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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孤散人

    找病根、下猛藥!

    人最原始的慾望有三個:金錢、權利、性。

    相處十個月了,看來這三方面你沒有一樣勾起對方的慾望,或者說滿足對方的慾望。愛情,是需求的互補,是感情的寄託。一週才讓見一次,這一次是週末兩天,還是一頓飯、亦或一個晚上?除了約會,其它手段的溝通頻繁嗎?你能感到她的愛嗎?如果其他方式的溝通也很少,那麼你對她來說完全不重要。

    愛情這本書很奇怪,看似淺顯易懂、領悟起來很深奧,各自的解讀也不一樣。古人云:讀書百遍其義自見。這本書讀了十個月了,你要自己權衡,你在她心目中是負擔還是依靠,她究竟是不是真的愛你?定這個“一週一見”的規矩,似乎見面在她看來是個負擔,越少越好。但她又不是說隔更長的時間,也不說乾脆分手,看來她也不想放棄你。那她在躲避什麼?等待什麼?這些你應該瞭解清楚,看看背後是不是有什麼難以啟齒的隱情。你若愛她便與她共同面對、共同克服、共同解決。真愛面前沒有什麼困難不可戰勝!

    按題目描述,我本想直接說:可以結束了!然而,相處了十個月,感情上已經有一定的依賴。愛情是終身大事,一撒手就再也找不回。如此軍訓式的戀愛規則,你能堅持十個月,那麼一定是對方有吸引你的地方。對方能堅持十個月,說明她對你也有不捨的情愫。開誠佈公和她做一次坦率的溝通,瞭解她為什麼要這樣?連分手的心理準備都有了,沒什麼不敢說出口的了。一定要得到準確的答案才能做最後的決定,不能草率!

  • 2 # 張芸胭

    相處了十個月的結果想必是你已經欲罷不能,而她怎樣,你不知所以吧?

    交往了十個月,還只讓一週見一次,什麼邏輯?你在這場戀愛裡已經完全被動了,被她牽著鼻子走,你的主動性去哪裡了?你的判斷呢?一週見一次都溝通了什麼?你付出了真心,她卻像個謎,讓你看不分明,是不是每次都讓你無比失落和一萬次的想放棄而又不能付諸行動?

    愛情一定是讓身心愉悅的,愜意的,踏實的,哪怕是有小矛盾小委屈,都能心平氣和坐下來好好溝通,能今天解決的誤會絕不會留到第二天。你們是這樣嗎?我想斷然不會。

    在戀愛中,你可以為了愛情放下身段,只要你願意,你可以為她低到塵埃裡去,但不是說你就可以像砧板上的肉,毫無尊嚴,任人切割。

    我的建議是,這樣的戀愛關係趕緊終止吧,不要繼續了。愛一個人完全可以不這麼累,和這樣的人堅定地斷舍離,找本好書讀讀,療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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