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飛龍國際觀察

    古代社會“全民皆兵”有可能,但全民當兵則不可能。

    因為戰爭除了人這個根本之外,還有錢糧,而古代社會那可憐的社會生產力,想想都不現實。

    戰國時代的秦國,耕戰體系的建立,使得秦國有了“全民皆兵”的可行性,但受限於生產力仍不可能將全部可戰成年男子徵發為軍卒。

    歷史記載,秦國打仗徵發男性比例是“凡三鄉,其一鄉卒千人,一鄉七百,一鄉五百”。而按照秦代戶口制度,五千虎以上萬戶以下,設三鄉。也就是說5000到10000戶抽取約2200人。

    而秦代一戶一般是在5口人,也就是說三鄉總共人口在25000人至50000人之間,如此再換算一下,即秦朝的兵民比例極限在1:11到1:23之間。

    一個脫產士兵需要多少老百姓供養呢?

    中國著名兵書《孫子兵法》中有過一段這樣的描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費,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通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翻譯成通俗語“凡興兵十萬,征戰千里,百姓的耗費,國家的開支,每天都要花費千金,前後方動亂不安,戌卒疲備地在路上奔波,不能從事正常生產的有七十萬家。”)

    也就是說,戰國時期一般10萬軍隊出征,需要70萬個家庭全力支撐供養,我們按秦朝的一戶5人標準計算,可以得出一名士兵出征在外需要至少35人供養。

    當然隨著古代生產力的發展,後續朝代兵民比例也是有所變化,但差別變化也並不大,甚至不少朝代比之戰國時期,此比例還要更大一些,如唐朝和明朝。所以在此就不再多贅述!

    最後,所謂“全民皆兵”只能說是有可能,真想實現古代的物質基礎還跟不上。所以歷朝歷代真正為完全脫產士兵,也就是專職當兵的人數其實一直不多,大部分仍屬於農時下田幹活,閒時操練,一旦國家需要提劍上陣的後備兵源!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香檳好喝麼?有什麼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