”者顯示其“正統”地位的一種文化標誌。

    這裡,“國可滅,史不可滅”的“史”字被賦予了“文化”的含義。“金、元滅人之國”,均是以少數族採用武力征服手段達到的。在中原地區建立政權後,如果完全摒棄先前的文明,必然造成文化斷層,出現文化斷檔,無法治理人口數量大大超過金、元的兩宋遺民。而其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維繫兩宋的文化傳承,特別是南宋盛行的理學思想。“國可滅,史不可滅”,在這裡演繹為“國可滅,文化傳統不可滅”,修史逐漸成為文化承傳的一種重要手段。國可滅、史不可滅的歷史信念,在宋明以來的遺民意識中反映得尤為強烈。康熙十七年(1678),清廷詔請黃宗羲修《明史》,被黃宗羲拒絕。朝中大臣便推舉萬斯同為博學鴻詞科,萬斯同也堅辭不就。其後,黃宗羲覺得事關明史,不可不問,便動員萬斯同赴京,並在贈別詩中以“四方身價歸明水,一代奸賢託布衣”相勉。當時,凡入史局者署翰林院纂修銜,授七品俸祿。萬斯同遵黃宗羲囑咐,上京後寧願寓居於徐元文家,不署銜,不受俸,以布衣入史局,修《明史》,“白衣宣至白衣還”,意在以遺民身份為故國存史。萬氏傾心修史,當《明史稿》草成後不久,病沒於北京。萬氏視史學為家國民族所託之本,矻矻不休,孜孜以求,為斯民存文獻,為故國傳史籍。中華文化之所以綿延不絕以至於今日,也正因為有士人以史學為奉身立命之大義使然。

    參考文獻:吳懷祺、林曉平《中國史學思想會通》;謝保成《二十四史修史思想的演變》;周文玖《中華民族的家譜:二十四史漫談》;吳小鋒《薪盡火傳: 司馬談之死與太史公之志》;王培華《正統論與中國文明連續性》;葛志毅《史學為中國文化託命之本》

    END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墨家在春秋戰國時期有著怎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