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夜子辰105472872

    依據最新的法律解釋,除非另一方外界田簽字,事後認可,或者你有證據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具備其中一個,才能要求另一方承擔責任。

  • 2 # 田汝雲

    很高興昊律師邀請,認定夫妻個人債務,首先把雙方婚後共同債務搞清楚,例如,婚後購買房屋,車輛,及家庭生活所需用品,所欠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個人所欠債務,是在夫妻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所欠債務,是夫妻個人債務,例如,賭債,偷養小三,抽大煙,及婚前債務,屬個人債務。讓吳律師見笑了,不知我的回答是否正確?請吳律師參考指教!

  • 3 # 律夫人

    2018年1月18日起,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將按照最高院2018年1月16日公佈《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來認定。

    該司法解釋僅有四個條款,解讀為: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必須有共同的意思表示,簡單說就是要夫妻都簽字確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另外,如果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的,必須以日常生活所必須為衡量尺度,在這個尺度以內的,即便沒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法院也會支援債權人的主張,但是,超出了這個尺度的,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否則不能認定是共同債務。

    引用網路流行的段子來表述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

    1、老公老婆共同簽名=共同還債;

    2、老婆事後承認追認=共同還債;

    3、老公個人借錢為家裡買日常生活用品(買菜買衣服看病等)=共同還債;

    4、老公名義借錢做生意--出借人需要舉證用於家庭--出借人如果舉證失敗=老婆不要還錢。

    按照該司法解釋條款的邏輯關係和排序,在是否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上,法院會優先查明對外負債是否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沒有,才會查明所負債務是否用於家庭日常所需或者共同生產經營。

  • 4 # 唐家大少1987

    正常情況下,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屬於個人的債務,均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按照今年最新的司法解釋,夫妻對於一方的債務,沒有簽字不知情,也沒有用於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另一方是沒有清償責任的。

  • 5 # 小學託管班揭秘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而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與共同生活無關或者依法約定為個人所負擔的債務。理論上通常用兩個標準來判斷債務的性質:一是夫妻是否有舉債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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