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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慕曉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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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許諾ni
對我說,不知道你還會喜歡我多久,但是在你還喜歡我的時光裡,我想把我能給你的,都給你。
其實他不知道的是,我已經慢慢不喜歡他了,所以了這話讓人更想哭,一方面是感動一方面是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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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橋流水水水木
有一次我在家的時候突然肚子劇痛,渾身冒冷汗,接近休克,我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撥通了男朋友電話,他餵了幾聲就意識到我出事了,在公司忙碌的他扔下一切急匆匆的跑回家裡,看到我的時候我隱約聽到他的聲音是哽咽的,模糊的看到眼眶是紅的,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了他的愛和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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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與心
在我需要她的時候她總能覺察到,並給我一個結實的擁抱٩(๑^o^๑)۶!在買菜前他總是先問我今天想吃什麼?當我因為工作壓力大的時候,她總是陪伴著我,並試圖幫我減輕工作壓力!她為了我的健康,經常在工作之餘抽空學養生知識並注意跟我分享!每一次她遇到讓她很是高興或者讓她感動的事,她都會跟我分享!她說不需要我大聲說我愛她,她只需要我一生陪伴他,珍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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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法停止前行
在我貪玩的時候拼命的拽著我,讓我好好工作!在我疲憊的時候溫柔的看著我,讓我好好休息!
在我迷茫的時候堅定的支援我,讓我奮勇向前!娶了你,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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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牛為你分享故事
那天我騙她說我是出去玩,脫下送外賣的衣服跟她影片看我在外面玩呢寶貝。然後她一直問問是不是?然後她叫我轉過頭來,我一看,她馬上跑過來擁抱我,哭著說咱們回來不送了,我說不送我怎麼養你。最後我們騎著電驢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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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站著遭雷劈
我和他是透過社交app認識的,算是屬於見網友,也沒打算付出真心,對他感覺還不錯,畢竟長的帥情商高有幾個不會動心,我一直告訴自己不要迷上他,但是,畢竟他那麼優秀,於是乎被他征服。
起源於一天早晨,我被他叫醒吃早餐,我問他,現在幾點,因為拉著窗簾看不到外面,他淡淡的說:四點。我問他是不是一直沒睡,他說嗯,看電視了的,早晨怕我餓下樓去買的早餐,因為前一天一直在忙,回賓館已經一點多鐘了,沒時間吃飯,然而我有起床氣,差點就兇他,既驚喜又暖心,從那時候我就知道肯定栽在他手裡了。
兩個人在一起就是平平淡淡的互相關心,他工作回來看見我喜歡喝的奶茶給我帶了回來,我去買菜時候買了他愛吃的水果,愛情就是這樣,茶米油鹽醬醋,我給自己最天真的一面去對待對方,這樣的愛情才會長久。
續寫
對於你們的評論,我只能說,每個人的活法不一樣,想要的愛情也不一樣,我從來不怕把他弄丟,我身上有他足夠喜歡的地方他就不會走,如果他走了那一定是有人能給他更多的幸福,而我給不了的,我也會真心祝福,我愛他就是希望他幸福,要是我給不了,我也希望別人能給他幸福。
在愛情中,我相信我是理智的,他也同樣。
我們現在異地著,有時候可能一週都不會聊天,一個月也見不到,但我們心裡都明白對方就是後半輩子要在一起的人,有人可能覺得這樣的愛情不太真實,異地戀往往證明許多情侶不適合在一起,而我們都在為未來做努力,為的是長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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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藍熙雯
大概就是半夜起來喝水上廁所輕悄悄爬上床然後他朦朧中把我扯進他懷裡緊抱的那一瞬間吧。大概就是眼淚還沒帶下來一癟嘴就開始服軟的那一瞬間吧。大概就是他抱著我很輕很輕說怕我離開的那一瞬間吧。祝天下所有有情人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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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65閱讀
我和他相識十年相戀七年,去哪裡都習慣緊緊握住我的手,有時會握著握著,親吻我手背。那一刻我總是覺得其實他很愛我。。睡覺半夜搖醒他,喊口渴,他迷迷糊糊跑出去倒水,試了水溫有點冷又轉身出去加點熱水,那時半夜四點,第二天他還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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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鷹荻
那次,買衣服的時刻。
那是讓我很感動的一剎那。
記得有一次,我和他去逛商場,我看上了一件黑色羊絨背心長裙,在試衣時候,我覺得衣服有個缺陷,腰帶有點短,蝴蝶結打起來有點小麻煩,一不小心就拉過頭了。
他陪在一旁,什麼也沒說,走到我身邊,利索地打好蝴蝶結。
店裡的服務員也一愣,隨即說:“美女,好幸福啊!”我有片刻的呆立,他隨機牽過我的手說:“好看,就這件了”。我摸了摸腰帶,他微微一笑說:“以後,我給你打蝴蝶結”。
不知道什麼時候,旁邊已經站了滿了四五個服務員,同時互相誇張地鼓起掌來。
我幸福地提走了那件衣服。
後來,一直喜歡穿這件衣服,這位它承載了我幸福的記憶。
我已經不太能想起我和第一個男朋友相處的事情了,但仍會閃過,當開車遇到紅燈,他轉過頭,握了握我的手,衝我笑的畫面。我想,他當時真的很愛我。歲月就是這樣,將回憶留下,人生匆匆,惟願吾安。
回覆列表
1、他在武漢,我在深圳,聖誕節前一晚他來陪我過聖誕,只有站票,他站了一夜到了深圳,剛給我禮物,我們公司又有急事,然後我讓他自己逛逛,結果我們一直忙到晚上,晚上主管通知有其他活動,於是他又買了站票站了回去。
2、他大學畢業後我去了深圳上班,他比我小一屆,畢業後本來在武漢工作,工資5000+,結果後來為了我毫不猶豫地來了深圳,應聘我們公司,因為當時辦公室人員已滿,他去車間做了工人,每隔一個月上夜班,時長12小時,每天上完夜班,早上七點下班後他就坐一個多小時的車去市裡給我買愛吃的麵包,等回來剛剛是我起床的時候,一直堅持了一年,重點是我那時不是他的女朋友,但我知道他真的愛我。
3、那時候,他一個月工資才3000多,我的手機壞了,他二話沒說,給我買了一個5S(那時候5S要4700多)。
他對我真的很好很好,我堅信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比他更愛我,可是我們還是走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