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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點帶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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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秦醫生5
在當下這個浮躁和高彩禮,高離婚率的今天,婚前試婚雖然不是件很光彩的事,但對於大多數男生而言這又是件不得不這麼幹的一件很無奈的事,不婚前試婚怎麼知道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處女?要知道現在的社會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光聽女朋友的一面之詞是沒用的,必須親身實踐才可判定女友是否純潔,常言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如果不婚前試婚檢測一下女友是不是處女,萬一等結了婚再發現女友不是處女,就等於自己的婚姻和愛情上當受騙了,再說現在結婚的彩禮錢那麼高,就算是離婚也是件人財兩空的傷心事,所以為了安全起見,現在男生婚前試婚也是件很有必要的事。再說,現在就算是女友是處女,兩個人的三觀是否一致,性格,興趣和愛好是否相投也可以透過兩人在一起試婚和生活檢驗出來,別到結婚後兩人因兩人性格不合再離婚不就晚了嗎,至少可以減少一筆不少的結婚彩禮損失。現在的社會你就是試婚一百個女生,如果不結婚再找女朋友照樣按未婚小夥子對待,但只要你離一次婚,再找女朋友時人家就按離異對待了,區別大了去了,所以在目前當下,試婚對男生十分有利,對女生而言是好是壞,這就因人而異了,有的女生透過試婚找對了男人,過上幸福美滿的幸福生活,有的女生因為試婚被男友 拋棄,毀了自己的婚姻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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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的深才忘不掉
7我認為試婚是不文明的,是道德與法治的背叛,是對中國五千年文明的踐踏!試婚就是對婚姻的不尊重,是對人性的放縱。我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愛情是純潔的!試婚是人倫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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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潔666
說到試婚,我有與現代人不同的看法。
我是解放前生人,所受的教育,所閱的書籍在婚姻方面都是保守的。
我認為結婚是一個女人把自己交給了一個所愛的男人。在戀愛期間,就是一個互相瞭解,互相摩合的過程。一旦瞭解一段後,自己覺得這個人值得終生相愛,值得把自己託付給對方,那才鄭重地將處女之身給了對方。
婚姻是人生之大事,決不是兒戲。一旦把自己鄭重地交給了對方,那就不能輕易地反悔。大家熟知的建築學家梁思成的第二個妻子林洙之所以受到眾人的詬病,就是她在前夫程應銓為保護古建築被打成右派時,與丈夫離了婚,在丈夫有難時拋棄了丈夫,造成了丈夫後來的身亡。這不道德的女人被當時眾多的學者看不起。
人生有幾個重大的階段。出生自己是無法選擇的,但後來的求學、為人、擇業、敬業、戀愛、結婚、生兒育女等都是別人左右不了的。
你對婚姻非常慎重,你就不會輕易在婚前把自己交給別人去試婚。試婚不被法律承認,是一種褻瀆婚姻的行為。
因而,我對試婚投反對票。看重自己的女孩們,在擇婚時要慎重再慎重,因為你是父母的千金,你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千萬別因不慎的試婚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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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情感那點小事
試婚,相信不同年紀的人看法肯定不同,試過婚的和沒試過婚的看法也不盡相同。就拿我們60後來說,感覺試婚有違道德規範,甚至有些不齒。但是生活中很多事實又會讓我們改變一些我們固有觀念上的看法。以下說說我生活中知道的真實的試婚三件事情。
記得圈裡大哥嫁女兒那會挺轟動的,倆孩子是重本大學同班同學,男孩爸媽是政府機關的官員,大哥呢算是我們圈子裡經商成功人士。可是說門當戶對,倆孩子也郎才女貌。但結婚不到二年後離婚了,後來知道是男孩效能力方面有問題,治療一年多也不見效。女孩是我看著長大的,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方面絕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孩子,乖乖女。後來女孩母親認為管教孩子過於保守,管教太根本太嚴格了,要不就不會有結婚後再離婚的事。說的意思感覺就像女孩離婚後再嫁就不值錢了的意思,女孩離婚對我哥們兩口子打擊很大,好像他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似的。
第二件事類似但有點相反的意思,是一哥們家兒子娶媳婦,買婚房到結婚幾乎花沒了哥們積蓄,最後女孩不能生育,犯了我哥們家的大忌,60後往往一家就一個孩子,不能生育的事情是夠讓人頭疼的!據說離婚還涉及財產分割問題。以前奉子成婚和試婚在我們60後看來好像挺丟人的事,現在也逐漸能看開理解了。
第三件事是我家招聘的一個女服務員。記得那時女孩還在上大學,暑假到我家打短工賺點零花錢自用方便。天天下班有個男孩接她,後來才知道她們試婚同居在一起。女孩說起試婚同居的事振振有詞,很淡定很平常的樣子:說你不試試怎麼知道將來性格啊方方面合適不合適,適不適合自己,各方面優缺點都知道了以後結婚會少不少麻煩。不適合感覺不好誰也別耽誤誰,一拍兩散。當時我只知道女孩是個情商高,有主意不吃虧的人,她那麼做也許有她的道理吧。後來倆人婚禮我也參加了,年節小兩口也常來看看我,我也常給他們的孩子發紅包。
試婚現象存在這麼多年,或許有一定的理由和合理性吧。試婚我感覺更屬於偏向道德範疇和認知範圍的事,和結婚離婚肯定不同。試婚是試的是兩個人是否合適,偏向於兩個人之間的事。而結婚離婚還偏向兩個家庭的事,影響大小也不同。試婚不受法律規範和保護,結婚離婚能一樣嗎?歡迎大家,留言,評論,發表下自己的看法,讓我也長長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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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婚和離婚不同一個級別,更不能相題並論,試婚是雙方自願,尋求快樂,瞭解對方為目的方式,而離婚是雙方感情不合,產生矛盾離的婚,前者向好的方面發展,後者卻是夫妻感情走向終結,所以,一字之差,性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