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九哥哥的小九九
-
2 # 鳳凰記者1
結婚後,強行與老婆發生性關係是否屬於強姦?
我認為不屬於,因為夫妻之間取得了合法手續,婚姻法是保護你們夫妻發生性關係的,但是強行發生性關係是違背女方意願性行為,是屬於不道德行為,違背妻子意願,良心道德品質敗壞,屬於違規駕駛,適當扣分,不至於吊銷駕駛證。
所以說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屬於違規操作,應當進行違規罰款,不至於吊銷結婚證。
如果夫妻離婚後拿到離婚證,強行與原妻子發生性關係,原妻子如果去報案告他強姦,這就屬於涉嫌強姦罪。所以,不告,不理。
-
3 # 莊園細雨吟
根據中國國情算不上強姦,不過跟強姦性質差不多,這叫性生活嗎?充其量就是性活動,性行為,發洩。連動物交配都不是,有樂趣有意義嗎?但夫妻性生活不能受物質左右,不能是制裁因數,不能是心機式的沒心情。
-
4 # 易簡齋
從法理上算是強姦。因為違背婦女意願的行為,都屬於強姦。違背婦女意願是斷定強姦罪的主要要件,即使是結婚後,強行與老婆發生關係,也屬於強姦。
-
5 # 金典影視剪輯牆
婚內強姦,應該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亦有特指在婚姻狀況處於非正常的情況下,如分居、提起離婚訴訟等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這種強制性行為很容易構成家暴,家暴有三種,還是且行且珍惜吧
-
6 # 我們缺什麼
就是強姦
法律定義,只要違背婦女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
都屬於強姦。不管對方是不是婚內或者其他關係。只是發生這種事情一般女方不會去告男方
比如家庭暴力也是犯法的不管你是打自己的孩,還是打老婆,打丈夫,打父母,法律沒有賦予你這個權利!
-
7 # 京漂追夢人
你老婆不同意和你過夫妻生活,你硬來,這不算強姦算什麼?你老婆現在從法律上來說和你是合法的夫妻,但是你違背婦女意願,強行和她發生關係,這就是強姦!
不過你們兩口子的這種事情,雖然從性質上來說屬於強姦行為,這種被窩裡的事別人是管不著的,再說我就搞不明白了,老婆嫁給了你,卻不讓你接近她,這你就得找找原因了。
都說好的夫妻關係是睡出來的,而你們兩個卻越睡越糟,這有些違背常理。
如果說你老婆不方便,那另當別論,假如她對你產生厭煩,這可是個不好的訊號,需要從自身找原因。
八十年代初期,我本家哥因為家庭條件不好,本地姑娘沒人跟他,他就經人介紹,到廣西那裡找了一個姑娘回來做媳婦。當時女孩和她的父母都相中了這個小夥,堂哥把自己全部的積蓄都給了女孩的家人,女孩高高興興跟著堂哥來到青島。
這個女孩比堂哥小十多歲,結婚以後兩個人在一起睡,但就是不和堂哥過夫妻生活,如果堂哥像你這樣,早就把媳婦給強姦了,但是他沒這樣做,而是不急不躁,順其自然,平時對這女孩關愛有加,知冷知熱的照顧她。
南方的飲食和北方不一樣,堂哥就做南方的飯菜給她吃,所有的家務全是他一人承擔,女孩彷彿掉進了福囤子裡。
後來一天傍晚,媳婦做了一桌好菜,還給堂哥準備了當地的黃酒,吃飽了,喝足了之後,媳婦早早鋪好了輩子,等著堂哥上床休息,這一夜,媳婦才把第一次給了堂哥。有了第一次以後,媳婦和丈夫夜夜笙歌,丈夫想停下來都不行。
題主看了上面的例子,建議你跟我的堂哥學學,和老婆培養好感情,到時候老婆對你情深義重了,就會主動投懷送抱,根本不需要你強姦。
董青島供稿。
-
8 # 永不褪色的心靈
嚴格的說算是強姦。強就是強制在對方不是自願的情況下強行發生關係,就是強姦!老婆是你的伴侶而不是你的玩偶。更不是你發洩的工具!
-
9 # 華商文化
強姦,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強制與被害人進行性交,屬於違法犯罪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
-
10 # 取不好名字
從法理來說當然屬於強姦範疇。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婚內強姦也屬於強姦。都已經強姦了,你還問不問違法不是廢話嗎?!
但是在一般法律實務中,因為取證非常困難,所以婚內強姦很難定罪論處。屬於民不舉,官不究範疇。但是名一旦舉報了就要承擔舉證責任,比如妻子舉報丈夫婚內強姦就要拿出十足充分的證據,最好有小影片,違反婦女意志壓制妻子反抗從而發生性行為的小影片。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
11 # 赤腳有仁心
算!因為法律法規,那是有硬性規定的。但從情理方面來說,有一方不願意,這種事情另一方都不該強行。
以我個人的看法,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說。
首先說第一個,身體原因,如果有一方想做,而另一方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做或者不想做,相互之間應該理解,何必為了一時之樂,害了身體,傷了感情。
第二個就是感情原因,一方想做,一方不願意做,這是為什麼呀?首先還得在自身找原因。
我們再反過來說,夫妻之間都有對家庭,對家人的責任,看想做你作為妻子,只要沒有身體原因,就應該好好的配合!維護家庭的和諧!而作為一個男人,老婆實在不想做,就應該忍忍算了,實在忍不住,可以另外找方法。
總之一句話,夫妻之間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能讓一個家庭幸福美滿!
-
12 # 知足常樂6144539457
要看情節吧!但對方三番五次強調不願意,作為丈夫就應該“放手”,若帶有強迫性和暴力情況下,當然視為強姦罪,不過在量刑程式中,法院可能會判輕些,畢竟是夫妻關係,但如果導致對方傷、殘、甚至死亡,量刑自然不一樣。
-
13 # HHF黃海飛
在法律的角度來說只要違背婦女的意願,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不管是認識以否或者是老婆也好都是屬於強姦,我認為以老婆強行發生性關係是屬於強姦,但不至於要坐牢。如果公安介入首先是當成家庭感情矛盾, 欠其雙方合解!最後我再說一下,希望天下的夫妻能夠相互理解,體量,尊重彼此!
-
14 # 工程科學與技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一,強姦罪的定性屬於刑事犯罪!
第二,題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強迫性行為,法律上夫妻婚姻關係受婚姻法保護,題主的行為雖說不在刑事犯罪的強姦罪定性和認定範圍之內,但實質上是屬於性暴力,題主的強行性行為是屬於暴力性行為,這是非常不文明的,也是和諧幸福家庭所不提倡的。夫妻性生活本身不應強迫,而更應該取決於男女雙方意願和內心的愉悅,這樣的夫妻生活質量才會更高,家庭才會更加幸福和諧。若是違背婦女意願的強行性行為,最終會導致夫妻關係不和,矛盾升級,以致可能會引起婚姻破裂和家庭破產等。
-
15 # 小紅紅的農村事
強行性關係,第一是因夫妻長期感情不合強行使用暴力手段與妻子發生關係的構成婚內強姦罪,第二是女性存在騙婚的目的發生婚內強姦的就不存在婚內強姦罪
-
16 # 婉婷小靜
婚內強姦,是非常具有爭議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強姦往往會受到嚴厲的譴責和法律制裁,那麼當丈夫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時,是否構成強姦呢?
婚內強姦這個名詞,不存在於中國司法體系,國內只有寥寥幾起判決婚內強姦的案例,法院在對這類案件判決時十分謹慎。
一般情況下,夫妻發生矛盾是常有的事,這時妻子不願意,丈夫強行進行性行為,不會被認定為強姦。夫妻關係本身就具有複雜性,有句俗話說得好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如果不考慮到生活實際情況,法院隨意判決,那麼未免就太冒失了。
-
17 # 江山萬里紅888
婚內應該沒有強姦一說,有了結婚證,就是有了合法的性權利,如果不想過性生活,可以離婚,婚內還是以和諧共處為好,都要適當照顧對方,性就是愉悅身心,如果強行,就失去了意義了
-
18 # 快樂奔騰
當然是強姦了!我認為只要是違背一方意願而強行進行性交的行為都是強姦,不管你是男方女方!強姦不僅僅是男強姦女的,現實生活中女的強姦男的也大有人在!
結婚,只能證明你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至於兩人的關係好壞,感情咋樣沒半毛錢關係。你說是唄?
-
19 # 梅三月361
首先結婚了,有性生活是天經地義的,不算強姦。我想說說既然結婚了不願過性生活,那你這婚結得很冤!趁早散了,各奔前程!
-
20 # 河南亞軍
我沒有結婚,不過這個問題一直新聞和一些節目裡都有提過:雖然結婚了,如果妻子身體不適,或不願意和男方發生關係,男方強行發生關係,在法律上視為強姦,輕微的可以得到老婆原諒,若老婆報警,男方將會以強姦罪判刑。
回覆列表
這要看什麼情況下發生的強行性關係,第一是因夫妻長期感情不合強行使用暴力手段與妻子發生關係的構成婚內強姦罪,第二是女性存在騙婚的目的發生婚內強姦的就不存在婚內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