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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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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強身健體

    為什麼要判刑?難道我好好的做一個公民就嫌犯?難道別人都拿刀砍過來了,還不準反抗?這己經是你死我活的敵人矛盾了,這是正義跟惡勢力的較量,也是反抗跟壓迫的生死之爭!

  • 2 # 陽光明媚好風光

    就事論事,對於一些人來說,他們肯定會說防衛過當了,他們會說超出了必要的防衛限度,是防衛過當。作為一個老刑警,以我的處理過的案例和經驗,我認為是正當防衛。大家都知道,從生理上講,我們人類的行為是受大腦控制,大腦根據外界訊號釋放刺激神經的物質來控制我們的行為,在這裡,行為人被寶馬男欺負以後,首先他體內會釋放大量的腎上腺素,他被攻擊得程度越大,腎上腺素釋放得越強烈,而寶馬男在攻擊他人時他體內的激素並不一定完全是腎上腺素,可能有多巴胺成分,因為他會在毆打他人的過程中獲得快感,因此在行為人在腎上腺素積累到臨界點後,他會突然爆發變得勇敢,甚至身上的疼痛感也會消失,他的身體由於腎上腺素的作用讓他無法停止攻擊行為,這是一個身體正常的男性本能的反應,所以行為人隨後的攻擊行為在當時是不受他本人意識有效控制的,只有在他的攻擊行為結束後,大腦接受到外界危險已經消失的訊號後,釋放停止攻擊的物質,身體的攻擊行為才停得下來。這些是動物耐以生存的本能行為,和法律意識及受教育程度無關,每個人體質不一樣,表現程度也不一樣。所以,我從生理上認為,他不是防衛過當,他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另外,我認為行為人在追砍寶馬男時其主觀應該可以理解為寶馬男可能上車再次拿刀,拿槍,危險還沒有完全消除,不採取必要的措施可能還會遭到傷害甚至死亡,因此不繼續攻擊不足以消除危險,寶馬男的行為在當時至少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已經是犯罪行為。所以在法理上,我認為可以考慮是正當防衛。最後我在想,行為人經濟上可能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是家裡的頂樑柱,如果當天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被殺了,對於他的家庭來說簡直就是災難,芝麻大點事,寶馬男就要取人性命,如果當時心慈手軟,後果肯定不堪設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殺我,我必博之!這是中國在面對列強時的態度,也是中華民族的精神精髓。所以在道義上,我認為行為人採取的是對等攻擊行為,不過分,就是正當防衛。我敢打賭,幾乎所有的警察,特別是刑警,都希望行為人最後無罪釋放。警察最看不慣,最想衝上去狠狠揍一頓的,就是這種作威作福,裝模作樣,欺壓群眾的人渣。肯定有人會指責我作為刑警在胡說八道,我先把話撂在這:”寶馬男在現場失去抵抗力了嗎?你敢肯定他的戰術性撤退不是跑到車上或後備箱裡拿刀槍嗎?他的同夥不會參與攻擊嗎?你有證據證明現實的危險真正解除了嗎?寶馬男年輕力壯,又還是混過社會的人物,會在現場輕易罷休放過行為人嗎?一旦行為人停止攻擊,寶馬男及同夥至少有一百種現場報復他的手段,寶馬男要是開車碾壓怎麼辦?這些可能的情況在當時萬分危機的前提下,試問你判別得了不?犯罪構成要件重要一條就是主觀方面,行為人主觀上有傷害他人故意,客觀方面有放任後果發生或積極追求的行為嗎?在那危機時刻你能把握得了嗎??除非行為人親口講他就要殺死他,否則一個犯罪要件都不完整的案子怎麼能判定有罪,知道疑罪從無嗎?還有,我相信一定有一大幫有高水平的律師已經在為行為人辯護而躍躍欲試了!

  • 3 # 都是他舅服你

    其妻應於其斷絕夫妻關係,其子應於其斷絕父子關係,其戚應唾之,棄之。應該按照防衛過當使其五年牢獄。反駁的,來吧

  • 4 # 沒名起了

    必須適用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如果法院硬要弄個罪名那我們也沒辦法,不能死刑,而是三年緩刑,也勉強演算法院的人還有點良心

  • 5 # jt2734

    應當判電動車男除害英雄稱號,並獎勵10萬元人民幣,沒有他的英勇無畏的行動,及時結束紋身男的生命,不久以後,就會有別人慘死其手!

  • 6 # 武功一流666

    對於車匪路霸可以當場擊斃,打死有獎,還記得10多年前的橫幅嗎?那麼,對於手拿兇器,當街追砍殺人的兇手,可以當場擊斃嗎?

  • 7 # 心晨心晴

    一個練過身體武功的人出事時只想嚇唬對方,幾刀下對方安然無恙,可見沒下死手。對方几刀下去刀刀致命!哎!安息!走好!

  • 8 # 國際裝逼大賽冠軍

    首先電動車已經讓他了,小事為何要動刀?第二電動車被打了好幾次並沒還手,是紋身男咄咄逼人,不還手行嗎?所以電動車我覺得沒錯,屬正當防衛

  • 9 # 沙漠5271

    寶馬車主很霸道,欺負人,當遇上據理力爭的對手 時更是

    惱羞成怒,氣急敗壞地從車上拿

    砍刀行兇,只是沒有得逞而也。反被對手給殺了。

    咎由自取,死有餘辜。

  • 10 # 一個不漏油的賓士車主

    按我說列為看官圍觀個熱鬧,別太投入,國家自有國家的法度,對與錯罪與非罪自有刑法,刑事訴訟法去定義,到時候一審法官,人民陪審員,訴訟代理人,辯護律師一堆專業人士會去忙活這事,靜待結果也是種客觀的態度!

    其次,以在下16年執業經驗來看,正當防衛無罪可能為0,其次緩行可能性不超過百分之十,極有可能還是認定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靠個減輕處罰,最後獲刑5~7年!這已經是很理想的結果,列為看官千萬別看幾個大V法律人發幾篇正當防衛的帖就頭腦發熱,跟在後頭瞎起鬨,說正當防衛的那幾個,你們有人出來接案給他辯護打無罪麼?再自信一些以無罪為標的籤小合同如何?勝訴你名利雙收,合同之外20萬,敗訴你自己出來報家門向全華人民檢討你的誤導行為,如何?

    網上活躍的那批所謂法律人大多沽名釣譽,業內號稱“死磕派律師”,開庭三板斧,先提個管轄權異議,二提個迴避,三就各種重新鑑定嘛,唯一絕招就是動則庭上耍個無賴,網上各種煽風點火,發個萬人聯名,千人求情啥的,製造製造社會輿論,以此造勢抬高自己身價而已!

    勸列位做個清醒人,我們初衷都是希望法治社會,法制健全,同時兼顧懲惡揚善的社會效應,千萬別言行出格再把自己捲進去,殊不知中國言論自由,發表不恰當言論卻是要追究責任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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