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教管嚴格,持刀將母親殺害引發關注。 吳某在家中抽菸,被母親發現後用皮帶抽打,男孩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心生怨恨,因此用菜刀,連砍母親20餘刀,導致其母當場死亡。 作案後當晚,吳某帶著2歲的弟弟一直留在家中,他先是拿著母親的手機假借母親的名義向班主任請假:“胡老師,吳某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甚至在外公登門時鎮定的撒謊說“我媽去外面了,沒在家。” 12歲男孩吳某可怕的行為不僅引發公眾對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思考,同時也讓此案的後續處理結果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 目前,男孩被釋放,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怕他又犯事”。
8
回覆列表
  • 1 # 金榜志願號

    其次,個人以為大家應該把重點放在孩子犯錯的根本原因。現在家長也好學校老師也好,過分看中學習成績,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育人功能已經喪失的差不多了,只有教學,教育成分已經很少了。這才是比孩子殺人更可怕的!

    一個人,該快樂的童年不快樂,成年也難以理解和感受什麼叫快樂。整天動員孩子拼命學習逼自己優秀,然後驕傲的生活,這樣的毒雞湯可以少喝點。其實本質不過是給家長給大人爭光,為學校吹牛加分,實話就是說出來不太好聽。

  • 2 # 我是湯姆船長

    圈禁!永久圈禁!如果放來,那對社會,對他人都極不公平!這已經不是人類了。如果我是他父親,政府放任不管,我就自己動手殺了他!這是個魔鬼!

  • 3 # 生活無眠的夜

    回學校,老師和學生都不可能接受,原因很簡單他自己的母親管他都殺死了,何況是學生和老師呢,包括他自己的親人,都會疏遠他,他還會對身邊的人有敵意,我最擔心的同一件事還會發生。

  • 4 # 上岸撒尿的魚

    不支援,這個未成年就像是個定時炸彈,誰也不知道他回學校後會不會因為一個小矛盾就把老師或者同學殺了,而且,他在殺他母親的時候是如此的淡定,殺完了還知道去騙人,還知道未成保護法在保護著他,知道他不會坐牢,這簡直是畜生行為,魔鬼行為,這種畜生其實應該槍斃,更不用說再去把他放回學校了

    同情這個畜生並支援把他送到學校的無非就是一些聖母婊,因為他們知道反正這個畜生又不在他們親人周邊,回學校再次殺人和他們也沒關係,所以才會支援

  • 5 # 夢若花瓣

    我認為不應該再重返學校。原因有二:

    一、影響極為惡劣。雖然這孩子才12歲,但是他的行為十惡不赦。他敢殺她最親的人,說明他心理已經變態,他還有誰不敢殺呢?

    二,對其他學生不公平。這個殺人惡魔返回學校,極有可能因為一點小事,就會張口說滅了誰,甚至做出過激的行為。哪個學生能受得了他的恐嚇,因為他畢竟殺過人,誰敢保證他不再殺人?如果一旦有事,誰來負責?

    所以,我認為,至少目前這個孩子不能再返學校。

  • 6 # 帆帆冉冉滴麻麻

    最近老是看到這種未成年人犯法不受處罰的新聞。感覺真是很壓抑。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有個小女孩殺了班裡另一個女孩,還分屍!竟然被判無罪,理由就是它不滿14歲。也就是說如果班裡再有個愛她漂亮的她可以隨便殺嘍,反正又不用付法律責任?!

    再說這個小男孩,自己的親媽,懷胎十月生下來,退一萬步說即使他的媽媽對他再不好,他也不能下死手呀。他連最起碼的人性都沒有。這種人再送回學校,想想就可怕。

    以上倆孩子,如果再送回學校。我想如果我孩子是他的同學即使同校,我也會強烈跟學校抗議。你不能保證孩子不能跟他們毫無矛盾,如果同學間發生矛盾怎麼辦,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做出同樣的事情呢?

    是,教育部把他送到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學校去讀書,請問教育部拿什麼保證他不會再做同樣的事情。再說,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別人總會知道的,只是時間問題。到時候會怎樣,想過後果嗎?

    可能教育部考慮,這孩子如果沒有學上,受不到教育會更偏激,但是,我覺得對這件事,如果孩子轉到我們的學校,抱歉,我沒法做到心胸寬廣。

    當然我們只是旁觀者。還是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吧!

  • 7 # 心靈有語

    有關資料顯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財產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型別。《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白皮書(2009.6-2017.6)》中提出:“根據8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看,犯罪年齡低齡化是當前青少年犯罪比較突出的特點”。

    我們知道,現行刑法將14週歲作為刑事責任年齡起點,在上世界70年代是適合的,但隨著中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兒童生理和心理狀況成熟的速度加快,他們在辨識度和控制能力方面顯著增強。因此,很多法律專家呼籲:“修改刑事責任年齡,從14週歲降低至12週歲。”避免一些未成年人產生“犯罪要趁早”的想法,我本人也非常贊同這個觀點。

    對於一個殺母后還意識不到自己問題的孩子,我的建議是暫時不能回學校上學。但只能是暫時,因為有統計顯示,在學校,違法犯罪的孩子勸退率在60%,勸退之後的復學率是23%。勸退之後大部分孩子不能上學,這樣下去他們重複犯罪率就會越高。

    但在回學校以前,一定要做到以下三步:

    第一步,讓他明白“回頭才能有岸”。一個孩子把自己的親生母親殺害了,還沒有絲毫後悔和痛苦,說明這個孩子內心的冷漠與無情。這樣的孩子如果回到學校遇到挫折時,可能會採取對待母親的方法暴力傷害老師和同學,給學校管理和校園安全帶來極大隱患。所以,第一步要讓他學會“回頭”,認識自己的錯,明白自己犯的這個錯究竟有多大?讓他“回頭”看,看看真實、醜陋的自己,造成今天無路可走的“惡果”,皆是他親手鑄就的“前因”。

    第二步,對“非常孩子”採取“非常教育”。自古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但指的是剛出生的時候,一個長到12歲的孩子,在12年期間經歷的負性事件讓他的心變得堅硬、冰冷,讓他不懂人情,不知感恩。在香港或者國外,這種屬於公安和社工銜接的教育範疇,但國內少年警務目前還是空白。建議國家的司法體系中成立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檢查機構、少年警務,讓相關的工讀機構對這些犯罪低齡化的未成年人採取軍事化管理方式,用“教育+懲戒+勞動”三合一的模式,教他們學法、知法、守法,讓他們“在教育中知道感恩,在懲戒中懂得承擔,在勞動中明白知足”。

    第三步,重返校園後,有3-5年的觀察期,在此期間建立“學校——鄉村——縣(區)”的層層包抓模式,定期接受法律教育和公益行動。採取“月月有評價、季季有測評、年年有跟蹤”的方式,每月對他的觀察有書面彙報,每季度對他的心理測評有記錄,每年對他的心理和行為有跟蹤分析,並建立電子檔案,記錄在冊,一旦發現心理和行為異常,立刻送至強制教育機構,讓這樣的孩子在監督之下再無違法的思想苗頭出現。

    總而言之,要做好以上三步需要政府部門牽頭,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把那些危害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思想和行為扼殺在搖籃之內!

  • 8 # 手機使用者52152216844

    絕對不能回學校上課,會影響到其他學生效仿,讓其他學生害怕,一個殺人犯就在班裡,還有心聽課嗎,這是必然聽不了課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教:如何對石頭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