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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4224262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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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201481786170
國家規定,退還彩禮,必須已離婚為前提,否則不予主張。
這事也很簡單,你老婆要是支援你要回彩禮,不惜跟她老爸翻臉(或者你寧可離婚也要討回彩禮),你倆就先離婚,理由是你岳父沒有按約定,把彩禮當嫁妝,返還給你們小兩口。
這個,於法於理,你岳父都要返還彩禮。
然後,你再跟你媳婦去民政局復婚。這樣,這筆錢就到了你們小兩口手裡。否則這筆錢就給你小舅子娶媳婦用了。
嗯,作為一個有弟弟的姐姐來強答一發,我建議你,要回來。我弟媳家也是你家這樣處理的。然而我媽就說他們家賣女兒。這錢是這姑娘的贖身費。╭(╯ε╰)╮我父母也做的不錯,我結婚的彩禮,隨嫁妝一起回了。所以我婆家很尊重我。目前來說,基本不受氣。當然,我本身也不是包子。→_→姑娘,這事在有些年輕人看來,女方父母養大個姑娘,一分錢不要就白送個大活人,所以父母收著沒錯。嗯,這個理論不太靠譜。我認為,彩禮這事,它是個實力的象徵。男方家拿了錢,就證明說我家有錢,你家姑娘過來不會受苦。女方家回了錢,就證明說:我家特麼也有錢,你們怎麼對待我姑娘自己掂量。她有一天離婚了,老子都有錢養著她。就是這麼個意思。我也告訴你我弟弟是怎麼對待他的老婆的。我弟能不和她待在一起就不待在一起。在外面吃快餐也不回家吃飯。週末,就是昨天,在我爸家裡打了一天的遊戲。他老婆自己在家。這是我弟的態度。我媽的態度?╭(╯ε╰)╮剛已經說了,這是賣姑娘的贖身費。對她父母很不感興趣。結婚到今天幾個月吧,沒和她父母在一起吃過飯。見面就很敷衍的笑笑而已。不是說這錢要給婆婆家,是你們倆的小家,你和你老公收著就行了。你也說了,你們結婚你家幾乎沒怎麼花錢。所以,還是要回來吧,事關你們夫妻關係的長久,以及你在婆家的地位。你也說了,你們不是一個地方的,還愁以後沒架吵? 你獨自一人在他們家。不自己找地位,1vs3,你能控制局面? 從你的提問裡來看你已經控制不住你老公了。換誰都心疼,鈔票不是大風颳來的。他的父母掙錢也很艱辛。他站在他父母的立場上看問題很正常。這個錢,是買你在婆家的尊嚴和地位。不用還給婆婆,你們兩小口自己收著就行。要動,拿出來商量。這樣對你才是最有利的。最後,姑娘,這種問題,最好問上了年紀的人,再不濟也要問結過婚的。別問未婚的。對的,我說的就是那些讓你把錢給父母的不負責任的小屁孩們,實踐出真知。婚都沒結過,就來誤導別人,真出了事,摟著結果的是你。也只能是你。懂?…………………………………………………………………………補充:現在我弟離婚了,姑娘希望你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