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不安全因素有:
1火災、粉塵爆炸
成品庫房成品包裝時用到塑膠薄膜紙袋等可燃或易燃性包裝材料,有發生火災的危險;電氣裝置存在著電氣火災的危險;檸檬酸具有粉塵爆炸危險。
(1)塑膠薄膜等可燃或易燃性包裝材料,在存放或使用時若遇到點火源有發生火災的危險。
(2)變配電設施、動力、照明線路等如果設計安裝不合理,會加速電纜絕緣老化,引發短路事故;若斷路器、熱繼電器等保護裝置失效,線路接觸不良,用電裝置散熱不良,電纜絕緣為非阻燃型,成品倉因在成品包裝時用到塑膠薄膜等可燃或易燃性包裝材料,有發生火災的危險;電氣裝置存在著電氣火災的危險。
(3)電源插頭插座存在引發電氣火災危險。據火災事故統計資料表明,由於電氣原因而引發的火災事故中,有相當一部分火災是由於通常使用的電源插頭及插座不符合規定和要求、製造質量不良、接線極性錯位、拔插操作失誤等原因引發電氣火災。
(4)如庫房未採取相應的防雷措施或避雷措施失效,遇雷擊可能引發火災危險。
(5)檸檬酸在裝卸過程中如發生洩漏情況,遇到電氣火花雷電等點火源易發生火災爆炸危險。所以汽車裝卸過程中將發動機熄火,排氣管設定防火罩。
2觸電
在倉儲運輸過程中,操作人員大量使用和接觸各種供、用電裝置,在各種電氣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的過程中,存在著觸電的危險。特別在工作環境潮溼的場所和部位,發生觸電事故的可能性較大。
(1)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安裝不符合技術要求,容易發生觸電事故。
(2)接地、接零裝置不合格,電氣裝置或電氣線路絕緣老化漏電,可引起觸電事故。
(3)攜帶式電動工具等移動式電氣裝置,其經常需要移動,電源線容易損壞漏電。
(4)登高作業,與電氣設施接觸頻繁,照明燈具、電動工具等如果漏電,都有可能導致人員觸電傷亡。
(5)配電櫃前無絕緣電阻,可能導致用電裝置漏電時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危險。(6)操作人員在操作庫房電動門的開關時,手是潮溼或有水,容易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危險。
(7)叉車在作業過程中,可能接觸到電線及電氣裝置,造成觸電事故。觸電事故多發生在接線端子、纏結接頭、壓接接頭、焊接接頭、電纜頭、燈座、電插頭、插座、控制開關、接觸器、熔斷器等分支線、電源線接線等處,原因是由於這些連線部位機械牢固性差、接觸電阻大、絕緣強度較低等。
3高處墜落
該庫房照明燈具和強制排風設施等設定在庫房頂端,在維修裝置、電纜架空敷設時,若使用的各種登高工具(梯子、腳手架、腳釦、安全帶等)存在缺陷或使用不當,存在高處墜落的危險。
4物體打擊
(1)高空裝置零件破損,可能會造成高空墜落傷人;
(2)高空拋物、高處作業時工具拋擲未劃定警戒線,無人監護;(3)物件裝置擺放不穩,傾覆;易滾動物件堆放無防滾動措施;(4)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正確佩戴安全防護裝置。5車輛傷害
(1)成品庫產品出庫,均需透過叉車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過程中,若車輛故障、車輛剎車、轉向等失靈、場內照明不良、運輸通道狹窄、駕駛員違章操作等,易發生車輛傷害事故。
(2)車和人混行也是造成車輛傷害的重要原因。
(3)此外停置裝卸的汽車,若未採取防止拖車溜放措施(如:加入契形物以固定),將有可能造成拖車移位、溜放,造成車輛傷害事故或損害連線系統。
6坍塌
(1)成品庫的堆垛不牢固,堆垛超高、垛的結構不合理,結構的穩定性受破壞,各部分受力不均勻,有發生坍塌的危險。
(2)貨架的承受能力或者貨架的結構受到損壞,容易造成貨物滑落坍塌事故。
(3)叉車在運送貨物的過程中由於碼放不規矩或者過高容易造成物品滑落傷害通道上的操作人員。
7其他傷害
庫區的進出門為電動的,在操作過程中如果有人員透過,極易造成傷害事故。由於庫區地面為無地面,通道狹窄、工作現場環境不良、工具擺放不合理、照明不足、地面或腳踏板不平整或被油汙汙染、操作人員滑倒、跌倒、躲避車輛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倉庫不安全因素有:
1火災、粉塵爆炸
成品庫房成品包裝時用到塑膠薄膜紙袋等可燃或易燃性包裝材料,有發生火災的危險;電氣裝置存在著電氣火災的危險;檸檬酸具有粉塵爆炸危險。
(1)塑膠薄膜等可燃或易燃性包裝材料,在存放或使用時若遇到點火源有發生火災的危險。
(2)變配電設施、動力、照明線路等如果設計安裝不合理,會加速電纜絕緣老化,引發短路事故;若斷路器、熱繼電器等保護裝置失效,線路接觸不良,用電裝置散熱不良,電纜絕緣為非阻燃型,成品倉因在成品包裝時用到塑膠薄膜等可燃或易燃性包裝材料,有發生火災的危險;電氣裝置存在著電氣火災的危險。
(3)電源插頭插座存在引發電氣火災危險。據火災事故統計資料表明,由於電氣原因而引發的火災事故中,有相當一部分火災是由於通常使用的電源插頭及插座不符合規定和要求、製造質量不良、接線極性錯位、拔插操作失誤等原因引發電氣火災。
(4)如庫房未採取相應的防雷措施或避雷措施失效,遇雷擊可能引發火災危險。
(5)檸檬酸在裝卸過程中如發生洩漏情況,遇到電氣火花雷電等點火源易發生火災爆炸危險。所以汽車裝卸過程中將發動機熄火,排氣管設定防火罩。
2觸電
在倉儲運輸過程中,操作人員大量使用和接觸各種供、用電裝置,在各種電氣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的過程中,存在著觸電的危險。特別在工作環境潮溼的場所和部位,發生觸電事故的可能性較大。
(1)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安裝不符合技術要求,容易發生觸電事故。
(2)接地、接零裝置不合格,電氣裝置或電氣線路絕緣老化漏電,可引起觸電事故。
(3)攜帶式電動工具等移動式電氣裝置,其經常需要移動,電源線容易損壞漏電。
(4)登高作業,與電氣設施接觸頻繁,照明燈具、電動工具等如果漏電,都有可能導致人員觸電傷亡。
(5)配電櫃前無絕緣電阻,可能導致用電裝置漏電時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危險。(6)操作人員在操作庫房電動門的開關時,手是潮溼或有水,容易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危險。
(7)叉車在作業過程中,可能接觸到電線及電氣裝置,造成觸電事故。觸電事故多發生在接線端子、纏結接頭、壓接接頭、焊接接頭、電纜頭、燈座、電插頭、插座、控制開關、接觸器、熔斷器等分支線、電源線接線等處,原因是由於這些連線部位機械牢固性差、接觸電阻大、絕緣強度較低等。
3高處墜落
該庫房照明燈具和強制排風設施等設定在庫房頂端,在維修裝置、電纜架空敷設時,若使用的各種登高工具(梯子、腳手架、腳釦、安全帶等)存在缺陷或使用不當,存在高處墜落的危險。
4物體打擊
(1)高空裝置零件破損,可能會造成高空墜落傷人;
(2)高空拋物、高處作業時工具拋擲未劃定警戒線,無人監護;(3)物件裝置擺放不穩,傾覆;易滾動物件堆放無防滾動措施;(4)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未正確佩戴安全防護裝置。5車輛傷害
(1)成品庫產品出庫,均需透過叉車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過程中,若車輛故障、車輛剎車、轉向等失靈、場內照明不良、運輸通道狹窄、駕駛員違章操作等,易發生車輛傷害事故。
(2)車和人混行也是造成車輛傷害的重要原因。
(3)此外停置裝卸的汽車,若未採取防止拖車溜放措施(如:加入契形物以固定),將有可能造成拖車移位、溜放,造成車輛傷害事故或損害連線系統。
6坍塌
(1)成品庫的堆垛不牢固,堆垛超高、垛的結構不合理,結構的穩定性受破壞,各部分受力不均勻,有發生坍塌的危險。
(2)貨架的承受能力或者貨架的結構受到損壞,容易造成貨物滑落坍塌事故。
(3)叉車在運送貨物的過程中由於碼放不規矩或者過高容易造成物品滑落傷害通道上的操作人員。
7其他傷害
庫區的進出門為電動的,在操作過程中如果有人員透過,極易造成傷害事故。由於庫區地面為無地面,通道狹窄、工作現場環境不良、工具擺放不合理、照明不足、地面或腳踏板不平整或被油汙汙染、操作人員滑倒、跌倒、躲避車輛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