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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嘟嘟老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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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玩童的眼睛
小區這個決定非常好,遛狗一定要牽繩、戴嘴套,掛狗牌,排洩物要及時處理乾淨,違者抓到重罰,決不姑息。建議最好在所有狗耳朵上掛上二維碼或植入晶片,錄入狗的相關資訊,一旦狗咬傷人,手機掃描,就知道狗主人是誰、住址,手機號碼等,馬上可找到被告人,為受害者索賠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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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鎖高飛水自流
自己不養狗也不排斥別人養,支援這樣做的。小區是公共場所還是牽繩子的好,掛牌子留電話萬一狗跑丟了也好找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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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快樂河裡魚
我覺得沒有錯呀,只有更規範的養狗,才能避免很多因狗而產生的矛盾,才能更好的保證自己心愛的狗狗健康快樂的生活在人類的世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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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劉三姐8818
在狗身上戴有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的牌子完全正確,因為愛狗人士完全把狗視為自己的朋友,親人或祖宗,完全人狗不分,有的還同吃,同住,同樂,同睡,那狗狗戴主人的姓名又有何不可呢?萬一狗走丟了或在外面撞了禍別人也好找主人呀。真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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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墨緣攝狼
遛狗無可厚非,最近一兩年狗傷人的事件也不少,個人覺得遛狗還是把繩子帶上,狗必定是畜牲,是有獸性的,說不準啥時候獸行就發了,人都有發毛的時候,何況動物。同時國家應該推出相應的保險,並強制主人購買,避免了萬一傷人後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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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時尚聰哥
我也養狗 我家狗從來不叫 不呲牙 而且無論怎麼蹂躪它 他也不會叫 更不會咬了 如果兩隻狗狗互相對著叫 我家狗就會上去勸架 我只能說 什麼人養什麼狗 從狗狗的行為舉止就知道它的主人是什麼樣 有興趣你們可以觀察一下身邊的狗狗 看看和主人的性格是不是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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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分瀟灑
密集樓房社群就不應該養狗,因為條件都不具備,工作犬能接受和理解,寵物犬,呵呵,無非就是你想養而已,既然沒養狗的硬性條件,最好還是不養,因為一條狗怎麼都有8-10年壽命,買狗太隨意,遺棄不追責,愛狗人士不應該選擇性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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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奕輝5
華人的素質還遠沒到能養寵物的時候,就說我們小區吧,晚上回家走路都怕踩到狗屎當然了有極個別的我看到過清理狗大便,有一個狗主人做的特別好一條金毛出門帶嘴套,牽繩子,還拿著鏟屎的鏟子。在這裡為你點贊!剩下的遛狗基本都是隨便跑很少有牽繩子的(羅威納,馬犬這種大型犬都很多)!早起5點多開始就都是狗打架的叫聲然後就是狗主人的對罵聲。現在學生放假了新小區年輕人比較多孩子也都小出門都害怕(關鍵萬一被咬疫苗還都是假的),去年有人估計是實在受不了了投了一次毒死了10來條狗,這下都知道牽繩子去小區外遛狗了,可是沒倆月又都回復往常了。真的希望國家早日立法,因為素質不是一天兩天能上去的只能拿法律來約束不道德的養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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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泳愛至臻
我呼籲這個社會不應該過分重視狗的權益,而嚴重忽視人的權益,如果狗的權益能凌駕於人的權益之上,那麼讓普通人在面對狗時,是不是要畏手畏腳,不敢與狗鬥,只能被狗咬,怕把狗打傷了或打死了承擔鉅額賠償,比如這條30萬的金毛,如果碰見一條,你是願意被狗咬呢?還是賠償30萬呢?在現在社會,一個人被狗咬,如果反擊還需要對狗的死亡或殘疾負擔鉅額賠償,但是,人被狗咬,對方卻只需要負責打疫苗的錢,這樣的對等條件,讓人在與狗相遇後如何自處,實在是個大難題。我希望現代社會是一個人比狗強的社會,而不是一個人不如狗的社會。如果狗咬人讓狗主人負擔鉅額賠償,而不是隻負責疫苗錢,那麼狗的管理一定會比較簡單了,正是現在人不如狗,人的安全比狗賤,所以,養狗的人才肆意妄為,只有增加狗主人的鉅額賠償,才能有效遏制狗傷人的事件。建議,只要是狗咬人,起碼50萬元起步,按受傷害程度的2倍賠償。最後加一句,殺死沒有被主人牽著的狗和沒有戴口籠的狗,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狗主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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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聽點是遛狗,其實是出來解決屎尿問題,或在草坪中,或在道路上,或在樓道里。你和養狗愛心人士講法律的時候,它們和你說道德。你和它們將講道德的時候,他們和你講“愛心”。你和他們講愛心的時候,它們和你胡扯。永遠的雙重標準,永遠的邏輯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