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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千的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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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飄雨桐
分手呢,這也是情非得已的事情。畢竟,牽手的時候誰會想著將來的分離呢。但,總的來說還是愛過的對不對?
所謂的儀式感,並非多此一舉。而是,給這段感情畫上最完美的句號。這個句號,也就證明著大家從此你有你的生活、我過我的日子。而不是,你認為的藕斷絲連、再續前緣。
就像《非誠勿擾2》中的香山與芒果,離婚了也來個告別。沒有什麼的,也讓這段感情再沒有其他遺憾。
現在的人,對儀式感越來越是重視。無他,值得懷念與記憶的東西真的越來越少了。是不是,你仔細想想吧!只有記住這次分手的不捨,下次牽手的時候才能夠更加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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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ula手作
要看被分手或者分手後很傷心的一方或兩方是不是個有儀式感的人。儀式感比較適合好聚好散的那種情況。
劈腿 、變心、 雙方累覺不愛又傷痕累累的,分手真的有儀式感,不覺得脊背發涼嗎?被分手的內心戲一定很苦情,要分手的一定要更戲精附體。好累呀,分個手還要找不痛快,何必呢?
如果有儀式感的分手,能讓這件事情更自然更輕鬆,對這場感情的結束也有個雙方既坦誠又釋懷的緣由,緣起緣滅如同花開花謝,一起紀念一下禮貌的分開也真的很好。
希望用情深的人即便分手,也不要痛苦太久,讓自己變強大,下一個不管是誰,自己反正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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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旺琪雲
這個呢,只要曾經愛過的情侶都會覺得:如果當真分手,還是有些儀式感比較好。證明重視對方,也表達了渴望“好聚好散”的想法。其實,這樣並不容易。正如那首歌唱到的那樣: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哈,說到紅著眼——我時常容易開小差,因為了那句: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哈哈,不是冤家不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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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老師的教育江湖
愛情走到分手那一步,說實話,兩個人內心未免都有傷感。畢竟在戀愛的時候,那些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慢慢的變成有“你”的習慣,已然在心裡紮根發芽。至於分手需不需要一個正式的儀式,我的看法是還是要的。
首先,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素質的提高,走到最後一步來一個儀式感,或許還有挽回的可能,哪怕不能挽回,也會給彼此留下一個好的印象。這是對彼此的一種尊重,是一個人素質的體現。相比於彼此吵個你死我活,狹路相逢,最後恨不得對方死,來一個儀式感的分手,顯然更加文明,更不失彼此在一起時美好回憶。
其次,大家現在看好多電視劇,男女雙方分手的時候,都會到餐廳吃一個飯,或是到一個比較正式的地方,給彼此留下一個美好的留戀。也不變得吵鬧了,也不耍脾氣鬧情緒了,反而更顯素質。而以前我們看電視劇,男女分手顯得很平常,甚至用“甩”來形容,不愛了就把對方甩掉,顯得很大氣很牛逼。這其實就是把對方當人看,尊重人的一種體現。
再次,分手如果能有一個正式的儀式感,或許會更少一點犯罪率。現在很多年輕人心理承受能力弱,一聽說好了幾年的男/女朋友要跟自己分手,整個人像要崩潰似的。於是選擇要麼自殺要麼殺他/她,好像沒有了對方世界就要塌下來一樣,做不到和平分手,也做不到相敬如賓。一個儀式感的存在,不僅使我們更懂得尊重對方,更會讓我們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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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魔女讀財
從互相尊重的角度說,如果感覺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了,可以互相做一次坦誠的交流,說說自己內心真實的期望與想法。如果莫名其妙的就分手了或者消失了,的確會讓人匪夷所思。
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都是付出了時間和精力的,曾經也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地方,有過那麼一段緣分,也不想因此成為仇人或陌路。想要給彼此保留一個好的印象,那麼就好心分手。
我有個小姐妹。他是個有想法的人,有時說話也比較直接。她的前男友對她特別好,當發現他們彼此不合適,提出分手時,也是冷靜的做了交流。因為她知道,當一個人愛你愛得很深時,你突然提出要分手,他是很不能接受的。但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和願望之後,她獲得了對方的認可,兩人和平分手,最後成為朋友。現在,雖然男孩已經結婚了,但他還會和小姐妹純友誼的聯絡,偶爾遇到一些大的煩惱會訴說。
兩個人既然能夠美好的遇見,那何不給彼此一個美好的分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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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畫餅愛剪輯
最好不要。
1.剪不斷理還亂,分手本來就是傷心麻煩事,這樣會很累,還會處於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
2.徒增傷悲,分手搞儀式感,只會把本就傷心的情緒放大,反而讓受傷的一方更受傷。
3.傷害會擴大,只要是分手,總有一方會很悲傷,弄儀式感只會讓傷害加深。
4.可能會不忍心分手,回首過去,發現雙方有如此多美好的過往,導致分手的決心崩塌。
5.浪費精力,如果是真的不可挽回的感情,弄儀式感純粹是浪費時間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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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lynn弗林
需要
如果因為沒有感情了,那就要直接告訴對方:我不愛你了。這樣做既無委屈,也無欺騙,給感情畫上一個不那麼完美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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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情感大學生
不是什麼事情都需要儀式感,有些儀式感會適得其反,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與傷害。分手儀式感會給你帶來以下六個麻煩與傷害,你知道嗎?
1.徒增傷心。
如果分手了,也必須搞個儀式的話,只能是把原本已經傷心了的情緒,繼續放大和擴散。透過這個分手儀式,你們根本得不到任何開心,相反,只有大大的悲傷而已。
2.剪不斷理還亂。
分手本來就是一件麻煩事,牽扯到很多感情上的瑣事。如果覺得只有舉行儀式才算分手,那麼就會很累,因為感情的事沒想象得那麼清楚明瞭,處在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
3.傷害最小化原則。
不管是主動分手,還是被動分手,其實感情上都很受傷,畢竟曾經那麼痴情地付出過。所以說,既然傷害必不可免,那麼應該遵循傷害最小化的原則。搞個分手儀式,只能把傷害繼續加深。
4.可能分不了。
如果非要舉行一個分手儀式,是不是得說點什麼啊,以此悼念失去的愛情。面對過去的種種美好,你就會心軟下來,很可能就分不了了。舉行一個分手儀式,結果滿滿的都是浪漫和回憶,於是就會抱頭痛哭,導致曾經下定的決心瞬間消散。
5.破壞僅存的美感。
感情沒有了,但畢竟心裡還存有對方最美好的印象,以及彼此之間最美好的回憶。如果要搞分手儀式,無非就是要把這僅存的美好徹底打散。感情給我們的,不僅僅有實實在在的目的,還應該有溫柔浪漫的回憶,請不要扼殺它!
6.浪費感情和精力。
人的時間和精力真的是很寶貴!如果你把它浪費在這些不必要的事情上,那麼就會喪失更多美好的事情!所以說,如果不愛了,就彼此祝福,不要相互折騰相互拖累!瀟灑地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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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沫然先生
分手需要儀式感
這種儀式感,並不是所謂行為上的儀式感
是兩個人對一段感情結束,本身思想上的儀式感。
分手,本身就是兩個人情感上的分離,行為在這裡已經不重要了。
你要在心裡,把這段感情,用一個思想上的正式態度,讓它有一個明確的位置。
分手的儀式感,是兩個人在相處方式的分離,也是給彼此以後生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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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呢,只要曾經愛過的情侶都會覺得:如果當真分手,還是有些儀式感比較好。證明重視對方,也表達了渴望“好聚好散”的想法。其實,這樣並不容易。正如那首歌唱到的那樣: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哈,說到紅著眼——我時常容易開小差,因為了那句: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哈哈,不是冤家不聚頭。
那,分手的儀式感是什麼呢?去到曾經去過的地方,吃曾經一起吃過的小食。或者,請親友見證自己的分手、再也沒有關係。像《非誠勿擾2》中,香山和芒果那樣就是說明了離婚也有儀式感。恩,分手也是。未必希望複合,但求彼此留個美好念想。即便分手,再見也可以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