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標準:
《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49號令,2006年3月22日),第二章資質等級與標準;第九條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2.企業出資人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並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5.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6.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係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7.企業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100萬元;
8.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9.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10.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11.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標準:
《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49號令,2006年3月22日),第二章資質等級與標準;第九條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2.企業出資人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的60%;
3.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並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5.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6.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係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7.企業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100萬元;
8.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9.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10.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11.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