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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宋公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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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銀河荔灣
建立2行,N列,自然數矩陣。使每一列數字之和=2m。 N=2m-1 x=2m p小於等於(根號x)
第一行={1 2 3.....2m-3 2m-2 2m-1}。
第二行={2m-1 2m-2 2m-3.....3 2 1}
按照埃氏篩選法。去掉2,3 ....p,素數及它們的倍數。正向篩選一遍。逆向篩選一遍。餘下的素數對。就是任意,素數+素數=偶數。
1+1的證明和2+1,2+2的證明
宋公明
所謂哥德巴赫猜想,就是要證明偶數都可以寫成兩個素數之和,即素加素。用1+1來代表。
但是偶數也可以寫成合加素即2+1和合加合即2+2,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為什麼素加素需要證明,而合加素和合加合不需要證明呢?難道合加合和合加素是天經地義天然成立不需要證明的嗎?既然素加素的證明非常難,不是我等能問津的,那麼好吧,我們且不去證明素加素,我們來證明合加合即2+2總可以吧?
最小的合數(指奇數中,下同)是9,那麼很顯然,最小的合加合是18,也就是說,在小於18的偶數中,只有素加素和合加素,而沒有合加合。所以合加合併非天然成立,而是在一定條件下才能成立。倒是素加素是一開始就有的。
自然數是先有素數然後才有了合數,合數是素數因子和另一奇數和乘積。即:S(2N+1)。故先有素加素,然後才有合加合。合數需要素數做因子,有素數才有合數,合數的增多,擠佔了自然數的空間,素數就會減少。但是自然數每增加一位,奇數總量增加九倍,遠大於合數增加數。所以素數是無限的,合數也是無限的。
隨著合數的增多,合加合當然也隨之增加, 隨著合數增多,就出現了合數連續,例如:
115,117,119,121,123,125,
是6個合數連續。
因為在奇數數列(2N+1)中,每3個數中必有1個3的倍數,每5個數中必有1個5的倍數,每7個數中必有1個7的倍數,以此類推。所以,6個合數連續,必然至少會有3個合加合。例如上例中有
115+125=240, 117+123=240, 119+121=240
所以合加合的必然性是可以證明的。
對於一個偶數,合加合,合加素,素加素之間是相互關聯此長彼消的對立統一關係,三者數量之和等於該偶數中奇數總數。除去合加合後,剩下的合數只可能少於或等於素數而決不會多於素數。所以只要證明合加合後剩下的合數必然少於素數,則哥猜成立。
例如對於偶數100,有50個奇數。我們這樣排列:
表1:
1, 3, 5, 7, 9
11,13,15,17,19
21,23,25,27,29
31,33,35,37,39
41,43,45,47,49
51,53,55,57,59
61,63,65,67,69
71,73,75,77,79
81,83,85,87,89
91,93,95,97,99
這樣排列可以很清楚看出,從兩位數起,中間一行尾數為5的數都是合數,其兩邊是尾數是1,3,7,9,的奇數。當中間的數為25+30n時,兩邊尾數是1,7的奇數一定是3的倍數。為35+30n時,兩邊尾數是3,9,的奇數也一定是3的倍數,為45+70n時,右邊尾數為9的數一定是7的倍數,以此類推,75+70n時,邊上尾數7的數一定是7的倍數,95+70n時,邊上尾數為1的數也是7的倍數。同樣,還可以找出11,13,17等其他素數因子倍數的位置。而為15+30n時,兩邊必定沒有3的倍數,因此孿生素數和四生素數只可能在這樣的數兩出現。(尾數為9,1的孿生素數只可能出現在30+30n的兩邊)
由此可知,如果偶數尾數為0時,中間一列尾數為5兩位數以上的數都要組成合加合。而偶數的尾數是2,4,6,8時,中間一列尾數為5兩位數以上的數必然要和兩邊各列的合數陣列成合加合和合加素。
以表1為例,中間一列尾數為5的數可組成4對合加合,和兩邊的數至少可組成3對合加合。
所以,合加合不僅可以證明其存在,而且可以證明,隨著偶數加大,合加合的數量也隨之增加。
對於偶數100,
1 3 5 7 9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29 31 33 35
99 97 95 93 91 89 87 85 83 81 79 77 75 73 71 69 67 65
37 39 41 43 45 47 49
63 61 59 57 55 53 51
其中包含26個合數(因為1不算素數,且歸入合數)和24個素數,其中合加合有:1 99,9 91,15 85,25 75,35 65,45 55,49 51.共7對14個數。
對於偶數200,在100個奇數中,有 54個合數,46個素數,而合加合有12對24個數。
說到現在,一直都是在證明合加合。但是對於一個偶數來說,其中的合數的總量就那麼多,除去合加合之後剩下的合數就只能組成合加素。
例如對於偶數100,26個合數減去7對14個合數,剩下的合數為26-14=12個。這12個合數只能組成合加素,即合加素有12對。相應的素數就剩下24-12=12個,這12個素數可組成6對素加素。
即,3+97, 11+89,17+83,29+71,41+59,47+53,
對於200這個偶數,100個奇數中有55個合數,其中合加合有12對24個數,剩下31個合數組成31個合加素。相應的,45個素數減去31剩下14個,因此素加素有7對14個素數。
請看,本來是證明合加合的,不想倒抄了素加素的後路。這合數和素數本來就是對立的統一的關係,合加合,合加素,素加素,也是相互關聯的矛盾統一體,有此必有彼,此長則彼消。素加素不是有沒有的問題,而是一開始就有然後數量隨著偶數增大而增多。
對於任意偶數,其中合數所佔的比例是可以計算的,其中3的倍數9+6n,佔奇數總數的1/3,5的倍數25+10n,佔1/5,但要減掉與3的倍數重複的部分,即為2/15,同樣7的倍數為8/105。等等。對於1000這個偶數來說,其中的奇合數在9和999之間,其中最小的因數是3,最大的因數是333,因此構成合數的因數只能在這一區間之內。
表2:
素數因數 倍數 合數數量
3 9,15,21,... 999 165
5 25,35,55,..... 995 66
7 49,77,91,..... 973 37
11 121,143,187,.. 979 20
13 169,221,247,.. 949 16
17 289,323,391,.. 901 11
19 361,437,551,.. 931 9
23 529 667 713 851 943 989 6
29 841 899 2
31 961 1
合計 333
由表2可見,3和倍數佔奇數總數的1/3,以後5,7,11等的倍數的數量迅速遞減,而31構成的合數只有1個961,即佔奇數總數的1/500。隨著偶數增大,新增的合數比例也隨之下降。所以偶數中合數和素數所佔的比例是趨向一個極限,數似分子為1而分母不斷增大的數列之和,也是一個常數。
表3:
偶數 合數個數 比例 素數個數 比例
100 26 52/100 24 48/100
200 55 55/100 45 45/100
1000 333 66.6/100 167 33.4/100
10000 3773 75.44/100 1228 24.56/100
50000 19868 79.4/100 5132 20.6/100
由表3可見,隨著偶數增大,合數的比例隨之增大,但增速在減慢,並趨向極限。素數的比例雖然在減小,也超向極限。但由於基數不斷增大,所以素數的數量卻是不斷增加的。
由表1可知,合加合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偶數越大,則合加合的數量就越大。
表4:
偶數 合加合 合加素 素加素 奇數
100 7對14個 12對24個 6對12個 50個
200 12對24個 31對62個 7對14個 100個
1000 111對222個 111對222個 23對56個 500個
因為偶數中奇數的總量是合數和素數之和,合加合的數量是合數的數量和分佈所決定,合加合的數量會隨著偶數增大而增多。因此除去合加合的數量,剩下的合數必然少於素數的數量。雖然素的比例在在減少,但是隻能趨向極限而不會消失,除去合加素,剩下素數哪怕只有1/100,由於基數很大,那也是龐大的數量。100億的1/100也有1億之多。所以素加素不是有沒有,而是有多少的問題。而且是偶數越大,素加素就越多,既然已知較小的偶數都是如此,那麼未知更大的偶數更是如此。
如表五:
偶數 合數比例 合加合比例 合加素比例 素數比例
100 26/50 14/50 12/50 24/50
200 55/100 24/100 31/100 45/100
1000 333/500 222/500 111/500 167/500
由表五可知,隨著隅數增大,合數數量所佔比例在增大,合合加的比例也在增大,因此,減去合加合後剩下的合數總是少於素數總數。而且隅數越大,越是如此。
如果在座標中把偶數中的素數個數,合加合,合加素和素加素的個數的連線表示出來,那麼可以很清楚看出這些線都是互相發散的.
哥猜是實踐中發現的現象,是不是真理,素加素是不是普遍存在,為什麼不能用實踐去檢驗呢?不是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很顯然,再多的實踐也只是反映表面現象,若不能揭示其內在規律性,還是不能肯定哥猜一定成立,總是對下一個偶數是否成立沒把握。現在連腳踏車都不用騎,只是從合數入手,很容易就能揭示合數產生的規律,揭示了合加合,合加素,和素加素之間的內在關係,這樣就對素加素的成立有了充分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