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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言真諦1

    算啊,就算領了結婚證,也要女方同意才行,強行的屬於婚內強姦,這也是犯法的,在任何時候要自願做出的決定才算合法,在不自願強迫性發生的事情都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常識性的問題啊!大家應該都知道的?不懂看看法律法規的書,就知道啦!

  • 2 # gedjhoopbnm

    違背婦女意志都算強姦,請哥們一定要注意,決不要一時築成千古恨。女方告你會判三年以上有徒行。這樣衝動太不花算,代價太高了!

  • 3 # 曦遊小策

    算啊!即使是夫妻。如果女方不同意都算。法律的原文是,違背婦女意願......白話就是,進到一半了,女方不願意,男方就得停!

  • 4 # aa399906老謝

    現實生活中一般是這樣操作的,女方不同意結婚的必須退還男方彩禮,男方不同意結婚的女方不用退彩禮,而男方強行與女方發生關係的,屬於強姦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 5 # 濤聲依舊Lao

    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凡是違背婦女意志與其發生性關糸,就構成了強姦罪。如果他們已經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這個事兒好像還多少有一點兒餘地,如果僅僅是定了親,過了彩禮,這個男子的行為就肯定是構成強姦罪了。

    不過這個女人的行為也太可氣了,你不想跟人家結婚,人家憑什麼送給你家財禮?她家順順當當地把錢還給人家不就沒這事兒了嗎?如今弄得身敗名裂,錢也不能夠保得住。

    另外這個男人太傻!怎麼可以意氣用事呢?你送給她家的這筆財禮錢應該屬於有附加條件的贈與行為,她不同意跟你結婚了,你完全有理由把錢要回來,就算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一定會支援你。這下完了,一衝動就把自己送進笆籬子裡去了。

    目前這個男子面臨著兩場官司,一場是法庭將要對這起強姦案進行審理,這個案子與普通的強姦案還是存在著一定區別的,一般的強姦案女方基本沒什麼責任。而本案女方則存在著重大過錯,對於引發此案負有一定責任。如果法庭能夠考慮到這一點,興許能夠減輕對他的處罰,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另外一場官司就是男方必須使用法律手段,把那筆錢要回來,絕不能讓那種臭無賴得逞!

  • 6 # 七月152125213

    判男子強姦罪成立,中國法律規定:違背女方意願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屬於強姦罪,男方有證據證明女方不退彩禮,女方行為違法,法律上叫不當得利,女方如果以戀愛為名騙取男方財物(發生多起),涉嫌詐騙犯罪。

  • 7 # 故鄉那片雲

    彩禮錢是農村舊俗,文革後期幾乎廢除了,可近年來卻又愈演愈烈,甚至成為騙婚的途徑,引發了不少糾紛甚至血案。一諾千金,更何況婚姻大事!想要悔婚,就該結清以前收取的彩禮錢,斷得乾乾淨淨再提重嫁之事。這樣才能兩方比較滿意地各奔前程。國家應該立法限制彩禮額度,防止這類“爛尾婚”現象發生。

  • 8 # 會飛的饞嘴貓貓

    算,就是犯法,因為沒有結婚,完全違背了婦女的意願行為,這就是犯罪,女人可以這麼做,男人是不可以的,因為男人起主導作用,這種行為太不值得信賴,完全違背了人倫道德,是一種沒有道德的行為。

    女子不退彩禮,男子強行發生性關係補償自己,這算犯法嗎?

    算犯法,還是愚蠢的犯法,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來解決,用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是違背了她深意願的行為,這屬於犯法的行為,也是違背了道德底線的行為。

    現在還沒有領證就是違法的行為,關於彩禮退還的事情,就算結婚了不滿三年都要退還的,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式,沒有必要做出這種事情來,得不償失。

    彩禮是我們的一種傳統習慣,都是自願的行為,沒人強迫你,你怎麼做都是你的自由,當你做出違揹她人意願的事情就是犯罪。

    婚姻是美好的開始,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毀了自己的人生,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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