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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友發帖稱:這套一室戶也要80來平了,電梯次新房,都裝修好了,一直空關(捨不得出租),就為結婚用。我們自己也住同一小區的兩房,是一碗湯的距離。現在女方媽媽覺得應該我們的兩房讓出來做婚房,就讓小姑娘講給我兒子聽。 我老公覺得這家人家做事有點過頭,未來“丈母孃”不是善類,怕兒子結婚後吃虧。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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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家胖大姐

    如果我是您,我會把二室換給兒子,因為他們添了孩子以後方便住,短時間不用考慮買房,壓力小一些。我們不就是過下一代嗎?,他們過的好了我們也好不是?。

  • 2 # 老大進村

    700萬啊,我滴個神,反正我們這個小縣城夠買十套房子的,你們是哪裡的,要不要上門的,我可以加過去,一室一廳也行吧,半室的也行,這也350萬了,唉,以後不用奮鬥了,買個小車,沒事出去浪去了。想想都爽,七百萬房子還嫌棄,我這是亮瞎了了鈦合金鎂合金各種合金的眼啊,我到現在也沒想象出來到底有多大一堆的錢,這女的,要是嫌棄可以添點小錢買個大房子麼,女方也拿出六百萬吧,一百萬就當彩禮了,這樣可以買個大一點的,我覺得主要目的還是留著給丈母孃住吧,只要出錢,丈母孃可以長住。

    最煩在女的面前說著說那的,估計要是不說,女的一開始也覺得挺好,這一逼逼,本來很好的姻緣給說出矛盾了,只想說這都是腦子不好。感情好,一起努力過日子不比什麼都強!

  • 3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拋開房屋價值不談!其實也沒啥可說的。房子再貴,只要不賣,值多少都沒意義。80平的一居室,可以說很寬敞明亮了。應該是個不錯的房子。當新房未嘗不可,但是就使用功能來說。可以斷言,用不了幾年,就不適用了。新婚小夫妻2個人住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正常來說,很快就要有小孩兒了。別看就多個小孩,但物品會增加很多,一居室絕對不夠用。那時候該怎麼辦?重新購房嗎?估計男方家沒這個財力,否則也不會買一居室當婚房。另一個辦法就是和父母換房子住。既然如此,結婚時直接讓小夫妻住2居的不就可以了,省的將來再折騰一次。80平的一居室讓2個老人住也完全可以很舒服。老人把2居給孩子用,預留了未來增加孫子時的用房,這樣沒什麼不好。孫子但大一些了,必然要自己單獨睡,也需要一個書房。3口之家用兩局,這是人口結構決定的。老夫妻2人有必要非佔用著兩居室,讓自己孫子以後睡客廳?

    這麼簡單的道理!有必要糾結嗎?女方家對此還是很有遠見的。

  • 4 # 洛語477

    對於這個問題而言,說700萬一室戶“女方覺得太小氣”,我認為這是提問者的主觀臆斷,是偏見。

    我們看看問題的根源:據婆婆描述,這是一套裝修好的80平米的電梯房,一直空著等結婚用。女方母親認為應該換公婆住的兩居室作為婚房,就讓女兒說給她兒子聽。公公覺得女方這麼做有點過頭,認為未來“丈母孃”不是善類,怕兒子結婚後吃虧。

    首先我認為,公公思想有問題,過於偏激,對女方存在偏見。

    由描述可以看出,不論是一居室的準婚房還是兩居室的現住房,都是男方提前購買的。也就是說即使結婚,女方也只有居住權。

    女方母親只是提出換兩居室作為婚房,而並未要求在房產證上新增女兒名字,或要求將房屋更名到女兒名下,此要求實際上並不過分。或許只是考慮小夫妻結婚後有了孩子,一居室不夠住而已。

    而僅僅因為女方母親提出這麼一個換房要求,公公就認定“丈母孃不是善類”,實在是過於偏激。我認為這是男方父母自己思想有問題,對女方存在偏見。

    其次,女方母親提出這個問題,的確是不明智。

    既然有準備好的婚房,雖然僅是一居室,也足夠小夫妻兩人居住。

    80平米價值700萬,可見此城市寸土寸金。試想一下,有多少人因買不起房子,結婚時要麼和公婆一起住,要麼在外面租房子住。女兒結婚時就有自己的獨立居所,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

    從中國傳統來看,老人住大房子,便於兒女隨時回來小住,也便於親戚往來走動,這是常情。

    從實際情況出發,小夫妻剛結婚,每天上班忙忙碌碌,一室戶既適合居住,也便於打理。

    即使為以後有了孩子考慮,也不是必須換公婆的兩居室才能解決問題。80多平米只有一居室,空間並未合理利用,完全可以再隔出一個房間來。

    也說不定小夫妻二人奮鬥幾年後,有能力換一套大房子呢。

    不論從哪方面考慮,女方都不應該要求公婆騰出自己住著的兩居室作為婚房使用。

    所以丈母孃提出這個換房要求,實際上是為兩個孩子,也為兩個家庭添堵,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最後我想說,結婚是一件喜事,是夫妻二人的緣分,也是兩個家庭的緣分。雙方父母本是陌生人,因為兒女彼此相愛才會成為親戚。

    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大家都應該抱著一顆寬容的心來看待對方。遇到任何問題,不要互相猜測,打肚皮官司,而應該商量著解決。

    我相信,只要雙方以誠相待,彼此就會成為親人。何樂而不為呢?

  • 5 # 一想到你呀232066635

    我是一個女的,但我覺得小兩口結婚生孩子都是自己的事情。有感情,對對方的性格、人品、職業、薪資等認可,便可以攜手白頭。如果沒有本事自己買房,就一起出去租,一起工作拼搏!為什麼非要給父母增加那麼多煩惱!你們的愛呢?你們都成年了,你們的擔當呢?

  • 6 # 我的賓利歐陸

    我媽一個朋友,兒子住37方,學區房也值370萬。自己住50,郊區還有套100.自己腿腳不方便,想住電梯房,需要賣兩套才可以買市區一套100方的。可換不了啊!兒子第二個小孩要出來了。買了總不能不給兒子住吧!所以兒子真是前世欠的債。

  • 7 # hanamiqi1919

    恕我直言,我覺得您兒子夠窩囊的,自己應該也而立了,靠父母置房暫且不說,還把這種事情跟您開的出口,要麼結婚要麼不結,有本事自己賺錢買房,沒本事就別嘰嘰歪歪,一個大男人讓自己父母讓房給自己,我覺得您在考慮女方家庭的問題的同時也應該更多的考慮一下您的兒子問題以及您自身的教育方式。

  • 8 # 萬水千山知他故宮何處

    別爭了,以後兩邊老人的幾套都是小夫妻倆的,幸福生活等著他們,又無房貸,想住兩房住兩房,一房或其他幾套出租,每月租金總合不會低於10000,為了應對房產稅生兩孩,租金就夠了,向前看吧,別為了小小的虛榮心折騰現在,以後兩人事業收入發展了再買大的也不遲。別怕人民幣貶值,因為你手裡有房子不怕。

  • 9 # 春風106665406

    這個有條件麼還是小兩口住二居室,老兩口住一室戶比較合理。畢竟女方家長也有可能過來爾爾住一下,結婚後生孩子也要提上日程,一居室確實不方便。至於說準備了房子就覺得自己多麼了不起我覺得太不應該了。畢竟別人家把養了這麼多年女兒嫁過來,考慮的也是客觀問題,並沒有覺得女方家裡有多不對。男方父母反而有些斤斤計較。建議女方家有能力的話重新買一套,省的以後看人臉色

  • 10 # 傾心蔚藍

    我覺得雙方都沒有過錯,老人們畢竟考慮的多,解決方案如下,第一種如女方家長所願雙方換一下住房,畢竟以後有了孩子,一居室的確不夠住,但裝修風格未必合適。第二種把房子補裝下,一居室改兩居室,80平米的房子三個臥室都能做出來,一個臥室來說空間利用得似乎不合理。我個人認為第二種更行之有效。

  • 11 # 愛家胖大姐

    如果我是您,我會把二室換給兒子,因為他們添了孩子以後方便住,短時間不用考慮買房,壓力小一些。我們不就是過下一代嗎?,他們過的好了我們也好不是?。

  • 12 # 老大進村

    700萬啊,我滴個神,反正我們這個小縣城夠買十套房子的,你們是哪裡的,要不要上門的,我可以加過去,一室一廳也行吧,半室的也行,這也350萬了,唉,以後不用奮鬥了,買個小車,沒事出去浪去了。想想都爽,七百萬房子還嫌棄,我這是亮瞎了了鈦合金鎂合金各種合金的眼啊,我到現在也沒想象出來到底有多大一堆的錢,這女的,要是嫌棄可以添點小錢買個大房子麼,女方也拿出六百萬吧,一百萬就當彩禮了,這樣可以買個大一點的,我覺得主要目的還是留著給丈母孃住吧,只要出錢,丈母孃可以長住。

    最煩在女的面前說著說那的,估計要是不說,女的一開始也覺得挺好,這一逼逼,本來很好的姻緣給說出矛盾了,只想說這都是腦子不好。感情好,一起努力過日子不比什麼都強!

  • 13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拋開房屋價值不談!其實也沒啥可說的。房子再貴,只要不賣,值多少都沒意義。80平的一居室,可以說很寬敞明亮了。應該是個不錯的房子。當新房未嘗不可,但是就使用功能來說。可以斷言,用不了幾年,就不適用了。新婚小夫妻2個人住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正常來說,很快就要有小孩兒了。別看就多個小孩,但物品會增加很多,一居室絕對不夠用。那時候該怎麼辦?重新購房嗎?估計男方家沒這個財力,否則也不會買一居室當婚房。另一個辦法就是和父母換房子住。既然如此,結婚時直接讓小夫妻住2居的不就可以了,省的將來再折騰一次。80平的一居室讓2個老人住也完全可以很舒服。老人把2居給孩子用,預留了未來增加孫子時的用房,這樣沒什麼不好。孫子但大一些了,必然要自己單獨睡,也需要一個書房。3口之家用兩局,這是人口結構決定的。老夫妻2人有必要非佔用著兩居室,讓自己孫子以後睡客廳?

    這麼簡單的道理!有必要糾結嗎?女方家對此還是很有遠見的。

  • 14 # 洛語477

    對於這個問題而言,說700萬一室戶“女方覺得太小氣”,我認為這是提問者的主觀臆斷,是偏見。

    我們看看問題的根源:據婆婆描述,這是一套裝修好的80平米的電梯房,一直空著等結婚用。女方母親認為應該換公婆住的兩居室作為婚房,就讓女兒說給她兒子聽。公公覺得女方這麼做有點過頭,認為未來“丈母孃”不是善類,怕兒子結婚後吃虧。

    首先我認為,公公思想有問題,過於偏激,對女方存在偏見。

    由描述可以看出,不論是一居室的準婚房還是兩居室的現住房,都是男方提前購買的。也就是說即使結婚,女方也只有居住權。

    女方母親只是提出換兩居室作為婚房,而並未要求在房產證上新增女兒名字,或要求將房屋更名到女兒名下,此要求實際上並不過分。或許只是考慮小夫妻結婚後有了孩子,一居室不夠住而已。

    而僅僅因為女方母親提出這麼一個換房要求,公公就認定“丈母孃不是善類”,實在是過於偏激。我認為這是男方父母自己思想有問題,對女方存在偏見。

    其次,女方母親提出這個問題,的確是不明智。

    既然有準備好的婚房,雖然僅是一居室,也足夠小夫妻兩人居住。

    80平米價值700萬,可見此城市寸土寸金。試想一下,有多少人因買不起房子,結婚時要麼和公婆一起住,要麼在外面租房子住。女兒結婚時就有自己的獨立居所,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

    從中國傳統來看,老人住大房子,便於兒女隨時回來小住,也便於親戚往來走動,這是常情。

    從實際情況出發,小夫妻剛結婚,每天上班忙忙碌碌,一室戶既適合居住,也便於打理。

    即使為以後有了孩子考慮,也不是必須換公婆的兩居室才能解決問題。80多平米只有一居室,空間並未合理利用,完全可以再隔出一個房間來。

    也說不定小夫妻二人奮鬥幾年後,有能力換一套大房子呢。

    不論從哪方面考慮,女方都不應該要求公婆騰出自己住著的兩居室作為婚房使用。

    所以丈母孃提出這個換房要求,實際上是為兩個孩子,也為兩個家庭添堵,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最後我想說,結婚是一件喜事,是夫妻二人的緣分,也是兩個家庭的緣分。雙方父母本是陌生人,因為兒女彼此相愛才會成為親戚。

    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大家都應該抱著一顆寬容的心來看待對方。遇到任何問題,不要互相猜測,打肚皮官司,而應該商量著解決。

    我相信,只要雙方以誠相待,彼此就會成為親人。何樂而不為呢?

  • 15 # 一想到你呀232066635

    我是一個女的,但我覺得小兩口結婚生孩子都是自己的事情。有感情,對對方的性格、人品、職業、薪資等認可,便可以攜手白頭。如果沒有本事自己買房,就一起出去租,一起工作拼搏!為什麼非要給父母增加那麼多煩惱!你們的愛呢?你們都成年了,你們的擔當呢?

  • 16 # 我的賓利歐陸

    我媽一個朋友,兒子住37方,學區房也值370萬。自己住50,郊區還有套100.自己腿腳不方便,想住電梯房,需要賣兩套才可以買市區一套100方的。可換不了啊!兒子第二個小孩要出來了。買了總不能不給兒子住吧!所以兒子真是前世欠的債。

  • 17 # hanamiqi1919

    恕我直言,我覺得您兒子夠窩囊的,自己應該也而立了,靠父母置房暫且不說,還把這種事情跟您開的出口,要麼結婚要麼不結,有本事自己賺錢買房,沒本事就別嘰嘰歪歪,一個大男人讓自己父母讓房給自己,我覺得您在考慮女方家庭的問題的同時也應該更多的考慮一下您的兒子問題以及您自身的教育方式。

  • 18 # 萬水千山知他故宮何處

    別爭了,以後兩邊老人的幾套都是小夫妻倆的,幸福生活等著他們,又無房貸,想住兩房住兩房,一房或其他幾套出租,每月租金總合不會低於10000,為了應對房產稅生兩孩,租金就夠了,向前看吧,別為了小小的虛榮心折騰現在,以後兩人事業收入發展了再買大的也不遲。別怕人民幣貶值,因為你手裡有房子不怕。

  • 19 # 春風106665406

    這個有條件麼還是小兩口住二居室,老兩口住一室戶比較合理。畢竟女方家長也有可能過來爾爾住一下,結婚後生孩子也要提上日程,一居室確實不方便。至於說準備了房子就覺得自己多麼了不起我覺得太不應該了。畢竟別人家把養了這麼多年女兒嫁過來,考慮的也是客觀問題,並沒有覺得女方家裡有多不對。男方父母反而有些斤斤計較。建議女方家有能力的話重新買一套,省的以後看人臉色

  • 20 # 傾心蔚藍

    我覺得雙方都沒有過錯,老人們畢竟考慮的多,解決方案如下,第一種如女方家長所願雙方換一下住房,畢竟以後有了孩子,一居室的確不夠住,但裝修風格未必合適。第二種把房子補裝下,一居室改兩居室,80平米的房子三個臥室都能做出來,一個臥室來說空間利用得似乎不合理。我個人認為第二種更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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