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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鄂東三農

    問題:牛死了該怎麼處理?

    牛是大型家畜,小的幾十斤,大的幾百斤,若是病死或摔死,是農民的一件重大的經濟損失。這麼大的損失,白白浪費掉是件不悅的事。牛死後,從科學的層面來說,除了重大傳染性疫病和中劇毒等例外,一般病死、老死、摔死的牛,都可以充分利用,不會成為廢物。牛皮,可以加工成皮製品,如皮鞋、皮帶、皮包等等,還可熬製成牛膠,是塗裝、化工等重要原料。牛肉透過高溫滅菌,是可以食用的。牛骨可以成為飼料、肥料、製藥、化工等等的材料。牛內臟透過滅菌消毒,可以作為養殖業的優良飼料餌料。反正,牛不管是什麼不正當的死亡,都是養牛戶的一項重大經濟損失。為了減輕損失,科學地充分利用死牛屍體,變廢為寶,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

    總之,牛的損失是養殖戶最大的心痛事,要用科學的眼光看待此事,儘量化解經濟損失,為養殖戶排憂解難,體現和諧社會的精神風貌。

  • 2 # 我只是我不代表你

    牛是大牲畜,死亡不是小事情,先報案,排除有人下毒後,〈真是有人下毒,自有警察處理〉請人把牛殺了,牛皮、牛肉等能吃的吃、能賣的賣,儘管挽回損失,殺牛時,特別注意一下,牛胃中有無異物,七十年代,我在農場時,接連死了兩頭牛,在牛胃中發現有金屬材料。

  • 3 # 於易說人說事

    牛死了看怎麼死的,但不管怎麼死都是死了,在農村的話,一頭牛死了就是上萬元,對於農戶來說這是大數目,但牛死總歸是不好用於商業交換的,因為的話牛有很多傳染病是會傳播的,比如牛瘟,口蹄疫等,本人是畜牧獸醫專業,那麼的話處理的時候自然也是規範化,牛比較大,挖坑兩米,灑上厚厚的石灰,然後將牛深埋,前提是這塊地是離居民比較遠,然後在上面再灑上夠夠的石灰,有條件的消毒水噴灑,還要硫酸等處理……

  • 4 # GhostWk

    要對牛進行一系列的必要調檢視看是他殺還是自殺,亦或者是病死的,對事故牛進行側寫(就像電影電視劇裡的一樣)把整個事故過程進行剖析。若排除他殺或自殺的話,再對事故牛進行病理檢測看看是不是因病而死,以防後期食用牛肉發生不測。

  • 5 # 讓愛隨風213397066

    牛死了看怎麼死的,但不管怎麼死都是死了,在農村的話,一頭牛死了就是上萬元,對於農戶來說這是大數目,但牛死總歸是不好用於商業交換的,因為的話牛有很多傳染病是會傳播的,比如牛瘟,口蹄疫等,本人是畜牧獸醫專業,那麼的話處理的時候自然也是規範化,牛比較大,挖坑兩米,灑上厚厚的石灰,然後將牛深埋,前提是這塊地是離居民比較遠,然後在上面再灑上夠夠的石灰,有條件的消毒水噴灑,還要硫酸等處理……

  • 6 # 仁者遊記

    牛死就看是什麼個死法,不同的死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說到牛我想起童年時的往事。那年我們家養了一頭大黃牛,每天下午放學回家,我的任務就是牽著大黃牛到家後山上放養。有一天,天下著大雨,我到山上趕牛回家,由於雨天路滑,牛腳站立不穩,從半山腰翻滾到山底,結果深受重傷而死。牛是家裡的寶,是家裡主要的勞動力,沒牛就無法耕田犁地。最後父母請村裡的屠夫,把受傷而死的黃牛剝開皮,把整理好的牛肉拿到圩上賣,換來錢後父母又重新買回一頭小黃牛。父母說,牛是意外而死,不是病死,牛肉可以賣,這樣既處理好死牛問題,又能有錢再買牛了。

    另一種情況就如父母所說,牛是病死的,牛肉最好不要吃。因為病死的牛肉其中會滋生有許多病菌,人吃下去對身體肯定是不好的,應該進行焚燒深埋處理。

  • 7 # 不安分的丶老男人

    先說答案吧:中國歷史上分了許多代,每一代對耕牛保護的態度都不同。但相同的是,這種耕牛保護的本質並不是“不準殺牛吃肉”,其核心其實是——禁止私殺。在官府的許可下,吃吃失去勞動能力或者自然死亡的牛還是沒有有問題的,不然“來二斤牛肉,兩罈好酒”的好漢們吃啥。 其實我們想想也知道,作為人類最早馴化的生物,原牛、亞洲水牛、聖水牛、瘤牛在被馴化之初,肯定是有為人類提供穩定肉食來源的目的性的。在這些馴化牛種來到中國並與我們的文明攜手相伴的這四五千年裡,它肯定也被作為一種重要的食物來對待。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商代——在先商的鄣鄧文化遺址中,黃牛的骨骼佔比還處在 16.9% 的低位;而到了商中期的洹北商城遺址,就攀升到了 35.78%;晚期的殷墟遺址裡,黃牛骨骼的比例甚至超過了 4 成。更顯著地特徵是:在商代出土的這些牛骨殘骸中,有相當大一部分是正處於健康狀態的青壯年牛的骨骼,不少骨骼上還有明顯的利器切割印痕,這顯然說明了它們在當時的重要作用——被吃掉。由於一頭黃牛的出肉量是家豬的 3 倍之多,我們甚至可以斷定,至少在商代中後期,牛肉已經成為當時一些大城市裡消耗量最大的肉食品類。 我們常說,要判斷老百姓是否過上了好日子,就先看他的菜籃子。我們都知道牛的飼料轉化效率非常低,即便是按照現代科學配比的飼料飼養的肉牛,也需要十幾斤飼料才能變成一斤肉,而家豬隻需要 3 斤,肉雞隻需要一斤多點……這種奢侈的飲食文化,恐怕也能反映出商代的繁榮程度。 在商代和更早的遺址中,除了吃,牛的作用還有很多。在這些時期的大型建築遺址附近,都能發現牛頭骨,這應該可以表明當時的人們認為這種性格溫順的大家畜可以帶來某種好運氣(這和豬、狗這類以兇悍為特徵的家畜主要用在墓葬場合有著顯著地區別),而牛骨還可以被用來占卜和祭祀,牛皮也是當時被廣泛採用的一種原料。 但是,這種多樣化的用途,到了西周時期就戛然而止了。在西周《典禮》記載有一句非常值得關注的話——“諸侯無故不殺牛”。從那之後,牛的其他功能——包括肉食功能——被嚴重的壓抑,“役用的力畜”幾乎成了牛身上唯一的標籤。 有朋友可能會問了:不殺牛吃肉,也不代表它失去了食用價值呀,我們喝牛奶不就好了?其實我們反觀中國歷史和飲食文化,會很詫異的發現牛奶製品在其中的明顯缺失,這主要是因為相比於歐洲的家牛,中國的特有家牛——黃牛的泌乳量很低,牛奶這種東西,並不是大多數中國養牛戶關注的重點。 為什麼西周之後的牛地位如此特殊呢?其實,造成這種現象的直接原因,在《唐律疏議》裡就寫得非常直白了:“官私馬牛,為用處重:牛為耕稼之本,馬即供遠致軍。”當人口越來越多,當農業越來越重要,為了保證農業生產有足夠的力畜,以禁止私殺牛為原則的耕牛保護制度,成了根植在農業基礎上的中國各朝各代集權政府最為關注的國家大事,對耕牛的保護,更是載入了歷代王朝的法律體系之中。 那麼,被律法保護起來的耕牛還能吃嗎?其實也還可以,不過要滿足一個最基本的條件:這頭牛已經無法再為農業做出貢獻。在漢朝、明清幾代,官府認為少壯時期的耕牛作用最為顯著,如果已經步入老邁,殺了吃掉倒也無妨,但是,注意這個但是哦~是否步入老邁,是否失去勞動能力,可不是你牛主人自己說的算的,當時的基層政府,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工作量就是用來評判民眾家養的耕牛是否符合這些條件。如果官府認定,那麼牛主人殺掉牛就沒有問題。 但是這種管理方式,其實也是非常主觀的,評判一頭牛是否還有勞動能力,當時的人們其實並沒有特別準確的辦法,更多的時候是依賴著監管者的經驗。在一些對農業更為重視的朝代,比如唐宋、五代諸朝,他們更習慣於採用一刀切的辦法來避免這個難題——他們規定,甭管大牛小牛還是老牛,只要它活著,就不能被人為宰殺,只有它自然死亡,才能拿來食用(或者滿足獲取牛皮之類的其他目的)。 我們知道,法律想要貫徹實施,相應的獎懲制度必然是少不了的,對於耕牛這麼重要的生產資料,各朝各代的獎懲力度也有不同:明清時期規定,私殺自己的耕牛,杖一百;如果殺害別人的耕牛,流放三千里之外。相比而言,漢代的制度倒是一視同仁——只要殺牛,甭管自己的還是別人的,你呀,也就別想活啦。 不過,再嚴苛的律法,也沒法完全杜絕違規個例的發生,一些私殺耕牛的情況總是無法避免,甚至有的時候會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在洪、旱、蝗等自然災害發生的時候,耕牛的生存也很難得到保障(你想想吧,人都吃不飽的時候,誰還有能力去照顧一頭牛呢?),這種階段就往往發生農民為了自求生存而將耕牛殺掉吃肉或賤賣的例子。在同治時期,江蘇高郵的清水潭決口,“田蘆人畜淹沒一空,農佃耕牛輾轉售賣”,當時的縣誌記載,有的災民會把牛肉以低於平時 1/3 的價格賤賣。 耕牛對農業的重要自然是不言而喻的,而這種功能對於受災地區的災後重建必然更顯凸出。農民並非不懂這個道理,但是在“人相食”的時候,能不能活著看到明天的太陽都是個問題,誰還會去想那麼遠?不過,基層的地方政府顯然更不希望看到這樣的局面,所以在道光三年,林則徐在處理江蘇儀徵地區的賑災工作的時候,就設定了一個新的機構——當牛局,這個機構的主要作用就是接收和保護災民已經無力供養的耕牛,這樣透過國家層面的介入,一方面使得災民可以用耕牛換取保命的錢財和口糧,另一方面保護了重要的生產資料耕牛。這可足以看到各代政府對耕牛有多麼看重。 還有一個很有趣的點就是,題主和許多朋友的慣常認識中,對於耕牛的保護好像只是發生在古代的事。其實論是民國,還是建國前的根據地,或者建國後的很長時間裡,耕牛都是不允許私殺的。透過土地改革,許多農民不僅獲得了耕地,還擁有了耕牛,但是因為養殖技術參差不齊,當時的耕牛死亡率很高,為了保護耕牛,在後期的大公社時代,耕牛又被收回成為了集體財產。在 1955 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防止濫宰耕牛和保護耕牛的指示》,其中明確提到“只有確實已經不能耕作的老牛和殘牛,才可以賣給食品公司或者屠商宰殺”,這和古代各朝其實是高度一致的。 當然,隨著農業的現代化,機械的大量使用,已經使耕牛的這種特殊作用逐步被替代,所以到了 1979 年,國家提出了要發展肉牛的口號,但是否能私殺呢?還是不可以,因為“要由生產隊或大隊決定”。甚至 4 年之後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裡,還有“不準收購、宰殺無出售證明的或有使役能力的大牲畜”這樣的明確要求。直到 1984 年,《關於幫助貧困地區儘快改變面貌的通知》,才最終宣佈“牲畜可分到戶或作價歸戶,允許私養、允許自宰自售”,綿延兩三千年的耕牛保護制度,這才算是徹底走進歷史。 所以說,愛吃牛肉的朋友們,遇到拖拉機之類的農業機械,還是彎腰拜一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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