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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74056550451

    百練會計為您解答:

    1、填寫的內容要真實可靠。即要實事求是地填列經濟業務內容,原始憑證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內容、數量和金額必須與實際情況完全相符。原始憑證是企業單位經濟業務的如實寫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檔案,不允許在原始憑證填制中弄虛作假。

    2、原始憑證填寫的內容要完整。原始憑證中的所有專案必須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年、月、日要按填制原始憑證的實際日期填寫,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和補充內容都應該逐項填列,名稱要齊全,不能簡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寫明確,不允許含糊不清,有關人員的簽章必須齊全,專案填列不全的原始憑證不能作為經濟業務的合法證明,也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的附件和依據。

    3、填制原始憑證要及時。當每一項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應立即填制原始憑證,並按規定的程式及時送交會計部門,由會計部門稽核後及時據以編制記賬憑證,既保證會計資訊的時效性,也可以防止出現差錯。

    4、填寫原始憑證要規範。在填寫原始憑證時,書寫文字說明和數字要整齊、清晰可辨,不能使用未經國務院公佈的簡化漢字,大小寫金額要相同,數量、單價、金額的計算應正確無誤。如果填寫過程中出現文字或數字錯誤,不得任意塗改、刮擦或挖補,應按規範的更正方法予以更正。對某些重要憑證,如支票填寫錯誤,則不能更正,更不能撕毀,應辦理作廢手續後重新填制,作廢的原始憑證要加蓋“作廢”戳記,按原編號順序與其他存根聯一起儲存。原始憑證的填制除需複寫的外,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書寫,屬於套寫的憑證應一次性套寫清楚,做到不序列,不串格,阿拉伯數字應逐一書寫,不得連筆。使用印有編號的原始憑證,應按編號連續使用,有關經辦人員都要在原始憑證上蓋章,表示對該項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原始憑證上的簽章應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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