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冉兄說事
-
2 # 情感忘憂站
一段婚姻,從牽手到放手,從你儂我儂到心如止水,不是不合適,而是不愛了!
一段已經沒有愛的婚姻,離婚是最好的選擇,然而,在這個離婚率刷刷上升的社會中,很多家庭為了孩子,選擇離婚不離家,外界人看此認為兩人分手,仍能和平生活,著實難得。然而當事人的痛苦外人又怎能盡知?
1、明知已經無法複合,卻又要為了孩子裝作恩愛。在孩子還少的時期,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以及好,離婚的雙方都會盡量在孩子面前裝出很恩愛的樣子,引導孩子正確成長。然而,兩個人從相愛走到離婚,這必然有著重大不可調和的矛盾,也許是性格不合,也許是婚外情,但毫無例外都讓雙方感到痛苦,而現今為了孩子裝作恩愛,等於把傷口裸露,再痛一次,還要強顏歡笑。雖說為了孩子這無可奈何,但是這種痛苦的確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2、為組建新的家庭帶來障礙。一個已經離了婚的男人或者女人,但仍然不離家,試問如果你喜歡這樣的一個女人或者男人,心理會不會有芥蒂?會不會擔心兩人會複合?故而,離婚不離家的男人或女人想重新組建家庭都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可以接受你的,那對方必然是一個大度的,願意信任你的,善良無私的人,然而,這個世界上這樣的人已經少之又少,故而,想組建家庭更加難上加難。
所以,離婚的兩人,為了孩子固然可以離婚不離家,然而,一旦所承受的痛苦超出了想象,會在不由自主地潛移默化影響著孩子,給他的心理形成陰影。
故而,當不能微笑面對對方的時候,離家是最好的選擇,這樣雖然無法給孩子完整的愛,但至少他不會因為你們的影響而“先天不足”。
-
3 # 婚姻保溫站
離婚,是法律上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係和契約,不再是一家人了。離婚不離家,這種情況少見。也許是因為對對方還有留戀,也許是離了婚後悔了,也許是失去後才知珍貴,也許是迫於經濟上的壓力,在外面沒有住房,也許是因為孩子或老人等家庭原因吧。
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離婚不離家,可能會彆扭些,可能像仇人一樣對視,也可能有新的轉機,慢慢會發現彼此的美好的一面,在尊重彼此的相處中,慢慢有了複合的念頭。
-
4 # 點樂生活
現在很多家庭都離婚不離家,原因很多,比如:
1、假離婚,這個不用多說,不是為了買房,就是為了其他的事情,所以,這種離婚不離家其實是假的。
2、為了孩子。很多人都任為,夫妻感情不好,也要為了孩子堅持一下,等孩子長大了再離,看似是為了孩子好,實際是害了孩子,因為孩子不是傻子,他們是能看出來自己的夫妻是在他面前裝恩愛的。
3、為了財產。很多夫妻家庭財產多,不易分割,特別是有大企業、大公司的老闆們,很多人離了婚,但形式上還進一個家門,為的是掩人耳目,不讓別人知道自己離婚,怕自己在公司的地位被別人攻下。
4、一方能力弱,一方能力強。能力強的一方出軌了,找了小三,兩個人離婚後,能力弱的人,不能離開能力強的一方生活,因為自己沒有生存能力,所以,只能靠著前夫前妻吃飯了。
5、怕人笑話。一些人實際上早就離婚了,並且雙方各自在外面找了物件,但是兩個人仍對外宣稱是夫妻,目的就是怕別人笑話。有的人離婚了,但參加同學聚會、同事聚會時還帶上原配,假裝一對出席宴會。
6、為了父母。有的夫妻怕因為自己離婚傷害父母,所以,選擇離婚不離家,兩個人一起出現在父母面前扮夫妻。
這樣的夫妻,肯定也很難受,但人都有不同的追求,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吧。
回覆列表
剛看到這個題目時。以為是新中國成立前後的事,或者是民國,清朝時期的事。就把問題收藏起來,準備有時間回答一下。因為,我雖然沒有這方面的體驗,但是,我是知道這個題目的答案的。沒想到的是,題主問的是現在,離婚不離家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這令我非常吃驚,現在這種社會,怎麼還有這種現象的存在?使我非常的不解。
我們知道,過去婦女的社會地位低下,在社會和家庭中處於被動和從屬地位,在法律上同樣得不到保護,相反,對於婦女的要求非常嚴苛,要求三從四德,在離婚方面有七出七不出之說,這些都是套在婦女頭上的枷鎖。受女子無才便是德,女兒遲早是別人家人的封建思想,大多數婦女掌握不了生存技能。
過去,婦女離婚是很丟臉的事。孃家人不願意接收或者孃家已經沒人,離婚的婦女無處可去,又沒有能力自己掙錢養活自己。沒有辦法離了婚的女人,為了生存,為了活著只能屈辱的留在夫家,離婚不離家。離了婚的女人,如果遇到好的公公和婆婆,或者育有子女,在夫家的地位還可以。否則,她的日子也好不了那裡去。
中國解放初期,廣大婦女的社會地位得到了很多提高,實現了男女平等。公佈了新中國的第一部《婚姻法》,該法律提出男女平等,自由戀愛,反對父母包辦婚姻。使廣大婦女卸掉了壓在婦女身上的枷鎖,獨立自主,從家庭走向社會,參與到祖國的建設中來。實現了婦女能頂半邊天,廣大婦女成為了國家的主人。
現在,中國的法律日趨完善,充分保障了廣大婦女的權益。怎麼還會出現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呢?我非常的不理解,我認為,兩個人從戀愛到結婚,組成家庭是很大的緣分 ,我們應該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緣分,長相廝守共同走完人生的旅途。當然,我不反對離婚,兩個人實在是不能在一起生活了,該離就離,維持名存實亡的婚姻,也完全沒有必要。
但是,我認為離就離了,離了就要分開,也好去尋找各自的幸福。所以,我本人對離婚不離家的現象,持反對態度,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