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楊絳為錢鍾書的圍城寫的序文的一部分,裡邊有很多他們夫妻之間以及錢鍾書的親人之間的故事,一直覺得這個序文很好,可惜網上很難找到完整版,對付看吧!
一 錢鍾書寫《圍城》 錢鍾書在《圍城》的序裡說,這本書是他“錙銖積累”寫成的。我是“錙銖積累” 讀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寫成的稿子給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樣反應。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時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對大笑,因為笑的不僅是書上的事,還有書外的事。我不用說明笑什麼,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後他就告訴我下一段打算寫什麼,我就急切地等著看他怎麼寫。他平均每天寫五百字左右。他給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動。後來他對這部小說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滿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過這是後話了。 鍾書選注宋詩,我曾自告奮勇,願充白居易的“老嫗”——也就是最低標準;如果我讀不懂,他得補充註釋。可是在《圍城》的讀者裡,我卻成了最高標準。好比學士通人熟悉古詩文裡詞句的來歷,我熟悉故事裡人物和情節的來歷。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資格為《圍城》做註釋的,該是我了。 鍾書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華初識,一九三三年訂婚,一九三五年結婚,同船到英國(我是自費留學),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國,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國。我母親一年前去世,我蘇州的家已被日寇搶劫一空,父親避難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視老父,鍾書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當時我中學母校的校長留我在“孤島” 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後上海淪陷,“分校”停辦,我暫當家庭教師,又在小學代課,業餘創作話劇。鍾書陷落上海沒有工作,我父親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學院授課的鐘點讓給他,我們就在上海艱苦度日。 有一次,我們同看我編寫的話劇上演,回家後他說:“我想寫一部長篇小說!”我非常高興,催他快寫。那時他正偷空寫短篇小說,怕沒有時間寫長篇。我說不要緊,他可以減少授課的時間,我們的生活很省儉,還可以更省儉。恰好我們的女傭因家鄉生活好轉要回去。我不勉強她,也不另覓女傭,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燒飯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經常給煤煙染成花臉,或燻得滿眼是淚,或給滾油燙出泡來,或切破手指。鍾書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撫養,因為伯父沒有兒子。據錢家的“墳上風文”,不旺長房旺小房;長房往往沒有子息,便有,也沒出息,伯父就是“沒出息”的長子。他比鍾書的父親大十四歲,二伯父早亡,他父親行二,叔父行四,兩人是同胞雙生,鍾書是長孫,出嗣給長房。伯父為鍾書連夜冒雨到鄉間物色得一個壯健的農婦;她是寡婦,遺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現成的好奶媽(鍾書稱為“姆媽”)。姆媽一輩於幫在錢家,中年以後,每年要呆呆的發一陣子呆,家裡人背後稱為“痴姆媽”。她在鍾書結婚前特地買了一隻翡翠鑲金戒指,準備送我做見面禮。有人哄她那是假貨,把戒指騙去,姆媽氣得大發瘋,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終沒見到她。 鍾書自小在大家庭長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輸親兄弟。親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鍾書居長。眾兄弟間,他比較稚鈍,孜孜讀書的時候,對什麼都沒個計較,放下書本,又全沒正經,好像有大量多餘的興致沒處寄放,專愛胡說亂道。錢家人愛說他吃了痴姆媽的奶,有“痴氣”。我們無錫人所謂“痴”,包括很多意義:瘋、傻、憨、稚氣、呆氣、淘氣等等。他父母有時說他“痴顛不拉”、“痴舞作法”、“嘸著嘸落”(“著三不著兩”的意思——我不知正確的文字,只按鄉音寫)。他確也不像他母親那樣沉默寡言、嚴肅謹慎,也不像他父親那樣一本正經。他母親常抱怨他父親“憨”。也許鍾書的“痴氣”和他父親的憨厚正是一脈相承的。我曾看過他們家的舊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壯壯,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憐相。想來那時候的“痴氣”只是稚氣、呆氣,還不會淘氣呢。 鍾書週歲“抓周”,抓了一本書,因此取名“鍾書”。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來一部《常州先哲叢書》,伯父已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週歲有了“鍾書” 這個學名,“仰先”就成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兒”、“先哥”好像“亡兒”、 “亡兄”,“先”字又改為“宣”,他父親仍叫他“阿先”。(他父親把鍾書寫的家信一張張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許多本,親手帖上題簽“先兒家書(一)(二)(三)……”;我還看到過那些本子和上面貼的信。)伯父去世後,他父親因鍾書愛胡說亂道,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說話的意思。鍾書對我說:“其實我喜歡‘哲良’,又哲又良——我閉上眼睛,還能看到伯伯給我寫在練習簿上的‘哲良’。”這也許因為他思念伯父的緣故。我覺得他確是又哲又良,不過他“痴氣”盎然的胡說亂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氣也可算不良。“默存”這個號顯然沒有起剋制作用。 伯父“沒出息”,不得父母歡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孃家是江陰富戶,做顏料商發財的,有七八隻運貨的大船。鍾書的祖母孃家是石塘灣孫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響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進門就挨他父親一頓打,說是“殺殺他的勢氣”;因為鍾書的祖父雖然有兩個中舉的哥哥,他自己也不過是個秀才。鍾書不到一歲,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終不喜歡大兒子,鍾書也是不得寵的孫子。 鍾書四歲(我紀年都用虛歲,因為鍾書只記得虛歲,而鍾書是陽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週歲當減一歲或二歲)由伯父教他識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鍾書成天跟著他。伯父上茶館,聽說書,鍾書都跟去。他父親不便干涉,又怕慣壞了孩子,只好建議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學。鍾書六歲入秦氏小學。現在他看到人家大講“比較文學”,就記起小學裡造句:“狗比貓大,牛比羊大”;有個同學比來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捱了老師一頓罵。他上學不到半年,生了一場病,伯父捨不得他上學,藉此讓他停學在家。他七歲,和比他小半歲的常弟鍾韓同在親戚家的私塾附學,他念《毛詩》,鍾韓念《爾雅》。但附學不便,一年後他和鍾韓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對鍾書的父親和叔父說: “你們兩兄弟都是我啟蒙的,我還教不了他們?”父親和叔父當然不敢反對。 其實鍾書的父親是由一位族兄啟蒙的。祖父認為鍾書的父親笨,叔父聰明,而伯父的文筆不頂好。叔父反正聰明,由伯父教也無妨;父親笨,得請一位文理較好的族兄來教。那位族兄嚴厲得很,鍾書的父親捱了不知多少頓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讓兩個弟弟都由他教。鍾書的父親捱了族兄的痛打一點不抱怨,卻別有領會。他告訴鍾書:“不知怎麼的,有一天忽然給打得豁然開通了。” 鍾書和鍾韓跟伯父讀書,只在下午上課。他父親和叔父都有職業,家務由伯父經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館喝茶,料理雜務,或和熟人聊天。鍾書總跟著去。伯父化一個銅板給他買一個大酥餅吃(據鍾書比給我看,那個酥餅有飯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麼大,還是小兒心目中的餅大);又化兩個銅板,向小書鋪子或書攤租一本小說給他看。家裡的小說只有《西遊記》、《水滸》、《三國演義》等正經小說。鍾書在家裡已開始囫圇吞棗地閱讀這類小說,把“同呆 子”讀如“豈子”,也不知《西遊記》裡的“呆子” 就是豬八戒。鍾書小時候,中藥房賣的草藥每一味都有兩層紙包裹;一張白紙,一張印著藥名和藥性。每服一付藥可攢下一疊包藥的紙。這種紙乾淨、吸水,鍾書大約八、九歲左右常用包藥紙來臨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園畫譜》,或印在《唐詩三百首》裡的“詩中之畫”。他為自己想出一個別號叫“項昂之”——因為他佩服項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項羽的氣概。他在每幅畫上揮筆署上“項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約常有“項昂之”的興趣,只恨不善畫。他曾央求當時在中學讀書的女兒為他臨摹過幾幅有名的西洋淘氣畫,其中一幅是《魔鬼臨去遺臭圖》(圖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後部撒著氣逃跑,畫很妙。上課畫《許眼變化圖》,央女兒代摹《魔鬼遺臭圖》,想來也都是“痴氣”的表現。 鍾書在他父親的教導下“發憤用功”,其實他讀書還是出於喜好,只似饞嘴佬貪吃美食:食腸很大,不擇精粗,甜鹹雜進。極俗的書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戲曲裡的插科打諢,他不僅且看且笑,還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奧的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兒吃零食那樣吃了又吃,厚厚的書一本本漸次吃完,詩歌更是他喜好的讀物。重得拿不動的大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他不僅挨著字母逐條細讀,見了新版本,還不嫌其煩地把新條目增補在舊書上。他看書常做些筆記。 我只有一次見到他苦學。那是在牛津,論文預試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門課,要能辨認十五世紀以來的手稿。他毫無興趣,因此每天讀一本偵探小說“休養腦筋”, “休養”得睡夢中手舞腳踢,不知是捉拿兇手,還是自己做了兇手和警察打架。結果考試不及格,只好暑假後補考。這件補考的事,《圍城》英譯本《導言》裡也提到。鍾書一九七九年訪美,該譯本出版家把譯本的《導言》給他過目,他讀到這一段又驚又笑,想不到調查這麼精密。後來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來見,才知道是他向鍾書在牛津時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聽來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錢鍾書》裡把這件事卻刪去了。 鍾書的“痴氣”書本里灌注不下,還洋溢位來。我們在牛津時,他午睡,我臨貼,可是一個人寫寫字困上來,便睡著了。他醒來見我睡了,就飽醮濃墨,想給我畫個花臉。可是他剛落筆我就醒了。他沒想到我的臉皮比宣紙還吃墨,洗淨墨痕,臉皮像紙一樣快洗破了,以後他不再惡作劇,只給我畫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鏡和鬍子,聊以過癮。回國後他暑假回上海,大熱天女兒熟睡(女兒還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畫一個大臉,挨他母親一頓訓斥,他不敢再畫。淪陷在上海的時候,他多餘的“痴氣”往往發洩在叔父的小兒小女、孫兒孫女和自己的女兒阿圓身上。這一串孩子挨肩兒都相差兩歲,常在一起玩。有些語言在“不文明”或“臭”的邊緣上,他們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鍾書變著法兒,或作手勢,或用切口,誘他們說出來,就賴他們說“壞話”。於是一群孩子圍著他吵呀,打呀,鬧個沒完。他雖然捱了圍攻,還儼然以勝利者自居。他逗女兒玩,每天臨睡在她被窩裡埋置“地雷”,埋得一層深入一層,把大大小小的各種玩具、鏡子、刷子,甚至硯臺或大把的毛筆都埋進去,等女兒驚叫,他就得意大樂。女兒臨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裡的東西一一取出。鍾書恨不得把掃帚、畚箕都塞入女兒被窩,博取一遭意外的勝利。這種玩意兒天天玩也沒多大意思,可是鍾書百玩不厭。 他又對女兒說,《圍城》裡有個醜孩子,就是她。阿圓信以為真,卻也並不計較。他寫了一個開頭的《百合心》裡,有個女孩子穿一件紫紅毛衣,鍾書告訴阿圓那是個最討厭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圓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鍾書就把稿子每天換個地方藏起來。一個藏,一個找,成了捉迷藏式的遊戲。後來連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裡去了。 鍾書的“痴氣”也怪別緻的。他很認真地跟我說:“假如我們再生一個孩子,說不定比阿圓好,我們就要喜歡那個孩子了,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阿圓呢。”提倡一對父母生一個孩子的理論,還從未講到父母為了用情專一而只生一個。 解放後,我們在清華養過一隻很聰明的貓。小貓初次上樹,不敢下來,鍾書設法把它救下。小貓下來後,用爪子輕輕軟軟地在鍾書腕上一搭,表示感謝。我們常愛引用西方諺語:“地獄裡盡是不知感激的人。”小貓知感,鍾書說它有靈性,特別寶貝。貓兒長大了,半夜和別的貓兒打架。鍾書特備長竹竿一枝,倚在門口,不管多冷的天,聽見貓兒叫鬧,就急忙從熱被窩裡出來,拿了竹竿,趕出去幫自己的貓兒打架。和我們家那貓兒爭風打架的情敵之一是緊鄰林徽因女士的寶貝貓,她稱為她一家人的“愛的焦點”。我常怕鍾書為貓而傷了兩家和氣,引用他自己的話說:“打狗要看主人面,那麼,打貓要看主婦面了!”(《貓》的第一句),他笑說:“理論總是不實踐的人制定的。” 錢家人常說鍾書“痴人有痴福”。他作為書痴,倒真是有點痴福。供他閱讀的書,好比富人“命中的祿食”那樣豐足,會從各方面源源供應(除了下放期間,他只好“反芻”似的讀讀自己的筆記,和攜帶的字典?/
鍾書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畢業了。鍾韓成績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個痴頭傻腦、沒正經的孩子。伯父在世時,自愧沒出息,深怕“墳上風水”連累了嗣給長房的鐘書。原來他家祖墳下首的一排排樹高大茂盛,上首的細小萎弱。上首的樹當然就代表長房了。伯父一次私下化錢向理髮店買了好幾斤頭髮,叫一個佃戶陪著,悄悄帶著鍾書同上祖墳去,把頭髮埋在上首幾排樹的根旁。他對鍾書說,要叫上首的樹榮盛,“將來你做大總統。”那時候鍾書才七八歲,還不懂事,不過多少也感覺到那是伯父揹著人乾的私心事,所以始終沒向家裡任何別人講過。他講給我聽的時候,語氣中還感念伯父對他的愛護,也驚奇自己居然有心眼為伯父保密。鍾書十四歲和鍾韓同考上蘇州桃塢中學(美國聖公會辦的學校)。父母為他置備了行裝,學費書費之外,還有零用錢。他就和鍾韓同往蘇州上學,他功課都還不錯,只算術不行。
那年他父親到北京清華大學任教,寒假沒回家。鍾書寒假回家沒有嚴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華網書庫》、《紅玫瑰》、《紫蘿蘭》等刊物姿意閱讀。暑假他父親歸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輪船,轉輾回家,假期已過了一半。他父親回家第一事是命鍾書鍾韓各做一篇文章;鍾韓的一篇頗受誇讚,鍾書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親氣得把他痛打一頓,鍾書忍笑向我形容他當時的窘況:家人都在院子裡乘涼,他一人還在大廳上,捱了打又痛又羞,嗚嗚地哭。這頓打雖然沒有起“豁然開通”的作用,卻也激起了發奮讀書的志氣。鍾書從此用功讀書,作文大有進步。他有時不按父親教導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駢驪,倒也受到父親讚許。他也開始學著作詩,只是並不請教父親。一九二七年桃塢中學停辦,他和鍾韓同考入美國聖公會辦的無錫鋪仁中學,鍾書就經常有父親管教,常為父親代筆寫信,由口授而代寫,由代寫信而代作文章。鍾書考入清華之前,已不復捱打而是父親得意的兒子了。一次他代父親為鄉下某大戶作了一篇墓誌銘。那天午飯時,鍾書的姆媽聽見他父親對他母親稱讚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風報信,當著他伯母對他說:“阿大啊,爹爹稱讚你呢!說你文章做得好!”鍾書是第一次聽到父親稱讚,也和姆媽一樣高興,所以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那時商務印書館出版錢穆的一本書,上有鍾書父親的序文。據鍾書告訴我,那是他代寫的,一字沒有改動。
我常見鍾書寫客套信從不起草,提筆就寫,八行箋上,幾次抬頭,寫來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鍾書說,那都是他父親訓練出來的,他額角上捱了不少“爆栗子”呢。鍾書二十歲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華大學,秋季就到北京上學。他父親收藏的“先兒家書”是那時候開始的。他父親身後,鍾書才知道父親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貼在本子上珍藏。信寫得非常有趣,對老師、同學都有生動的描寫。可惜鍾書所有的家書(包括寫給我的),都由“回祿君”收集去了。
鍾書在清華的同班同學饒餘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臺灣寫了一篇《清華的回憶》①,有一節提到鍾書:“同學中我們受錢鍾書的影響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詣很深,又精於哲學及心理學,終日博覽中西新舊書籍,最怪的是上課時從不記筆記,只帶一本和課堂無關的閒書,一面聽講一面看自己的書,但是考試時總是第一,他自己喜歡讀書,也鼓勵別人讀書。……”據鍾書告訴我,他上課也帶筆記本,只是不作筆記,卻在本子上亂畫。現在美國的許振德君和鍾書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鍾書奪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頓出氣,因為他和鍾書同學之前,經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個個能解決的問題,鍾書向他講解了,他很感激,兩人成了朋友,上課常同坐在最後一排。許君上課時注意一女同學,鍾書就在筆記本上畫了一系列的《許眼變化圖》,在同班同學裡頗為流傳,鍾書曾得意地面給我看。一年前許君由美國回來,聽鍾書說起《許眼變化圖》還忍個住大笑。 ①《清華大學第五級畢業五十週年紀念冊》(一九八四年出版)轉載此門,饒君已故。
鍾書小時候,中藥房賣的草藥每一味都有兩層紙包裹;一張白紙,一張印著藥名和藥性。每服一付藥可攢下一疊包藥的紙。這種紙乾淨、吸水,鍾書大約八、九歲左右常用包藥紙來臨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園畫譜》,或印在《唐詩三百首》裡的“詩中之畫”。他為自己想出一個別號叫“項昂之”——因為他佩服項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項羽的氣概。他在每幅畫上揮筆署上“項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約常有“項昂之”的興趣,只恨不善畫。他曾央求當時在中學讀書的女兒為他臨摹過幾幅有名的西洋淘氣畫,其中一幅是《魔鬼臨去遺臭圖》(圖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後部撒著氣逃跑,畫很妙。上課畫《許眼變化圖》,央女兒代摹《魔鬼遺臭圖》,想來也都是“痴氣”的表現。
鍾書在他父親的教導下“發憤用功”,其實他讀書還是出於喜好,只似饞嘴佬貪吃美食:食腸很大,不擇精粗,甜鹹雜進。極俗的書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戲曲裡的插科打諢,他不僅且看且笑,還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奧的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兒吃零食那樣吃了又吃,厚厚的書一本本漸次吃完,詩歌更是他喜好的讀物。重得拿不動的大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他不僅挨著字母逐條細讀,見了新版本,還不嫌其煩地把新條目增補在舊書上。他看書常做些筆記。
我只有一次見到他苦學。那是在牛津,論文預試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門課,要能辨認十五世紀以來的手稿。他毫無興趣,因此每天讀一本偵探小說“休養腦筋”,“休養”得睡夢中手舞腳踢,不知是捉拿兇手,還是自己做了兇手和警察打架。結果考試不及格,只好暑假後補考。這件補考的事,《圍城》英譯本《導言》裡也提到。鍾書一九七九年訪美,該譯本出版家把譯本的《導言》給他過目,他讀到這一段又驚又笑,想不到調查這麼精密。後來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來見,才知道是他向鍾書在牛津時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聽來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錢鍾書》裡把這件事卻刪去了。
鍾書的“痴氣”書本里灌注不下,還洋溢位來。我們在牛津時,他午睡,我臨貼,可是一個人寫寫字困上來,便睡著了。他醒來見我睡了,就飽醮濃墨,想給我畫個花臉。可是他剛落筆我就醒了。他沒想到我的臉皮比宣紙還吃墨,洗淨墨痕,臉皮像紙一樣快洗破了,以後他不再惡作劇,只給我畫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鏡和鬍子,聊以過癮。回國後他暑假回上海,大熱天女兒熟睡(女兒還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畫一個大臉,挨他母親一頓訓斥,他不敢再畫。淪陷在上海的時候,他多餘的“痴氣”往往發洩在叔父的小兒小女、孫兒孫女和自己的女兒阿圓身上。這一串孩子挨肩兒都相差兩歲,常在一起玩。有些語言在“不文明”或“臭”的邊緣上,他們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鍾書變著法兒,或作手勢,或用切口,誘他們說出來,就賴他們說“壞話”。於是一群孩子圍著他吵呀,打呀,鬧個沒完。他雖然捱了圍攻,還儼然以勝利者自居。他逗女兒玩,每天臨睡在她被窩裡埋置“地雷”,埋得一層深入一層,把大大小小的各種玩具、鏡子、刷子,甚至硯臺或大把的毛筆都埋進去,等女兒驚叫,他就得意大樂。女兒臨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裡的東西一一取出。鍾書恨不得把掃帚、畚箕都塞入女兒被窩,博取一遭意外的勝利。這種玩意兒天天玩也沒多大意思,可是鍾書百玩不厭。
他又對女兒說,《圍城》裡有個醜孩子,就是她。阿圓信以為真,卻也並不計較。他寫了一個開頭的《百合心》裡,有個女孩子穿一件紫紅毛衣,鍾書告訴阿圓那是個最討厭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圓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鍾書就把稿子每天換個地方藏起來。一個藏,一個找,成了捉迷藏式的遊戲。後來連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裡去了。鍾書的“痴氣”也怪別緻的。他很認真地跟我說:“假如我們再生一個孩子,說不定比阿圓好,我們就要喜歡那個孩子了,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阿圓呢。”提倡一對父母生一個孩子的理論,還從未講到父母為了用情專一而只生一個。
解放後,我們在清華養過一隻很聰明的貓。小貓初次上樹,不敢下來,鍾書設法把它救下。小貓下來後,用爪子輕輕軟軟地在鍾書腕上一搭,表示感謝。我們常愛引用西方諺語:“地獄裡盡是不知感激的人。”小貓知感,鍾書說它有靈性,特別寶貝。貓兒長大了,半夜和別的貓兒打架。鍾書特備長竹竿一枝,倚在門口,不管多冷的天,聽見貓兒叫鬧,就急忙從熱被窩裡出來,拿了竹竿,趕出去幫自己的貓兒打架。和我們家那貓兒爭風打架的情敵之一是緊鄰林徽因女士的寶貝貓,她稱為她一家人的“愛的焦點”。我常怕鍾書為貓而傷了兩家和氣,引用他自己的話說:“打狗要看主人面,那麼,打貓要看主婦面了!”(《貓》的第一句),他笑說:“理論總是不實踐的人制定的。”
錢家人常說鍾書“痴人有痴福”。他作為書痴,倒真是有點痴福。供他閱讀的書,好比富人“命中的祿食”那樣豐足,會從各方面源源供應(除了下放期間,他只好“反芻”似的讀讀自己的筆記,和攜帶的字典)。新書總會從意外的途徑到他手裡。他只要有書可讀,別無營求。這又是家人所謂“痴氣”的另一表現。鍾書和我父親詩文上有同好,有許多共同的語言。鍾書常和我父親說些精緻典雅的淘氣話,相與笑樂_一次我父親問我:“鍾書常那麼高興嗎?”“高興”也正是錢家所謂“痴氣”的表現。
我認為《管錐編》、《談藝錄》的作者是個好學深思的鐘書,《槐聚詩存》的作者是個“憂世傷生”的鐘書,《圍城》的作者呢,就是個“痴氣”旺盛的鐘書。我們倆日常相處,他常愛說些痴話,說些傻話,然後再加上創造,加上聯想,加上誇張,我常能從中體味到《圍城》的筆法。我覺得《圍城》裡的人物和情節,都憑他那股子痴氣,呵成了真人實事。可是他畢竟不是個不知世事的痴人,也畢竟不是對社會現象漠不關心,所以小說裡各個細節雖然令人捧腹大笑,全書的氣氛,正如小說結尾所說:“包涵對人生的諷刺和傷感,深於一切語言、一切啼笑”,令人迴腸蕩氣。
鍾書寫完了《圍城》,“痴氣”依然旺盛,但是沒有體現為第二部小說。一九五七年春,“大鳴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詩選注》剛脫稿,因父病到湖北省親,路上寫了《赴鄂道中》五首絕句,現在引錄三首:“晨書瞑寫細評論,詩律傷嚴敢市恩。碧海掣鯨閒此手,祗教疏鑿別清渾。”“奕棋轉燭事多端,飲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應褪淨,夜來無夢過邯鄲。”“駐車清曠小徘徊,隱隱遙空蹍薄雷。脫葉猶飛風不定,啼鳩忽噤雨將來。”後兩首寄寓他對當時情形的感受,前一首專指《宋詩選注》而說,點化杜甫和元好問的名句(“或看悲翠蘭苕上,未掣鯨魚碧海中”;“誰是詩中疏鑿手,暫教涇渭各清渾”)。據我瞭解,他自信還有寫作之才,卻只能從事研究或評論工作,從此不但口“噤”,而且不興此唸了。《圍城》重印後,我問他想不想再寫小說。他說:“興致也許還有,才氣已與年俱減。要想寫作而沒有可能,那隻會有遺恨;有條件寫作而寫出來的不成東西,那就只有後悔了。遺恨裡還有哄騙自己的餘地,後悔是你所學的西班牙語裡所謂‘面對真理的時刻’,使不得一點兒自我哄騙、開脫、或寬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寧恨毋悔。”這幾句話也許可作《圍城》《重印前記》的箋註吧。
我自己覺得年紀老了;有些事,除了我們倆,沒有別人知道。我要乘我們夫婦都健在,一一記下。如有錯誤,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圍城》裡寫的全是捏造,我所記的卻全是事實。
這個是楊絳為錢鍾書的圍城寫的序文的一部分,裡邊有很多他們夫妻之間以及錢鍾書的親人之間的故事,一直覺得這個序文很好,可惜網上很難找到完整版,對付看吧!
一 錢鍾書寫《圍城》 錢鍾書在《圍城》的序裡說,這本書是他“錙銖積累”寫成的。我是“錙銖積累” 讀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寫成的稿子給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樣反應。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時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對大笑,因為笑的不僅是書上的事,還有書外的事。我不用說明笑什麼,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後他就告訴我下一段打算寫什麼,我就急切地等著看他怎麼寫。他平均每天寫五百字左右。他給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動。後來他對這部小說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滿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過這是後話了。 鍾書選注宋詩,我曾自告奮勇,願充白居易的“老嫗”——也就是最低標準;如果我讀不懂,他得補充註釋。可是在《圍城》的讀者裡,我卻成了最高標準。好比學士通人熟悉古詩文裡詞句的來歷,我熟悉故事裡人物和情節的來歷。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資格為《圍城》做註釋的,該是我了。 鍾書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華初識,一九三三年訂婚,一九三五年結婚,同船到英國(我是自費留學),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國,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國。我母親一年前去世,我蘇州的家已被日寇搶劫一空,父親避難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視老父,鍾書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當時我中學母校的校長留我在“孤島” 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後上海淪陷,“分校”停辦,我暫當家庭教師,又在小學代課,業餘創作話劇。鍾書陷落上海沒有工作,我父親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學院授課的鐘點讓給他,我們就在上海艱苦度日。 有一次,我們同看我編寫的話劇上演,回家後他說:“我想寫一部長篇小說!”我非常高興,催他快寫。那時他正偷空寫短篇小說,怕沒有時間寫長篇。我說不要緊,他可以減少授課的時間,我們的生活很省儉,還可以更省儉。恰好我們的女傭因家鄉生活好轉要回去。我不勉強她,也不另覓女傭,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燒飯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經常給煤煙染成花臉,或燻得滿眼是淚,或給滾油燙出泡來,或切破手指。鍾書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撫養,因為伯父沒有兒子。據錢家的“墳上風文”,不旺長房旺小房;長房往往沒有子息,便有,也沒出息,伯父就是“沒出息”的長子。他比鍾書的父親大十四歲,二伯父早亡,他父親行二,叔父行四,兩人是同胞雙生,鍾書是長孫,出嗣給長房。伯父為鍾書連夜冒雨到鄉間物色得一個壯健的農婦;她是寡婦,遺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現成的好奶媽(鍾書稱為“姆媽”)。姆媽一輩於幫在錢家,中年以後,每年要呆呆的發一陣子呆,家裡人背後稱為“痴姆媽”。她在鍾書結婚前特地買了一隻翡翠鑲金戒指,準備送我做見面禮。有人哄她那是假貨,把戒指騙去,姆媽氣得大發瘋,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終沒見到她。 鍾書自小在大家庭長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輸親兄弟。親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鍾書居長。眾兄弟間,他比較稚鈍,孜孜讀書的時候,對什麼都沒個計較,放下書本,又全沒正經,好像有大量多餘的興致沒處寄放,專愛胡說亂道。錢家人愛說他吃了痴姆媽的奶,有“痴氣”。我們無錫人所謂“痴”,包括很多意義:瘋、傻、憨、稚氣、呆氣、淘氣等等。他父母有時說他“痴顛不拉”、“痴舞作法”、“嘸著嘸落”(“著三不著兩”的意思——我不知正確的文字,只按鄉音寫)。他確也不像他母親那樣沉默寡言、嚴肅謹慎,也不像他父親那樣一本正經。他母親常抱怨他父親“憨”。也許鍾書的“痴氣”和他父親的憨厚正是一脈相承的。我曾看過他們家的舊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壯壯,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憐相。想來那時候的“痴氣”只是稚氣、呆氣,還不會淘氣呢。 鍾書週歲“抓周”,抓了一本書,因此取名“鍾書”。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來一部《常州先哲叢書》,伯父已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週歲有了“鍾書” 這個學名,“仰先”就成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兒”、“先哥”好像“亡兒”、 “亡兄”,“先”字又改為“宣”,他父親仍叫他“阿先”。(他父親把鍾書寫的家信一張張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許多本,親手帖上題簽“先兒家書(一)(二)(三)……”;我還看到過那些本子和上面貼的信。)伯父去世後,他父親因鍾書愛胡說亂道,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說話的意思。鍾書對我說:“其實我喜歡‘哲良’,又哲又良——我閉上眼睛,還能看到伯伯給我寫在練習簿上的‘哲良’。”這也許因為他思念伯父的緣故。我覺得他確是又哲又良,不過他“痴氣”盎然的胡說亂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氣也可算不良。“默存”這個號顯然沒有起剋制作用。 伯父“沒出息”,不得父母歡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孃家是江陰富戶,做顏料商發財的,有七八隻運貨的大船。鍾書的祖母孃家是石塘灣孫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響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進門就挨他父親一頓打,說是“殺殺他的勢氣”;因為鍾書的祖父雖然有兩個中舉的哥哥,他自己也不過是個秀才。鍾書不到一歲,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終不喜歡大兒子,鍾書也是不得寵的孫子。 鍾書四歲(我紀年都用虛歲,因為鍾書只記得虛歲,而鍾書是陽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週歲當減一歲或二歲)由伯父教他識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鍾書成天跟著他。伯父上茶館,聽說書,鍾書都跟去。他父親不便干涉,又怕慣壞了孩子,只好建議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學。鍾書六歲入秦氏小學。現在他看到人家大講“比較文學”,就記起小學裡造句:“狗比貓大,牛比羊大”;有個同學比來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捱了老師一頓罵。他上學不到半年,生了一場病,伯父捨不得他上學,藉此讓他停學在家。他七歲,和比他小半歲的常弟鍾韓同在親戚家的私塾附學,他念《毛詩》,鍾韓念《爾雅》。但附學不便,一年後他和鍾韓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對鍾書的父親和叔父說: “你們兩兄弟都是我啟蒙的,我還教不了他們?”父親和叔父當然不敢反對。 其實鍾書的父親是由一位族兄啟蒙的。祖父認為鍾書的父親笨,叔父聰明,而伯父的文筆不頂好。叔父反正聰明,由伯父教也無妨;父親笨,得請一位文理較好的族兄來教。那位族兄嚴厲得很,鍾書的父親捱了不知多少頓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讓兩個弟弟都由他教。鍾書的父親捱了族兄的痛打一點不抱怨,卻別有領會。他告訴鍾書:“不知怎麼的,有一天忽然給打得豁然開通了。” 鍾書和鍾韓跟伯父讀書,只在下午上課。他父親和叔父都有職業,家務由伯父經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館喝茶,料理雜務,或和熟人聊天。鍾書總跟著去。伯父化一個銅板給他買一個大酥餅吃(據鍾書比給我看,那個酥餅有飯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麼大,還是小兒心目中的餅大);又化兩個銅板,向小書鋪子或書攤租一本小說給他看。家裡的小說只有《西遊記》、《水滸》、《三國演義》等正經小說。鍾書在家裡已開始囫圇吞棗地閱讀這類小說,把“同呆 子”讀如“豈子”,也不知《西遊記》裡的“呆子” 就是豬八戒。鍾書小時候,中藥房賣的草藥每一味都有兩層紙包裹;一張白紙,一張印著藥名和藥性。每服一付藥可攢下一疊包藥的紙。這種紙乾淨、吸水,鍾書大約八、九歲左右常用包藥紙來臨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園畫譜》,或印在《唐詩三百首》裡的“詩中之畫”。他為自己想出一個別號叫“項昂之”——因為他佩服項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項羽的氣概。他在每幅畫上揮筆署上“項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約常有“項昂之”的興趣,只恨不善畫。他曾央求當時在中學讀書的女兒為他臨摹過幾幅有名的西洋淘氣畫,其中一幅是《魔鬼臨去遺臭圖》(圖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後部撒著氣逃跑,畫很妙。上課畫《許眼變化圖》,央女兒代摹《魔鬼遺臭圖》,想來也都是“痴氣”的表現。 鍾書在他父親的教導下“發憤用功”,其實他讀書還是出於喜好,只似饞嘴佬貪吃美食:食腸很大,不擇精粗,甜鹹雜進。極俗的書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戲曲裡的插科打諢,他不僅且看且笑,還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奧的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兒吃零食那樣吃了又吃,厚厚的書一本本漸次吃完,詩歌更是他喜好的讀物。重得拿不動的大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他不僅挨著字母逐條細讀,見了新版本,還不嫌其煩地把新條目增補在舊書上。他看書常做些筆記。 我只有一次見到他苦學。那是在牛津,論文預試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門課,要能辨認十五世紀以來的手稿。他毫無興趣,因此每天讀一本偵探小說“休養腦筋”, “休養”得睡夢中手舞腳踢,不知是捉拿兇手,還是自己做了兇手和警察打架。結果考試不及格,只好暑假後補考。這件補考的事,《圍城》英譯本《導言》裡也提到。鍾書一九七九年訪美,該譯本出版家把譯本的《導言》給他過目,他讀到這一段又驚又笑,想不到調查這麼精密。後來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來見,才知道是他向鍾書在牛津時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聽來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錢鍾書》裡把這件事卻刪去了。 鍾書的“痴氣”書本里灌注不下,還洋溢位來。我們在牛津時,他午睡,我臨貼,可是一個人寫寫字困上來,便睡著了。他醒來見我睡了,就飽醮濃墨,想給我畫個花臉。可是他剛落筆我就醒了。他沒想到我的臉皮比宣紙還吃墨,洗淨墨痕,臉皮像紙一樣快洗破了,以後他不再惡作劇,只給我畫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鏡和鬍子,聊以過癮。回國後他暑假回上海,大熱天女兒熟睡(女兒還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畫一個大臉,挨他母親一頓訓斥,他不敢再畫。淪陷在上海的時候,他多餘的“痴氣”往往發洩在叔父的小兒小女、孫兒孫女和自己的女兒阿圓身上。這一串孩子挨肩兒都相差兩歲,常在一起玩。有些語言在“不文明”或“臭”的邊緣上,他們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鍾書變著法兒,或作手勢,或用切口,誘他們說出來,就賴他們說“壞話”。於是一群孩子圍著他吵呀,打呀,鬧個沒完。他雖然捱了圍攻,還儼然以勝利者自居。他逗女兒玩,每天臨睡在她被窩裡埋置“地雷”,埋得一層深入一層,把大大小小的各種玩具、鏡子、刷子,甚至硯臺或大把的毛筆都埋進去,等女兒驚叫,他就得意大樂。女兒臨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裡的東西一一取出。鍾書恨不得把掃帚、畚箕都塞入女兒被窩,博取一遭意外的勝利。這種玩意兒天天玩也沒多大意思,可是鍾書百玩不厭。 他又對女兒說,《圍城》裡有個醜孩子,就是她。阿圓信以為真,卻也並不計較。他寫了一個開頭的《百合心》裡,有個女孩子穿一件紫紅毛衣,鍾書告訴阿圓那是個最討厭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圓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鍾書就把稿子每天換個地方藏起來。一個藏,一個找,成了捉迷藏式的遊戲。後來連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裡去了。 鍾書的“痴氣”也怪別緻的。他很認真地跟我說:“假如我們再生一個孩子,說不定比阿圓好,我們就要喜歡那個孩子了,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阿圓呢。”提倡一對父母生一個孩子的理論,還從未講到父母為了用情專一而只生一個。 解放後,我們在清華養過一隻很聰明的貓。小貓初次上樹,不敢下來,鍾書設法把它救下。小貓下來後,用爪子輕輕軟軟地在鍾書腕上一搭,表示感謝。我們常愛引用西方諺語:“地獄裡盡是不知感激的人。”小貓知感,鍾書說它有靈性,特別寶貝。貓兒長大了,半夜和別的貓兒打架。鍾書特備長竹竿一枝,倚在門口,不管多冷的天,聽見貓兒叫鬧,就急忙從熱被窩裡出來,拿了竹竿,趕出去幫自己的貓兒打架。和我們家那貓兒爭風打架的情敵之一是緊鄰林徽因女士的寶貝貓,她稱為她一家人的“愛的焦點”。我常怕鍾書為貓而傷了兩家和氣,引用他自己的話說:“打狗要看主人面,那麼,打貓要看主婦面了!”(《貓》的第一句),他笑說:“理論總是不實踐的人制定的。” 錢家人常說鍾書“痴人有痴福”。他作為書痴,倒真是有點痴福。供他閱讀的書,好比富人“命中的祿食”那樣豐足,會從各方面源源供應(除了下放期間,他只好“反芻”似的讀讀自己的筆記,和攜帶的字典?/
鍾書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畢業了。鍾韓成績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個痴頭傻腦、沒正經的孩子。伯父在世時,自愧沒出息,深怕“墳上風水”連累了嗣給長房的鐘書。原來他家祖墳下首的一排排樹高大茂盛,上首的細小萎弱。上首的樹當然就代表長房了。伯父一次私下化錢向理髮店買了好幾斤頭髮,叫一個佃戶陪著,悄悄帶著鍾書同上祖墳去,把頭髮埋在上首幾排樹的根旁。他對鍾書說,要叫上首的樹榮盛,“將來你做大總統。”那時候鍾書才七八歲,還不懂事,不過多少也感覺到那是伯父揹著人乾的私心事,所以始終沒向家裡任何別人講過。他講給我聽的時候,語氣中還感念伯父對他的愛護,也驚奇自己居然有心眼為伯父保密。鍾書十四歲和鍾韓同考上蘇州桃塢中學(美國聖公會辦的學校)。父母為他置備了行裝,學費書費之外,還有零用錢。他就和鍾韓同往蘇州上學,他功課都還不錯,只算術不行。
那年他父親到北京清華大學任教,寒假沒回家。鍾書寒假回家沒有嚴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華網書庫》、《紅玫瑰》、《紫蘿蘭》等刊物姿意閱讀。暑假他父親歸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輪船,轉輾回家,假期已過了一半。他父親回家第一事是命鍾書鍾韓各做一篇文章;鍾韓的一篇頗受誇讚,鍾書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親氣得把他痛打一頓,鍾書忍笑向我形容他當時的窘況:家人都在院子裡乘涼,他一人還在大廳上,捱了打又痛又羞,嗚嗚地哭。這頓打雖然沒有起“豁然開通”的作用,卻也激起了發奮讀書的志氣。鍾書從此用功讀書,作文大有進步。他有時不按父親教導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駢驪,倒也受到父親讚許。他也開始學著作詩,只是並不請教父親。一九二七年桃塢中學停辦,他和鍾韓同考入美國聖公會辦的無錫鋪仁中學,鍾書就經常有父親管教,常為父親代筆寫信,由口授而代寫,由代寫信而代作文章。鍾書考入清華之前,已不復捱打而是父親得意的兒子了。一次他代父親為鄉下某大戶作了一篇墓誌銘。那天午飯時,鍾書的姆媽聽見他父親對他母親稱讚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風報信,當著他伯母對他說:“阿大啊,爹爹稱讚你呢!說你文章做得好!”鍾書是第一次聽到父親稱讚,也和姆媽一樣高興,所以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那時商務印書館出版錢穆的一本書,上有鍾書父親的序文。據鍾書告訴我,那是他代寫的,一字沒有改動。
我常見鍾書寫客套信從不起草,提筆就寫,八行箋上,幾次抬頭,寫來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鍾書說,那都是他父親訓練出來的,他額角上捱了不少“爆栗子”呢。鍾書二十歲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華大學,秋季就到北京上學。他父親收藏的“先兒家書”是那時候開始的。他父親身後,鍾書才知道父親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貼在本子上珍藏。信寫得非常有趣,對老師、同學都有生動的描寫。可惜鍾書所有的家書(包括寫給我的),都由“回祿君”收集去了。
鍾書在清華的同班同學饒餘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臺灣寫了一篇《清華的回憶》①,有一節提到鍾書:“同學中我們受錢鍾書的影響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詣很深,又精於哲學及心理學,終日博覽中西新舊書籍,最怪的是上課時從不記筆記,只帶一本和課堂無關的閒書,一面聽講一面看自己的書,但是考試時總是第一,他自己喜歡讀書,也鼓勵別人讀書。……”據鍾書告訴我,他上課也帶筆記本,只是不作筆記,卻在本子上亂畫。現在美國的許振德君和鍾書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鍾書奪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頓出氣,因為他和鍾書同學之前,經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個個能解決的問題,鍾書向他講解了,他很感激,兩人成了朋友,上課常同坐在最後一排。許君上課時注意一女同學,鍾書就在筆記本上畫了一系列的《許眼變化圖》,在同班同學裡頗為流傳,鍾書曾得意地面給我看。一年前許君由美國回來,聽鍾書說起《許眼變化圖》還忍個住大笑。 ①《清華大學第五級畢業五十週年紀念冊》(一九八四年出版)轉載此門,饒君已故。
鍾書小時候,中藥房賣的草藥每一味都有兩層紙包裹;一張白紙,一張印著藥名和藥性。每服一付藥可攢下一疊包藥的紙。這種紙乾淨、吸水,鍾書大約八、九歲左右常用包藥紙來臨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園畫譜》,或印在《唐詩三百首》裡的“詩中之畫”。他為自己想出一個別號叫“項昂之”——因為他佩服項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項羽的氣概。他在每幅畫上揮筆署上“項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約常有“項昂之”的興趣,只恨不善畫。他曾央求當時在中學讀書的女兒為他臨摹過幾幅有名的西洋淘氣畫,其中一幅是《魔鬼臨去遺臭圖》(圖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後部撒著氣逃跑,畫很妙。上課畫《許眼變化圖》,央女兒代摹《魔鬼遺臭圖》,想來也都是“痴氣”的表現。
鍾書在他父親的教導下“發憤用功”,其實他讀書還是出於喜好,只似饞嘴佬貪吃美食:食腸很大,不擇精粗,甜鹹雜進。極俗的書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戲曲裡的插科打諢,他不僅且看且笑,還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奧的哲學、美學、文藝理論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兒吃零食那樣吃了又吃,厚厚的書一本本漸次吃完,詩歌更是他喜好的讀物。重得拿不動的大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等,他不僅挨著字母逐條細讀,見了新版本,還不嫌其煩地把新條目增補在舊書上。他看書常做些筆記。
我只有一次見到他苦學。那是在牛津,論文預試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門課,要能辨認十五世紀以來的手稿。他毫無興趣,因此每天讀一本偵探小說“休養腦筋”,“休養”得睡夢中手舞腳踢,不知是捉拿兇手,還是自己做了兇手和警察打架。結果考試不及格,只好暑假後補考。這件補考的事,《圍城》英譯本《導言》裡也提到。鍾書一九七九年訪美,該譯本出版家把譯本的《導言》給他過目,他讀到這一段又驚又笑,想不到調查這麼精密。後來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來見,才知道是他向鍾書在牛津時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聽來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錢鍾書》裡把這件事卻刪去了。
鍾書的“痴氣”書本里灌注不下,還洋溢位來。我們在牛津時,他午睡,我臨貼,可是一個人寫寫字困上來,便睡著了。他醒來見我睡了,就飽醮濃墨,想給我畫個花臉。可是他剛落筆我就醒了。他沒想到我的臉皮比宣紙還吃墨,洗淨墨痕,臉皮像紙一樣快洗破了,以後他不再惡作劇,只給我畫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鏡和鬍子,聊以過癮。回國後他暑假回上海,大熱天女兒熟睡(女兒還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畫一個大臉,挨他母親一頓訓斥,他不敢再畫。淪陷在上海的時候,他多餘的“痴氣”往往發洩在叔父的小兒小女、孫兒孫女和自己的女兒阿圓身上。這一串孩子挨肩兒都相差兩歲,常在一起玩。有些語言在“不文明”或“臭”的邊緣上,他們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鍾書變著法兒,或作手勢,或用切口,誘他們說出來,就賴他們說“壞話”。於是一群孩子圍著他吵呀,打呀,鬧個沒完。他雖然捱了圍攻,還儼然以勝利者自居。他逗女兒玩,每天臨睡在她被窩裡埋置“地雷”,埋得一層深入一層,把大大小小的各種玩具、鏡子、刷子,甚至硯臺或大把的毛筆都埋進去,等女兒驚叫,他就得意大樂。女兒臨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裡的東西一一取出。鍾書恨不得把掃帚、畚箕都塞入女兒被窩,博取一遭意外的勝利。這種玩意兒天天玩也沒多大意思,可是鍾書百玩不厭。
他又對女兒說,《圍城》裡有個醜孩子,就是她。阿圓信以為真,卻也並不計較。他寫了一個開頭的《百合心》裡,有個女孩子穿一件紫紅毛衣,鍾書告訴阿圓那是個最討厭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圓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鍾書就把稿子每天換個地方藏起來。一個藏,一個找,成了捉迷藏式的遊戲。後來連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裡去了。鍾書的“痴氣”也怪別緻的。他很認真地跟我說:“假如我們再生一個孩子,說不定比阿圓好,我們就要喜歡那個孩子了,那我們怎麼對得起阿圓呢。”提倡一對父母生一個孩子的理論,還從未講到父母為了用情專一而只生一個。
解放後,我們在清華養過一隻很聰明的貓。小貓初次上樹,不敢下來,鍾書設法把它救下。小貓下來後,用爪子輕輕軟軟地在鍾書腕上一搭,表示感謝。我們常愛引用西方諺語:“地獄裡盡是不知感激的人。”小貓知感,鍾書說它有靈性,特別寶貝。貓兒長大了,半夜和別的貓兒打架。鍾書特備長竹竿一枝,倚在門口,不管多冷的天,聽見貓兒叫鬧,就急忙從熱被窩裡出來,拿了竹竿,趕出去幫自己的貓兒打架。和我們家那貓兒爭風打架的情敵之一是緊鄰林徽因女士的寶貝貓,她稱為她一家人的“愛的焦點”。我常怕鍾書為貓而傷了兩家和氣,引用他自己的話說:“打狗要看主人面,那麼,打貓要看主婦面了!”(《貓》的第一句),他笑說:“理論總是不實踐的人制定的。”
錢家人常說鍾書“痴人有痴福”。他作為書痴,倒真是有點痴福。供他閱讀的書,好比富人“命中的祿食”那樣豐足,會從各方面源源供應(除了下放期間,他只好“反芻”似的讀讀自己的筆記,和攜帶的字典)。新書總會從意外的途徑到他手裡。他只要有書可讀,別無營求。這又是家人所謂“痴氣”的另一表現。鍾書和我父親詩文上有同好,有許多共同的語言。鍾書常和我父親說些精緻典雅的淘氣話,相與笑樂_一次我父親問我:“鍾書常那麼高興嗎?”“高興”也正是錢家所謂“痴氣”的表現。
我認為《管錐編》、《談藝錄》的作者是個好學深思的鐘書,《槐聚詩存》的作者是個“憂世傷生”的鐘書,《圍城》的作者呢,就是個“痴氣”旺盛的鐘書。我們倆日常相處,他常愛說些痴話,說些傻話,然後再加上創造,加上聯想,加上誇張,我常能從中體味到《圍城》的筆法。我覺得《圍城》裡的人物和情節,都憑他那股子痴氣,呵成了真人實事。可是他畢竟不是個不知世事的痴人,也畢竟不是對社會現象漠不關心,所以小說裡各個細節雖然令人捧腹大笑,全書的氣氛,正如小說結尾所說:“包涵對人生的諷刺和傷感,深於一切語言、一切啼笑”,令人迴腸蕩氣。
鍾書寫完了《圍城》,“痴氣”依然旺盛,但是沒有體現為第二部小說。一九五七年春,“大鳴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詩選注》剛脫稿,因父病到湖北省親,路上寫了《赴鄂道中》五首絕句,現在引錄三首:“晨書瞑寫細評論,詩律傷嚴敢市恩。碧海掣鯨閒此手,祗教疏鑿別清渾。”“奕棋轉燭事多端,飲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應褪淨,夜來無夢過邯鄲。”“駐車清曠小徘徊,隱隱遙空蹍薄雷。脫葉猶飛風不定,啼鳩忽噤雨將來。”後兩首寄寓他對當時情形的感受,前一首專指《宋詩選注》而說,點化杜甫和元好問的名句(“或看悲翠蘭苕上,未掣鯨魚碧海中”;“誰是詩中疏鑿手,暫教涇渭各清渾”)。據我瞭解,他自信還有寫作之才,卻只能從事研究或評論工作,從此不但口“噤”,而且不興此唸了。《圍城》重印後,我問他想不想再寫小說。他說:“興致也許還有,才氣已與年俱減。要想寫作而沒有可能,那隻會有遺恨;有條件寫作而寫出來的不成東西,那就只有後悔了。遺恨裡還有哄騙自己的餘地,後悔是你所學的西班牙語裡所謂‘面對真理的時刻’,使不得一點兒自我哄騙、開脫、或寬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寧恨毋悔。”這幾句話也許可作《圍城》《重印前記》的箋註吧。
我自己覺得年紀老了;有些事,除了我們倆,沒有別人知道。我要乘我們夫婦都健在,一一記下。如有錯誤,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圍城》裡寫的全是捏造,我所記的卻全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