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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不便的高齡老人坐飛機可以攜帶輪椅,但要辦理託運。
《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條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託運其輪椅的,可使用機場的輪椅。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願意在機場使用自己輪椅的,可使用其輪椅至客艙門。
第二十一條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在地面輪椅、登機輪椅或其他裝置上不能獨立移動的,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按各自責任不得使其無人照看超過30分鐘。
第三十六條 電動輪椅應託運,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託運電動輪椅,應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截止前2小時交運,並符合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相關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規定:
第三十五條 對要求在非公開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的旅客,如攜帶貴重物品、植入心臟起搏器的旅客和殘疾旅客等,民航安檢機構可以對其實施非公開檢查。檢查一般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民航安全檢查員實施。
第三十六條 對有下列情形的,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實施從嚴檢查措施:
(一)經過人身檢查複查後仍有疑點的;
(二)試圖逃避安全檢查的;
(三)旅客有其他可疑情形,正常檢查無法排除疑點的。
從嚴檢查措施應當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民航安全檢查員在特別檢查室實施。
行動不便的高齡老人坐飛機可以攜帶輪椅,但要辦理託運。《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中規定:第二十條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託運其輪椅的,可使用機場的輪椅。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願意在機場使用自己輪椅的,可使用其輪椅至客艙門。 第二十一條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在地面輪椅、登機輪椅或其他裝置上不能獨立移動的,承運人、機場和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按各自責任不得使其無人照看超過30分鐘。第三十六條 電動輪椅應託運,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託運電動輪椅,應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截止前2小時交運,並符合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相關規定。擴充套件資料《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規定:第三十五條 對要求在非公開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的旅客,如攜帶貴重物品、植入心臟起搏器的旅客和殘疾旅客等,民航安檢機構可以對其實施非公開檢查。檢查一般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民航安全檢查員實施。 第三十六條 對有下列情形的,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實施從嚴檢查措施: (一)經過人身檢查複查後仍有疑點的; (二)試圖逃避安全檢查的; (三)旅客有其他可疑情形,正常檢查無法排除疑點的。 從嚴檢查措施應當由兩名以上與旅客同性別的民航安全檢查員在特別檢查室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