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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群群群號

      "格格"為滿語音譯,大約相當於"小姐",不過此名稱平民百姓不能用,它僅限於對清代皇族女兒的稱呼:皇帝的女兒封為公主, 稱固倫格格;親王女兒封為郡主,稱和碩格格;郡王女兒封為縣主, 貝勒女兒封郡君,都稱多羅格格;貝子女兒稱格格.電視連續劇《還 珠格格》的名稱,有杜撰之嫌.  正宮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稱固倫格格,品級相當於親王;嬪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稱和碩格格,品級相當於郡王;親王之女封郡主,稱和碩格格;郡王之女封縣主,稱多羅格格;貝勒之女,封郡君,亦稱多羅格格;貝子之女,封縣君,稱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封鄉君,稱格格。  "阿哥"也是滿語音譯,其意為"哥哥",它有兩個義項.一是 清代滿族宮廷稱皇子,可按排行稱阿哥,如大阿哥,二阿哥等.二是 旗人的貴族稱兒子,此處尤須注意"阿"讀四聲,"哥"讀輕聲.  貝勒,貝子在滿語中原意是對男子的尊稱,後來發展成為對貴族男子的通稱。依清例,滿洲男兒都是旗兵。所以每旗都有很多個姓。例如正黃旗就不單是愛新覺羅一姓。反之同一姓也分佈於不同的固山之中。和碩是指城或國(等同於漢朝的國,不是國家是王國)。多羅是指漢人的鄉。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製。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寧長公主”,復改為“溫莊長公主”。順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見上表。“公”以下之女,俱稱“宗女”。“格格”之稱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際,才漸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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