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冰冰情感夜話
-
2 # 卡西莫多420
謝誠邀!首先說,我不是聖人、也不是什麼“不食嗟來之食”的有風骨之士。我只是一個在自身能保證生存前提下有道德約束的普通人。餓了兩天了,填飽肚子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會首先用這錢吃飽飯,如果還需要安身遮體的話那也不容拖延。解決了眼前吃飽穿暖這急切之事後就要看看錢包裡有沒有什麼重要證件和票據,如果有的話馬上用各種辦法聯絡失主。我臉皮薄不好意思和失主說我用了您的錢,我會把錢包和裡面的重要物品郵寄給失主。如果聯絡不上的話就交給警察叔叔,請他尋找失主。等有一天我手頭寬裕了再把花掉的錢想辦法退還給這位無意中救我於急切的好人。我的做法不高尚,可能讓大家失望了。請大家寬容體諒一個飢餓的窮人,謝謝!
-
3 # 宋家二哥
簡答:這個問題已經有人回答過了,我表明我的立場。
我支援和贊同:先吃飽,然後再聯絡失物者的這種做法!
我記得歌手“光頭”李進成名以後,在一次參加央視節目上講過這麼一段故事:好多年以前,他去外地打工,在去火車站的路上,撿到了一個錢包,裡面有八百元錢、身份證、銀行卡。還有通訊地址等等……李進左思右想後,就把這八百元錢留下了。然後按照錢包裡的地址,把所有的東西寄給了失物人,順便還寫了一封,告訴對方自己叫什麼,住在什麼地方,要到什麼地方去。信中說他如何如何需要這筆錢,這錢就算是暫時借的……並對著鏡頭說:“如果對方收到了他的信件,方便的話,他願意當面致謝,並加倍償還……”
我們暫且不去討論,李進所講的故事是真是假。假如是真的,也是能原諒的。儘管他做的事,不是多麼光明磊落,但總比他拿到錢後,把其他的東西扔到垃圾箱裡好吧!何況他還給對方寫了借條。再退一步說:他也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只屬於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強行借用,先斬後奏。
我認為他的道德底線還是有的,良心還是沒有被泯滅,做人的基本水準還是可圈可點的。
所以說,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太教條,太死板。
目前,中國的法制,法律法規,正在健康有序的向人性化方面發展。各執法部門在處理民事糾紛上,也本著:求大同存小異,化干戈為玉帛。來維護雙方各自的利益,為新時代司法公正開了先河。
-
4 # 駝毛日智
在無意中看到了一則新聞!一位流浪者撿到了一個內有2000元的錢包,並且交到了警局,希望找到失主。
再回到問題本身,我們在兩天沒吃飯的情況下,撿到兩千塊錢還能鎮定自若嗎?我想很多人都達不到上面提到這位兄臺的思想,最起碼先填飽肚子再說,不是人人都是聖賢!也許這位兄臺的行為還會遭到一些所為“聰明人”的恥笑!要想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理想生活環境,現在看起來那就是一個神話。
-
5 # 夜風a葉峰
運氣真好,還能撿到錢包!而且還有兩千塊錢!我運氣最好的時候撿到了20塊錢,拿到小店裡買包煙結果店裡人還說是假幣!
如果我身無分文,餓了兩天,撿到兩千塊錢,我會毫不猶豫的去警察局找失主,把錢還給他!然後讓他給我五塊錢買幾個饅頭吃!如果餓的實在堅持不到警察局,我會找找錢包裡有沒有硬幣,找個兩塊錢買饅頭吃!如果硬幣也沒有,只有整錢,我會拿一百塊買幾個饅頭,找到失主後我會和他說,用二十打車找警察局了!只能還你1980。
-
6 # a大安
身無分文……,餓了兩天……,撿到一個錢包……,兩千塊錢……。
天啊!真是驗證了那句古話:“老天爺餓不死瞎眼鳥”,還發什麼神經趕緊去飽餐一頓啊。然後回到撿錢的地方看看還有沒有其他東西,再然後回想一下誰跟你這麼做緣分,當然你也可以體驗一下失主的心理活動。
可以想象餓了兩天的人是什麼窘境,所以也不要求你有多麼高的思想境界,飯都吃不起的人還談什麼倫理道德。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勿噴
-
7 # 守枝待花開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事情,我並非身無分文撿了一個錢包,裡面只500塊錢。還有個身份證。我把身份證和錢包丟原地,錢拿走了。
-
8 # 一介俗人sfh
兩種回答,第一種假的,我會上交,從小父母,老師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學雷鋒。我們要做好孩子。第二種真是的想法,自己留下花,能往錢包裡放兩千塊錢都是不缺錢的主。先讓自己活下來。才是硬道理,可以,隨便噴。我真沒那麼高的覺悟啦。我被大環境薰陶變壞啦
-
9 # 伊麗莎白會劈叉
填飽肚子是動物的本能,人只不過是高階點的哺乳類動物,別跟我說人和動物的在這方面有什麼區別。
等填飽了肚子再用所謂的道德範疇來約束自己吧,不要打著道德的旗號去綁架作為高階靈長類動物的本能。
-
10 # 我有大毛驢
我這人一向是路不拾遺,撿到了錢包,就算餓死我也不會要,爬也會爬到公安局,把錢包交到警察叔叔手裡,然後立刻離開,不會要一分好處。
ps:反正我現在也沒撿到,怎麼牛筆怎麼說唄。
-
11 # 知天命5136
我就在那種情況下撿到了錢,一個錢包,裡面有兩千元錢。我一直在原地等待失主,整整等了三天三夜,終於找到失主,然後一分不少的交給失主,然後心滿意足的回家睡覺,因為做了一件好事,感動了玉帝,玉帝派九仙女下凡,後來我們就過上幸福的生活。
噢耶!完美!!!
-
12 # 越仙788
要問如果我身無分文,餓了兩天,卻撿到了一個裝兩千元的錢包會怎麼辦?我在沒見到失主時會先買頓吃的,然後等失主來找或交公。為了活命先買吃的,這是應該的,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解釋,我不能忍飢挨餓為別人管撿到的錢。把錢交了公,是我還要尋找自己的生路。
-
13 # 大實話144243558
如果是正常的人就會先飽餐一頓,再計劃怎麼用剩下的錢生錢去,不正常的人才會想到交派出所去,如果你理解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話,那麼你就是正常人
-
14 # 摩繪大師
我會先用這錢飽餐一頓,然後找交警或當地派出所尋找失主。有人會說這是失主救命的錢,沒經允許就用了不道德。如果我餓死了,是不是失主就永遠找不到這筆錢了嗎?用去的錢可以以後再還上。
-
15 # 來自外太空的一顆星
我肯定是先去買點吃的啊!吃飽了或許會去找失主,也或許會起貪心,收為己有!
所以,現實生活裡那位把錢交到派出所的流浪漢,有著一顆比金子還珍貴的心靈,和比一般人要高尚的多的靈魂!
願他此生該歷的劫難都以歷完,以後的人生在佛祖的保佑下富裕,平安,事事順遂!
-
16 # 青水也心跳
我做人很簡單!沒有你們那麼偉大。如果餓了兩天。不要說撿錢,搶東西吃也有可能。返正捉到了,在派出所也是有飯吃的!
回覆列表
餓了兩天,撿了一個錢包,裡面有2000元,那肯定是先飽餐一頓,手裡有錢還捱餓不成。
2000元說多也不多,說少也不少,有些人一個月工資也就那麼多。既然吃飽了,還是想想還錢的問題。如果錢包裡面有證件,能夠聯絡上的話,就和失主取得聯絡,退還錢物。
其實這個問題是一個考驗人性的問題。面對唾手可得的金錢,人會如何抉擇呢?是據為己有,還是歸還原主。答案肯定有多種。我只記得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也就是毛主席時代。我們那地方有個年輕的女孩撿了500塊錢,那時500塊相當於現在的五萬塊,女孩子很誠實,跟大人說了,不知如何是好。其中有一位長輩說:“丟了錢的人肯定會著急的,你就在原地等,如果失主來尋找了就歸還給他”。女孩子確實等到了失主,並歸還了所有的錢。那年 代能丟得起500塊錢的都不是小人物。失主後來給女孩安排好了一份工作,在縣人民醫院的藥房。
這是一個好人有好報的故事,但也是真人真事。也許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安排。生活中的事物,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物歸原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