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農村啟航

    大眾更關注的顯然是對自己影響機率最大的事情,20年後打老師事件機率太小了,整個中國幾千年就發生了這一起!大眾更關心學校是否有問題老師?自己孩子的老師是問題老師怎麼辦!這是大眾所害怕的,因為一個老師會教成千上萬的學生,如果老師有問題那對社會的危害太大了,大到社會承受不起!

    這件事反應了什麼?反映了華人民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有限,不能認清事件的原委,容易被操縱!還有在網上發聲的老師也不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容易被情緒左右思想,以職業分邊站隊,把自己塑造成弱勢群體,哭訴對自己的不公,顯然教師行業戾氣很大,這一點是大家想不到的!

    所以建議國家對教育行業加大整改力度,讓有真本事的老師勞有所獲,打擊靠關係走後門的老師,加強學校教師的整體素質,現在大學畢業生這麼多,不信素質高的會很少?當然這需要大比資金的投入!不要讓高學歷的成為臨時工,讓靠關係的成為在編!說來說去也就那麼回事,國家進步,社會和諧,百姓富強!不要搞反成了國家富強,社會進步,百姓和諧!

  • 2 # 中國864048394748

    依法治國,以德治人。中國已經是法治社會,如果不依法從嚴從重追究這種20年後攔路歐打初中老師拍影片上網炫耀暴力的公民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勢必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徹徹底底的顛覆了中國教育的發展方向,全國各地的教師肯定會以此為鑑,並結合近幾年來網路頻頻報道的中小學生歐打老師、中小學生家長聚眾衝擊學校歐打老師或學生的惡性事件,導致教師隊伍人人自危。最終認為:教師就是一個職業,是掙錢養家餬口的一種方式,教書要付出精力和智慧,育人會帶來危險和傷害。最終選擇:進入學校走上講臺,膽戰心驚的在講臺上講課,不再以學生掌握文化知識為己任,放棄管理課堂紀律,任由學生胡作非為。中國教育歷來講究“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只教書不育人”這種惡性效應一旦產生,中國教育興國之路在何方,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根在哪裡?

  • 3 # 陳天哲

    百分百支援!理智地看,打人耳光,拘留是常見的處罰了!這次檢方的建議是一年半到三年,對比而言,是重懲了!我估計,法院最後審判,很難採納檢方的建議!我們且放下這些猜測!我們主要探討這件事的惡劣影響……

    各大媒體,特別是自媒體平臺,對這件事報道的力度非常大!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到了這件事是:老師打學生不是大事,學生打老師才是大師,而且,學生二十年後因為報復打老師,更是大事……我認為,這男子的執著心態如果會轉化,轉化:我一定要成就一番大事業,然後去告訴老師,你小時候打我,是恨鐵不成鋼,我一直記在心裡,今天我成鋼了……我是來感恩的!

    一念轉轉乾坤!如果該男子真能向我上文所說轉化心態,才算真男人,才算有格局、有志氣的男人!但是,他一直執著在什麼時候報復,卻成為一個睚眥必報的小人了……

    如果這件事輕描淡寫地處理了……那就太可怕了……會有多少這種沒格局、沒志氣的睚眥必報的小人(這種人還真不少)作為榜樣來侮辱老師?所以,重懲是必須的!支援檢方的建議!另外,天哲特別提示我們中小學生們,如果老師或者父母或者社會上其他人,打了你,罵了你,或者怎麼樣欺負了你,你一定要學會調整轉換心態,就如我前文所說:我一定要成就一番大事業,然後去告訴這樣的人,你小時候打我,是恨鐵不成鋼或者其他什麼原因,我一直記在心裡,我發誓一定成鋼,我一定要活出另外一個樣子給你看……

    這樣,我們就把所有的壞東西變成激勵我們成長的動力!為什麼這些年有好多學生學習沒動力,內在原因也是沒有這樣的調整轉化能力!當一個人活在報復、怨恨的心態,能量就下降了,長此以往,整個人生之路就無法走上上坡路了……

  • 4 # 楊鍋來了

    我現在還記得小學的時候老師如何體罰我的,可我沒有仇恨。

    那個時候我們不聽話了,老師真的是用打罵的方式來進行教育我們,而且父母很支援。其中有一個老師和我同一個姓,他打人的時候就兩腿把腦袋夾住,屁股翹起,然後使用黃金條使勁打,俗話說,黃金條下出好人,是有道理的。那個時候老師,可能教育理論水平上差一點,很少直接給你來說服教育,直接有效的就是打使勁打。

    還有一個老師指甲留的比較長,所以他收拾我們的時候,總是用那個兩個指甲,掐我們的耳朵,讓你痛得流淚,幾乎要把耳朵掐穿那種感覺。

    我記得這些並不是代表我記仇或者要去復仇什麼的。我也從沒想過在大街上遇到他們,扇他兩巴掌,我覺得這是一個正常人完全不可能做出來的事情,他們現在已經退休了,可能70歲左右,年齡已經很大了。其實我記住的都是他們的好,他們是為我們著想,那個時候父母幹農活,沒有時間管我們,比如我們遲到,沒寫作業,調皮搗蛋或者不注意安全,老師幾乎都是會以打的方式來處罰我們。其實可以想象那個時候的家長對教育重視不夠,如果沒有老師管的話,可能很多孩子早早的就退學了或者去打工。

    違反了法律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該怎麼判就怎麼判,1~3年我覺得還是可以的。

    我不是說老師打人就對,年代不一樣,可能教育方式會有些差異!

  • 5 # 寒石冷月

    我對檢方的建議持贊同態度,如果不給予常某刑事判罰,會起到極其惡劣的社會輿論導向,因為這是一起非常具有典型意義的特殊案例,具有風向標的案件。之所以這樣講,基於以下原因。

    第一,常某毆打報復老師,最為惡劣的是將影片在網路上散佈傳播。

    我們都知道網路傳播的影響力,原本在社會上就流行一股對學校教師不滿的情緒,經常某打20年教過自己老師的影片渲染(該影片竟然達6.8億人次的播放量),會讓很多不滿老師的人去效仿,這種負面的輿論影響力性質非常惡劣。即使這位老師有錯在先,也不能隨意在網路上散佈毆打的暴力場面。我想檢方之所以建議法庭對常某給予一年半到三年之間的量刑,恰是考慮到其行為的負面影響力。

    第二,常某的行為對20年前教過自己的老師已構成事實上的肉體與精神傷害。

    常某儘管20年前曾經被教過自己的老師體罰過,可以用法律武器來為自己維護權益,但是他沒有那樣做。當年常某的父母也沒有對該老師的不當做法進行過交涉,給孩子維權,這件事算是不了了之。但是20年後,常某作為一個成人,突然對老師進行人身攻擊,並在網路上散佈毆打老師的影片,這種人身傷害已經構成尋釁鬧事和故意傷害要件。既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檢方建議法院對常某處以一年半到三年的量刑合理。

    第三,常某在毆打自己的老師時,老師已經當面道歉,但是常某仍不依不饒,性質惡劣。

    常某在毆打自己的老師時,老師當場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向常某道歉,但是常某仍不依不饒,繼續進行暴力毆打,這本身就構成了惡意侵害。常某已經是成年人,具有正常的行為分辨力,但是他絲毫沒有意識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只是在事後迫於強大的輿論壓力才道歉,但這並不是他的本意,因為20年一直嫉恨一個人,其報復性心理早已經根深蒂固,哪會輕易認識到自己的錯。因此,即便從人的本性來衡量,常某具有主觀惡意的報復性侵害行為,必須要讓其接受應有的制裁。

    第四,本案的判決,將影響著今後教師群體與家長和學生關係定位。

    最近幾年,家長暴力傷害學校老師的案件持上升趨勢,這已經說明部分家長法律意識非常差,認知和分辨力也極差。當法盲+流氓的標籤集於某一位家長一身時,本案如果判決常某無罪,可能很多家長即便不去傷害老師,也會縱容自己孩子去主觀惡意傷害老師。因為連常某這樣的成年人暴力傷害老師都無罪,何況一些未成年去傷害老師了。所以,本案的判斷,將會深刻地影響著今後教師群體與家長和學生關係的走向。

    結束語:之所以昨天當庭沒有宣判結果,我想法庭肯定會考慮到該案的社會影響力,為了更合理地判決,才會擇期宣判。我想這是好事,也是最理性的做法。因為這是一起沒有先例的案件,判決結果如果引發更大的輿論波瀾,反而很難收場。但是我敢肯定,常某一定會被判刑,至於多長時間,現在還不能猜測。

  • 6 # 小向老師呀

    打人從來都是得罪人的事情,老師為何還要打?

    一、我挨的打

    我想從小不捱打的應該是數學學霸和小乖乖了吧。但是小孩子調皮,怎麼可能都是乖乖娃!所以從小到大我捱了不少的打。睡午覺的時候,我東跑西跑,讓大家無法休息,於是我被班主任吊打了一頓,罰站一中午,我老師都是打了以後,過一段時間了再來問,為什麼打你?打錯沒有?

    還有就是我記得最清楚的一次,就是同級運算必須要從左往右依次計算,但是我上黑板答題搞錯了,出了醜,老師修理了我,於是我再也沒有錯過這個問題。

    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我想這些話不是沒有道理的。從小到大我捱了不少打,但是隻要老師不是無緣無故的打我,只要是我的錯,打的我,我都是認了的。現在想來,我是挺感激老師的,感謝那些教訓和疼痛,讓我記住了,讓我成長了!

    二、該不該打?

    現在的娃娃都是寶,在家裡面捨不得打,愛過了頭,又不會給孩子講道理,什麼都依著孩子,所以就有了熊孩子,搗蛋大王,這些孩子亂來如果沒有人去給他們糾正讓他們長記性,他們是不知道自己是錯的!

    我看過這樣一個新聞,一個熊孩子推倒了一個孕婦,就是聽說孕婦摔倒了會流產,他想試一試會不會流產,所以就推了,全然不知道後果!

    所以我認為該打的時候就必須打!

    三、打要掌握度,暴力、體罰不可取

    我說的打不是指暴力,也不是指體罰,我想說的是小懲大誡,孩子是小娃娃,所以只需要讓他們知道疼,讓他們知道錯了,並且不再犯,效果也就到位了!千萬不要出現暴力教育,和體罰,那樣是錯誤的,也是禁止的!

    現在的老師是不敢打學生的,因為太多太多的老師因為家長的告狀而吞下了苦果,所以不敢動手了,熊孩子就讓熊媽媽熊爸爸完美的教育下成長吧!

    結語:最後我想說的是,打人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沒誰願意做惡人,都想做好人,但是為了學生的正確發展,和正確的是非觀念必須要有人來糾正,引導!

    這是我的不成熟見解,我只是覺得可以打,輕輕的打,帶教育意味的打!

  • 7 # 家住嫩江

    一年到三年之間,有些過重,拘留既可。

    如果真的要判刑,那麼請問,那位老師該判什麼樣的刑?至少該負什麼責?

    當年打學生的老師,是誰給了你打人的權力,是誰給了你打人的勇氣,你是“人民教師”,不是“人民打手”,如此對待13歲的孩子,你在想什麼?今天你捱打了,你覺得冤枉,可你給小孩子造成的心理障礙,怎麼剔除?回敬你幾巴掌,也是和你學的,因為是你教育出來的好學生。

    前因,後果,綜合考量,不應重判。

    現在有很多事矯枉過正了,有了公交車墜橋事件後,現在公交司機說不得,碰不得,一旦有了口舌之爭,立馬報警,說你危害駕駛,然後你就成了全民討伐的罪人。

  • 8 # 長征154442478

    常某及其家人至今都不認罪,律師還為他作無罪辯護,這就成了死結,自己入套,解不開,只能怪自己了。

    本來確實只能算治安案件,是常某自己把事情搞糟的。利令智昏,他以為當下自媒體對老師有諸多的不利看法,常某錯誤地估計了形勢,估計在網上炫耀他有膽量有能耐毆打老師報20年前之仇會獲得聲援和喝彩,不料聰明反被聰明誤,他迎來了一片譴責聲,把事情引向了質變,尋釁滋事挑戰社會的公序良俗,踐踏師道尊嚴,被網上通緝並最終被浙江警方抓獲,目前已被羈押近半年,真是得不償失。

    自己釀下的苦酒自己喝,怪誰呢。求鄉親作證具保向法院求情,求被打老師諒解,求媒體制造與論打得對,求律師作無罪辮護…通通不管用了。"無罪”是不可能了,宣告無罪等於認為他打老師打得對,羈押這麼久還能獲得國家賠償,尊師重教的社會公序良俗將會被顛覆…這簡直是白日做夢!

    公訴機關的判刑建議是一年半到三年,我認為很恰當,判半年是不可能了,判緩刑也很難。最後怎麼判得看常某會不會真誠認罪,敝腳的律師為他作了無效的辯護,錯誤地引導了常某及其家人,常某隻能靠自己來自救了。認罪代價會小點,固執己見代價會大點。

  • 9 # kamojia

    我認為有錯,但無罪,不要上升到刑事的高度。一個人報了20年前打罵的仇!打了幾巴掌,踹了兩腳,被打者無任何受傷。何況老師有毆打兒童的問題。 這樣就要判刑1-3年,請問法理何在? ??

    我對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主觀情緒的判斷感到失望…………

    一、中國刑法對"輕微傷害”的行為,不處罰

    二、"輕微傷害”處罰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 10 # 人生飛度

    這個事件本身只是學生老師的個人恩怨。中國傳統尊師重教,所以教師是一個偉大的職業,但教師這個職業偉大不等於當教師的人偉大,人,本身就是個複雜的個體。

    不管當年發生什麼,他們兩人之間的恩怨是結下了,本來是小眾範圍的事。現在成為公眾事件就不一樣了,這是一個挑戰公眾傳統道德認知的大事,就得強權機關介入。公檢法不只是懲惡揚善,還得透過一些典型的事件來引導社會風向。所以,本只是一個小的治安案件也得重罰來殺雞儆猴。估計兩年的牢教是免不了的了。

  • 11 # 隴右本草

    明顯的打擊報復,上學的時間被欺負,告到學校沒人管,多年後的一起治安案件又被昇華,炒做,道德綁架,事件再次升級,起訴者你的身份你搞清楚了沒,你不是某些人的攪屎棍,哪條法律按你說的規定了。

  • 12 # 胡楊99

    太重了,我今年七十一從施教育工作近四十年。放了這孩子吧。這個張先生在孩子少年時代造成的陰影太大了。至今不發聲,孩子判刑你心安嗎?

  • 13 # 殷紂王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20年前種下的種子20年後結的果實!但這個果實是苦澀的,不成熟的!兩個主人公誰都是輸家!這是一場永遠沒有輸贏的官司

  • 14 # 養生樂園

    說起人民教師大多數都是教書育人的,但是有的老師把學生當成了出氣通惡口傷害學生給孩子心理造成了傷害,沒有幫他疏導心理恨的心靈,如果學生時代化解了恨老師根源,也不能20年後見到老師就打呀?

  • 15 # 美一玄言

    如"今部分家長的孩子慣壞了。特別難治,老師無奈。採取過激行為有可能。不過老師見此可採取做天和尚撞天鍾。,設\出息不毀自己,

  • 16 # 朋友乾杯2651

    法律要有獨立性,任何時候不能被所輿論綁架,這方面倒是要學學美國,美國好幾起警察過度執法殺死人的事件,好幾萬人的遊行示威,都沒有影響到法律對警察的判決,警察還是無罪?

  • 17 # 手機使用者5493072991

    他也是一時衝動,以上平時表現不錯可量刑處理,說起原來老師也有不當之處,但他必定是老師這位老師也沒多沒什麼,都互相量解。

  • 18 # 成功138037230

    雖然有一撮人在網上大喊要重判常堯,但作為法官一定不會受任何人的左右。在判決前法官一定會做到最深入的調查,最後才作出判決的決定。我擁護法官不偏幫任何一方,公證的判決。前不久中國某地一位副校長,在課間時間裡一腳踢破了一位剛上初中學生的脾臟,造成這名學生脾臟被摘除。像這樣慘無人道的行為,我希望再不要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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