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變更執業註冊地點都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一、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
二、《醫師資格證書》三、《醫師執業證書》四、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醫師執業資格》第十六條規定: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到註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准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義診等除外。擴充套件資料:執業醫師對執業範圍的更正:一、變更執業範圍醫師申請變更執業範圍註冊,本人對執業範圍的要求可在《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表2“其他要說明的問題”欄填寫。執業機構、執業機構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在審批核準《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時,應將核准變更的執業範圍填寫在表4“擬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欄內,“聘用的科目”也應同時填寫。二、請重新執業註冊醫師申請重新執業註冊,本人對執業範圍的要求可在《醫師重新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表3“其他要說明的問題”欄填寫。執業機構、執業機構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在審批核準《醫師重新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時,應將核准的執業範圍填寫在表4“擬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欄內,“聘用的科目”也應同時填寫。
執業醫師變更執業註冊地點都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一、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
二、《醫師資格證書》三、《醫師執業證書》四、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醫師執業資格》第十六條規定: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到註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准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義診等除外。擴充套件資料:執業醫師對執業範圍的更正:一、變更執業範圍醫師申請變更執業範圍註冊,本人對執業範圍的要求可在《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表2“其他要說明的問題”欄填寫。執業機構、執業機構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在審批核準《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時,應將核准變更的執業範圍填寫在表4“擬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欄內,“聘用的科目”也應同時填寫。二、請重新執業註冊醫師申請重新執業註冊,本人對執業範圍的要求可在《醫師重新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表3“其他要說明的問題”欄填寫。執業機構、執業機構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在審批核準《醫師重新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時,應將核准的執業範圍填寫在表4“擬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欄內,“聘用的科目”也應同時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