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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枳木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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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台觀寧波
以前的死刑犯是執行槍決的,那就得跪著接受懲處。那為什麼要跪著呢?
犯了死罪之人,當以死謝罪,跪著就是認罪服法的一種表現。
死刑犯五花大綁後,血液流動不暢,加上兩腿綁著一步繩,行動緩慢走不快。死刑犯被武警押解到行刑處後,讓他們跪著是為了保持姿勢穩定,再加上一邊一個武警按著,死刑犯不能亂動,有利於正槍手瞄準射擊。
行刑時有些地方從後背射擊,有時不能一槍斃命,需要補槍,這樣會破壞內臟,場面比較血腥。而採用小口徑步槍從後腦射擊,子彈會從前額飛出,減少了死刑犯的痛苦,人體各部位也沒有損傷。
總之,有些死刑犯因為害怕等原因,站不直需要攙扶,行刑時讓他們跪著,也是一個不錯的姿勢。
好不容易生而為人,就算最苦最難也不要去犯罪,一旦失去自由,後悔也來不及,想想被判死刑的人,他們是多麼留戀這人世,卻不得不提前離開,還是普普通透過小日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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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LQQ1892771
從部隊回到地方以後,被安排到一個執法機關工作。由於職責所在,與各種各樣的案件和罪犯打交道就是每天的工作。當然,“死 刑監督”也是各種執法工作中的一件“日常工作”。 在許多人看來,對罪犯執行死 刑是一件很“希奇”很刺激很恐怖的事情。而在我們眼中,卻不過是“小事”一件:執行死 刑的過程中完全沒有了案件偵查中那種鬥智鬥勇、緊張刺激、花明柳暗和生死較量,執行死 刑只不過是標誌著一件重特大案件完成了它的全部訴訟程式,以一聲槍響宣告案件的終結。 但是,在我親身經歷刑場監督的數百件死 刑執行案件的前後,卻有著許多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小故事,從這些小小的故事片段裡,我體會到了許多一般人不可能體會到的心靈震撼。 一、 死刑前的一個菸頭 一個因搶劫殺人被判死 刑的罪犯,23歲,高中文化,獨生子。他糾集其他人多次搶劫,在作案中殺害了兩名被害人,罪不可赦,被判死 刑。執行死 刑那天,刑車急速駛往刑場。途中,他向法警要了一支香菸,大口大口地抽著。我坐在前邊的副駕坐上側身觀察著他。令人驚異的是,從來不抽菸的他卻沒發出一聲 咳嗆,像一個老煙鬼一樣平靜的吸著。“呋――噗……”,終於吸完了,他小臂一揚,將菸頭向車窗外扔去,可就在那瞬間,他渾身一震,兩隻手指以不可思議的敏 捷和力度死死夾住了那差點脫手而出的菸頭。他收回手來,把菸頭拿到眼前,翻轉著手腕,像欣賞珍寶一樣打量著菸頭,長長地嘆了一口氣,把菸頭再次遞到嘴邊, 深吸了一大口,直到菸頭燃進了濾嘴,這才依依不捨的捏熄了煙燼,把濾嘴揣進了衣兜。這時,車停了,刑場到了―――― 不知道在即將扔出菸頭那一瞬間,他想到了什麼!他的生命中曾經有過那麼多值得珍惜的東西都被他無情的忽略了,可是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卻對自己在人世間的最後一點點享受感到了珍惜――――-他把菸頭都帶去了另一個世界! 二、給我換個位置 有一次,被執行死 刑的罪犯有十六個,其中還有一個女殺人犯。這個女犯長得又矮又醜,四十多歲,就這麼個女人,還因為姦情敗露而用繩子勒死了自己的丈夫,分屍滅跡。 執行死 刑那天,所有工作都很順利,可是到了刑場卻發生了一點小小的意外: 刑場選在一個比較偏僻的山腳下,有利安全,也好對無關人員和車輛交通加以控制。到了刑場後,罪犯們被武警押下車,按照預先安排的執行位置開始對罪犯就位 排隊。平時這些傢伙們都還比較“聽話”――――生命的最後時刻到了,多數死 刑罪犯都處於恍惚狀態之中。可是這天在“就位排隊”時卻有一點“騷亂”,一個應該挨著那個女犯下跪執行的青年男犯掙扎著不服從武警的押解,死蹭著不肯往執 行位置上走,武警把他架到了執行位置他還掙扎著要站起來。作為執行刑場監督任務的我,當然要上前問個究竟――-萬一他有什麼重大隱情需要報告,或者還有什 麼重要情況要說呢?總不能出現錯殺啊!我對刑場指揮長示意“暫停”,和審判人員上前問個究竟。誰知道這個男犯什麼也不說,只是反覆嘟囔著一句話:“給我換 個位置,給我換個位置~~``!”我們一時有點糊塗了,“換位置”?什麼意思?問了好幾分鐘,這個年輕男犯才說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求“不挨著那個女的 跪,換一個離她遠一點的位置”――――-理由是:我還沒有結婚,只有等下輩子才能找老婆。而那個女的那麼醜,又殺了自己的丈夫,和她挨著一起“上路”,恐 怕下一輩子都找不到老婆了! 要命啊,死到臨頭了他居然還在想這個,真是少見!當初沒有犯法的時候想什麼去了?不過為了儘快完成執行任務,我們還是滿足了他的要求,給他換了一個略微離那個女犯遠一點的位置,誰知道那個女犯居然對男犯罵了一句:“老子不會沾到你,老子下一輩子不想變人了”! 人啊!千奇百怪,可象這倆傢伙這樣的,我還是第一次見著! 三、可憐天下父母心 一個罪大惡極的搶劫、強姦、流氓團伙首犯被判死 刑。此人僅28歲,高大英俊,如果不是知道他的累累罪行,一般人都可能因為他那一副螢幕上正面人物形象的樣子而把他當成好人。 執行死 刑的地點是在一個遠離城鎮的郊區。在執行死 刑之前,我們就已經得知這個罪犯的父母在打聽刑場位置,這讓我們高度警惕,做好了防止意外的準備並且通知派出所和街道居委會注意掌握罪犯父母的動態。死 刑執行那天,派出所又報告:罪犯父母高價租了一輛車,準備跟去刑場。於是,我們又安排了專門力量注意掌控。 可是,直到死 刑執行完畢,也沒有發生任何意外情況。在死 刑執行完畢準備撤離現場的時候,我看見這個罪犯的父母在警戒線外的路邊急切的和值勤民警說著什麼。我上前詢問情況,兩個老人求我告訴他們:“我的兒子是在 哪個位置走了的”?我說:“就在前面路邊”。他們再三要求我帶他們到實地去,我告訴他們:屍體已經抬上殯葬車了。可他們還是執意要我帶他們到實地去,我只 好返回,將他們帶到了他們兒子被執行死 刑的具體位置上――――-一走到那裡,兩位老人就一下跪在了地上遺留的血跡跟前,嗚咽著從身背的挎包裡掏出了小鐵鏟和塑膠袋,一點一點的把滲透了自己孩子 血跡的泥土挖進塑膠袋裡。兩位老人一邊挖一邊哭著告訴我:兒子犯法被槍斃了,可還是自己的兒子啊。他身上都是父母給的血肉,好歹也得讓他完完全全的走啊! 聽了這些話,我的心都要碎了,可憐天下父母心啊!他們打聽刑場位置,高價租車,準備了半天,僅僅是不願意讓兒子身上的血滲在這荒郊野外而落個屍身不全! 此後,我經常把這段小故事告訴那些不顧人倫的逆子們,問他們:你們在犯罪的時候想過養育你們的父母嗎?可是,那些痴心的父母們,又可曾為自己教育子女的失敗而反省過自己呢? 四、“玩”輸了的人生 這是一個在我的面前從無知少年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罪犯。 第一次接觸他的案子,他才15歲,初中生,是一個盜竊團伙中的從犯。從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得出來,他僅僅是處於“好奇”而參與了多次盜竊,用他的供訴來說 ――――――“偷東西時那種詭秘的感覺讓人覺得好玩,很刺激”。鑑於他還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法網輕張――――他被免於起訴。 一年 以後,再次受理了他的刑事案件:入室盜竊,在行竊中強姦了一個單獨在家的14歲的女孩,然後把這家人的現金和價值2萬多元的首飾洗劫一空。公安人員在審訊 中追查贓物去向,他一會說是藏在某山上的石洞裡了,一會說是藏在河邊的下水道出口邊了,最後還說是藏在火葬場的牆頭磚縫裡了,害得偵查人員費了很大精力去 尋找。實際上,這些物品早就被他揮霍了。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幹,他很輕鬆的回答:“逗著玩唄,讓jing cha在我的指揮下瞎忙活,很刺激!”這一次,他被數罪併罰,判刑8年。 又過了兩年多,他的案卷再次擺在了我面前――――――在服刑中越獄潛逃;在潛逃後的搶劫作案中殺死一人,殺傷3人!這一次,他“玩”到了盡頭,被依法判處死 刑。在執行死 刑的那天早上,我在看守所和他談了一會。我問他:“你這麼年輕就走到頭了,想什麼呢”? 他回答:“玩唄”。 我問:“就這麼個玩法,有意思嗎”? 他回答“什麼叫有意思啊――――-勞改當工作,槍斃當睡著,早死晚死,反正都要死”。 我再問:“你還這麼年輕啊”! 他回答:“就是,我不就是玩輸了嘛”! 從他的回答裡,我聽到了一種對他人和自己輕如鴻毛的無所謂,一種人性的冷漠和缺失。他把和法律的對抗看做是“玩”,但確實,他“玩輸了”,輸得那麼幹淨徹底。可是,是什麼原因使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呢?――――多年來,我一直在思考著這個問題。 就這樣,又一個年輕的生命從我眼前消失――――――到執行死 刑那天為止,他只在這個世界上活了19歲零21天! 五、槍響了,他喊著戀人的名字 說實話,經歷了那麼多執行死 刑的案件,我只對他的死感到惋惜――――――他被執行死 刑的時候,只有25歲。 他是一個年輕有為的大學生,從財經學院畢業,畢業後分配到某銀行工作,由於小夥子很能幹,參加工作才兩年多,就被領導任命為保衛科長。他有一個熱戀著的 女友,很乖巧漂亮的那種女孩。有一段時間,女友很憂鬱,他一直問不出原因,直到女友在一次酒醉後的哭訴中,他才問清了情況:一個月前,女友在一次同學聚會 中喝酒過量,被一個男同學強姦了! 也許他太心疼自己的女友了,也許他那天已經情緒失控,也許他在心靈的傷痛中完全忘記了法律 ――――――總之,他知道了女友被強姦的事實後,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他以保衛科長的身份,從單位領出了銀行押鈔和看守金庫時才能佩帶的和子彈,跑到那個 強姦他女友的強姦犯家裡,連開四槍,殺害了那強姦犯的父母。然後又在尋殺強姦犯的過程中,連續槍殺了兩個與案件完全無關的無辜者! 在死 刑執行命令宣佈之後,他要求我陪他度過人生的最後一個夜晚,和他說說話,我答應了他。在看守所的押室裡,他和我談了很多,談到了他的父母、家庭、戀人、談 到了他曾經想成就一番事業。還談到了魯迅筆下的祥林嫂那句振耳欲聵的究問:“人死以後,到底有沒有靈魂”!我知道他的潛意識中在想什麼,我告訴他,那個強 奸犯已經被逮捕入獄(後被判徒刑7年),他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在悔之晚也的感嘆中,他只惋惜一點:沒能親手殺掉那個害他女友的人本文轉自戒邪淫論壇! 第二天,執行對他的死 刑,作為刑場監督人員,我一直沒有離開他的左右。槍響了,他一頭栽倒在草地上――――――站在旁邊的我清楚的聽見他喊了一聲他女友的名字!倒地之後,他還 在斷斷續續的嘶喊著,一聲比一聲輕~~~~我心裡一陣發疼,實在忍不下去,大喊了一聲:“法警,補槍”! 人生中總會遭遇到那麼多邪惡,但美好和光明總是生活的主流。人啊,千萬不要在和邪惡抗爭的激情中迷失了自己啊!千萬不要! 現在的死 刑應該是由法警來執行,似乎是注射毒針。以前的行刑手一般從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選,死 刑犯被帶到刑場後一排跪開,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死 刑犯的背後兩步距離,然後由法醫將刺刀頂在死 刑犯背後的心臟部位,以保證擊中心臟。最後驗明正身後由一武警喊口令執行死 刑。 刑場上的氣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經常會有一些新 兵臨時怯場,要不就是扣扳機扣不完,要不就是沒發射就跳開(一般開槍後向右邊跳開),當時覺得很滑稽。開過第一輪後,由法醫上前檢查,如果發現還沒斷氣的 (一般第一槍不會死),那麼還要補槍,我見到最多的一個是補了五槍。 確定死亡之後在各公安、法院、武警等單位撤離刑場的時候,守候在旁的醫生就會馬上上去要器官,當然是無人認領的。海南的死 刑還有點人情味,不打腦袋,聽說上面是直接站在身後用步槍設計腦袋的,經常頭都不會完整,也就是死無全屍。 中國的死刑是如何執行的 普通老百姓進入刑場一覽死囚伏法幾乎是不可能的,這種不可能為死 刑的執行過程塗上了一層層神秘的色彩。於是,有關“被槍斃人”以及“槍斃人的人”的各種傳說和猜測就在民間流傳著……對此,河南鄭州武警部隊一名多次給死囚執行死 刑的武警戰士糾正了一些說法: 1.執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群眾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有權力或能力合法地處決一個罪惡的生命。 建國以來,負責執行死 刑的都是公安戰士。1982年以後改由新組建的武裝jing cha來執行這項特殊的任務。執行死 刑任務是正常的任務之一,每個武警戰士自入伍以後都要在這方面經過嚴格的訓練。這項任務並不是誰都能執行的,除了在.軍事等方面具有很強的素質外,還要有 很強的心理素質。能夠出任射手的人在軍營裡都是各方面都出類拔萃的戰士。 “人們傳說中的槍斃人要戴口罩、戴墨鏡,其實那只是一種 傳說。在偏遠的地區尤其是農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沒有這種情況。很早以前,曾向武警發過手套、眼鏡,主要目的是為了防寒、避光,但沒有人真正用這些東 西。因為很不方便,戴眼鏡影響視線,戴手套影響操作。那種槍斃一個罪犯要立個三等功什麼的說法更是不可能的。執行死 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項任務。” 2.槍決罪犯用的子彈經過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問我,聽說槍斃人一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這裡有一套嚴格的法定程式,武警接到執行命令任務後至少要訓練兩天。刑場執行槍決要求 只聞一聲槍響。這種程式上的嚴格規定源於兩個原因:法律的威嚴,還有人道。槍決罪犯的子彈是經過特殊加工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破壞腦組織的強度,但並不是民 間傳說的‘炸子兒’。” “每一個死 刑犯在押赴刑場時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槍膛裡只裝一發子彈,要求準確率極高。即使出現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補射。所以那種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說法根本就是錯誤的。” 3.執行死 刑的那天,管教幹部都要進號轉轉 處決死囚並不輕鬆。因為罪犯已經知道時間不多了,他們的情緒會很不穩定。 “所以,一旦終審裁定下達,看守所就在管理上採取措施了。先是調號(房),這一夜管教幹部要進號。基本上是輕刑犯負責看死 刑犯,防止他們自殘、自殺或者傷害他人。據說,槍斃張金柱的前一天晚上,看守所長也親自進號了。幾乎所有的死囚在臨刑前,都要給家人寫信,即使是文化水平 不太高的人也會要求別人代寫。也有的會整夜一言不發,也有的會哭。死囚臨刑前的那一夜是很震撼人心的。出於人道,這時候基本上會滿足他們的一些要求,想吃 什麼就給他們做什麼,想抽菸也會無條件地供給,但酒是不能喝的。可一般情況下,沒有人能吃下去,也沒有人能睡得著。他們大多都在給家人寫信,不停地寫,那 些揚著臉望著窗外若有所思的人一般都是外地流竄作案的犯人。幾乎所有的死 刑犯都是瞪著眼到天亮,沒有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4.每次行刑前都要到市郊找刑場 有射手告訴筆者,直到上車那會兒仍然不知道刑場在哪兒,但有紀律規定不能問。 “他這種感覺是正常的。確實是這樣,但他這種說法不是很規範。其實並不是走哪兒是哪兒,劃定刑場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都有固定的刑場,而鄭州由於種種條件目前還沒有。所以,每一次的刑場都不固定也正是這個原因。” “白天出去看地方找刑場太惹眼,一般都安排在晚上,還不能開法院的車,得悄悄的。刑場事先不警戒,高度保密,知道"地方"的其實只有極少的幾個人。鄭州 現在理想的刑場已經越來越不好找了。刑場的要求是很高的,道路交通要好,不要離公路太近,裡面的位置要大,不能讓太多群眾圍觀,還要便於行刑。同時,前面 最好有障礙物,防止‘飛彈’殃及無辜。更重要的是要做到萬無一失。” “很多時候都已經是下午2時了,我還在市郊來回地轉。執行死 刑的刑場一般都選兩個,一個作為備用,目的是防止意外,也就是特殊情況吧!但這種‘特殊情況’迄今為止鄭州還從未出現過。我曾經特別滿意一個刑場,但只使 用了兩次就被當地群眾用磚砌起來了,這等於是被破壞掉了,因為老百姓忌諱。隨著鄭州經濟發展,城市規劃也越來越好,找一塊理想的刑場更難了。” 5.有的死囚的褲腿用麻繩紮了起來 “的確,有這樣的情況。因為別看許多罪犯在作案時窮兇極惡,視人命如草芥。但真正讓他面對死亡時,內心的那種因極度恐懼而導致五官扭曲和精神崩潰也是挺 嚇人的。在下達終審裁定時,有不少死 刑犯面如死灰,雙腿甚至全身都在不住抖動。法律文書還沒有唸完,人們常說的"尿了一褲"的現象並不少見。1995年5月7日,執行30名死 刑犯時就有一個當即癱倒在宣判會上,口吐白沫。法警將他拉起來時,他已經成了一攤泥。但就是這麼一個懦弱的人,在綁架、殺害一名兒童時,不管孩子如何撕心 裂肺地呼喊,他都麻木不仁,十分殘忍。 很多這樣的死囚,在真實地面對死亡時全沒了犯罪時的瘋狂。這時候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針對諸如大小便失禁等情況,往往用麻繩把他們的褲腿紮起來。當然,這種細微的處理一般人是看不出來的。” 6.“紅色終結者”記不清死 刑犯的臉 有人說,死 刑犯臨刑前會和武警交談,其實這也僅僅是一種猜測。 “我是一名射手,在任務分下來時,只知道有幾個人,分別是幾號,既不知道罪犯的姓名也不知道他們的犯罪事實。我們只認號不認人。死 刑犯交給我們後,我們與死囚的接觸只有幾分鐘。在刑車上,有時候公安為了緩解第一次執行任務的武警戰士的緊張情緒還和死 刑犯輕鬆地聊兩句,而我們是根本不允許和他們有任何對話的。”有時候,在車上有罪犯會對我們說,到時候"痛快點,讓我少受點罪"。其實這時候我們恨不得千 刀萬剮這些惡魔,但我們有紀律,我們是在執行任務,我們槍裡也只有一發子彈。那時候,作為射手心裡想得最多的就是,怎樣把這一槍打好。這是人民賦予我們的 權利,很神聖很光榮。槍響那一刻,滿目都是紅,有時候罪犯的腦漿也會濺到臉上,很噁心。槍聲響起後,也許有的人要折騰幾下才斃命。這時候心裡有一種說不出 的感覺,人的生命就這樣輕而易舉地結束了,而且還死得可恥。” 講出這番感受的武警今年24歲,經他手已經處決了23名死囚。他說他行刑後的最大感受就是“永遠不要犯罪,永遠不要與人民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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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徒步走go
這是舊時候保持下來的習慣,現在遠距離一槍斃命或者注射死,跪不跪無所謂,當然有些犯人兩腿站不起來只能跪著槍決。舊時候犯人伏法一般都是秋決或什麼午時三刻,劊子手拿著一把大刀,手起刀落,人頭落地,如果讓犯人站著怎麼砍,碰上一個比劊子手還高的犯人還夠不著,怎麼行刑,所以必須得跪著,這是為了行刑方便,另外一個意思就讓犯法者謝罪,還有一個自然跟現在一樣,想站也站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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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動向1
在電影裡的場景很多都是站著的,主要是為了表現死者的大義凜然和發表獲死感言方便,然後一堆槍手們亂槍齊發為他送行。但現實中如果安撫工作不到位的話,垂死者也不會輕易就範的。
跪著比較好瞄準,也顯得執法莊嚴。
上世紀70年代目睹過一場槍決,那時候還流行公開行刑。事件發生在一個偏遠山溝裡,小夥子20出頭打架把人打死了。
在當地遊街之後拉到附近山坡上,他雙手反綁著跪在一個大坑前。然而他並不屈服,行刑前突然站起來跑了,如此三番。後來腿捆上了,仍然在地上掙扎。場面一度令人窒息,最後綁到樹上給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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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阿冰
死刑犯槍斃前要跪著,並不是法律規定的,當然了也可以不跪著行刑,但為了行刑方便,減少失誤造成的疼痛,或者其他意外,一般都會要求死刑犯跪著,而且處在低位的人會更多的去懺悔,去思考自己的一生,來生好好做人。
假如死刑犯站著行刑,一是死刑犯在死前容易精神高度恍惚,腿發軟,站不穩,增加行刑的難度,萬一一槍沒打死,徒增疼痛;二是為了防止有些死刑犯在死前想拼一把,撒腿就跑。這些因素也是行刑人必須考慮在內的,給死刑犯一個更痛快的死法。
一般跪著行刑有利於死刑犯身體的平衡,不會因為腿部發軟造成意外,而且死刑犯跪著,行刑人也是半蹲的,如果死刑犯站著,那麼行刑人自然也會站著,總之要與死刑犯保持平行。而當一個人即將面臨死亡之時,跪著有利於更好的懺悔,腦海中或者空白或者飛快地瀏覽自己的一生,對於死者本身就是一種儀式。
另外死刑犯一般都會讓張開嘴行刑,子彈從後腦入,從嘴巴出,不會因為衝擊力讓死刑犯的死相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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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刀何
我今年四十七歲我記得我六十七年前我是湘西土匪大頭目被政府抓住槍斃,我硬是不跪更是昂首朝天大聲一吼:二十年老子還要回來的,殺吧,哈哈哈哈。結果行刑的小兵嚇得得了一場大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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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驍勇34
沒辦法!
站不起來。
被押赴刑場時,大批的警車、刑車、公安武警、法警、圍觀群眾……等等,兩三個武警揪著往那一摁……嚇都嚇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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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實言守真
死刑是一種處罰,更是一種警示!所以死刑的執行決不能手軟仁慈,取消安樂死。要遊街示眾,要在眾目睽睽之下行刑。(這也已經夠仁慈的了。與其沒人性的罪惡相比,與薩達姆的絞刑之比,與古時的扒皮抽筋……,相比就太仁慈了)。
有人以人權,仁慈為名,欲要取消死刑,又死刑安樂死等。都是極其不負責任的反人類行為!殺人犯,殺人之時,可以殘忍兇暴無所顧及,以此為樂,以此為榮,無良無善,心恨手辣,目中無人。殺人償命,父債子還,子債父還,欠債還錢都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所謂的仁忍,便是養虎為患,放虎歸山,害人害己!只有死刑的上方寶劍高懸,才能殺一儆百,懲惡揚善,扶正壓邪!產生強大的威懾力!保社會穩定和諧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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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穿過雲洞to虹
因為子彈的彈道是後腦進,口中出,所以跪著符合彈道走向,避免面部過度毀容。另外以後誰再提出此類問題,就自己先去試試。
回覆列表
必須跪著。
我曾親眼見過槍斃犯人的。
也許是過去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法警去刑場與從刑場回,不走同一條路。也許是怕劫法場,也許是怕死魂尋兇。
死刑犯跪的地方,土質都比較鬆軟,便於鮮血浸潤。
人身上約有4公斤鮮血,要是流在硬地面上,那要好大一塊地方,既髒又嚇人吧。
跪著有五個原因。一是死刑犯器官捐獻,重要器官死前就掏出來了,站不穩。二是容易對準心臟。三是血不會亂濺。四是防止犯人回頭看。五是垂死掙扎不會起伏過大,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