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籃球比賽共分四個階段:小組賽,1/4決賽,半決賽以及決賽。 小組賽: 每六支球隊為一組,分為AB兩組,組內進行單迴圈賽。每贏一場積2分,輸一場積1分,棄權積0分。小組中積分最高的四支球隊獲得出線權。如出線兩支球隊積分相同,則根據兩隊之間的勝負關係排定座次。如出線多隊積分相同,則計算得失分比(得分除以失分),得失分比越高,名次越靠前。 1/4決賽: 兩個小組八支出線球隊按照如下對陣比賽: 第31場比賽:A2 vs B3;第32場比賽: B1 vs A4;第33場比賽: B2 vs A3;第34場比賽: A1 vs B4 勝者進入半決賽,敗者被淘汰,並將不再進行任何比賽。 半決賽: 半決賽四支球隊按如下對陣比賽: 第31場比賽勝者 vs 第32場比賽勝者,第33場比賽勝者 vs 第34場比賽勝者 決賽: 半決賽勝者進行冠亞軍爭奪戰,半決賽敗者進行銅牌爭奪戰。 排名規則: 11-12名:小組賽兩支墊底球隊根據各自小組戰績排定第11或第12名。如戰績相同,則根據得失分比排定座次。 9-10名:由各小組第五名爭奪,規則同第11-12名規則。 5-8名:由1/4決賽失敗的球隊爭奪。根據小組賽戰績排定。如戰績相同則根據小組名次決定。如名詞也相同,則計算得失分比決定。
奧運會籃球比賽共分四個階段:小組賽,1/4決賽,半決賽以及決賽。 小組賽: 每六支球隊為一組,分為AB兩組,組內進行單迴圈賽。每贏一場積2分,輸一場積1分,棄權積0分。小組中積分最高的四支球隊獲得出線權。如出線兩支球隊積分相同,則根據兩隊之間的勝負關係排定座次。如出線多隊積分相同,則計算得失分比(得分除以失分),得失分比越高,名次越靠前。 1/4決賽: 兩個小組八支出線球隊按照如下對陣比賽: 第31場比賽:A2 vs B3;第32場比賽: B1 vs A4;第33場比賽: B2 vs A3;第34場比賽: A1 vs B4 勝者進入半決賽,敗者被淘汰,並將不再進行任何比賽。 半決賽: 半決賽四支球隊按如下對陣比賽: 第31場比賽勝者 vs 第32場比賽勝者,第33場比賽勝者 vs 第34場比賽勝者 決賽: 半決賽勝者進行冠亞軍爭奪戰,半決賽敗者進行銅牌爭奪戰。 排名規則: 11-12名:小組賽兩支墊底球隊根據各自小組戰績排定第11或第12名。如戰績相同,則根據得失分比排定座次。 9-10名:由各小組第五名爭奪,規則同第11-12名規則。 5-8名:由1/4決賽失敗的球隊爭奪。根據小組賽戰績排定。如戰績相同則根據小組名次決定。如名詞也相同,則計算得失分比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