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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663180992788

    年輕時總以為能遇上許許多多的人。而後你就明白,所謂機緣,其實也不過那麼幾次。【《愛在日落黃昏時》】

    愛戀不過是一場高燒,而思念是緊跟著的好不了的咳。 【李宗盛《給自己的歌》】

    所有男孩子在發誓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違背承諾,而在反悔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只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九夜茴《匆匆那年》】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的一顆硃砂痣。【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

    愛情,亦三種境界耳。少年出乎好奇,青年在與審美,中年歸向求知。老之將至,義無反顧。【木心《即興判斷》】

    我越是逃離,卻越是靠近你,我越是背過臉,卻越是看見你。我是一座孤島,處在相思之水中,四面八方,隔絕我通向你。一千零一面鏡子,轉映著你的容顏,我從你開始,我在你結束。【埃姆朗·薩羅西】

    一旦開始尋找相互吸引的種種跡象,心上人的每句話、每一個行動都會被視為飽含深意。【阿蘭·波蘭頓】

    我們這一生,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廖一梅】

    也許平凡如我們,擁有的第一個秘密,就叫作喜歡。【八月長安】

    你走了,此座城市就是拔掉牙齒的牙床,舔時痛,不舔時空蕩。你歸來時,又如新鑲的假牙,忐忑陌生,好久才能親近。總之你記得,離別是不對的。【葉三】

    你問我愛你值不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張愛玲】

    也許愛不是熱情,也不是懷念,不過是歲月,年深日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張愛玲】

    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張愛玲】

    想人想的厲害的時候,也是淡淡的。像餓極了許多日的人聞到炊煙,但知道不少自家的。【簡媜】

    大家頂著愛這個詞,其實幹盡了人間醜事。【廖一梅】

    愛情大概是這世上最變化多端也最循規蹈矩的存在,一開始只想多看你一眼,於是想每天看你很多遍,於是只想一個人看你很多遍,於是佔有,爭執,綁架,歇斯底里,於是我們都忘了,一開始我只想多看你一眼。【鄭執】

    愛是一個人的事情,而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所以,我愛你,與你無關。【斯蒂芬·茨威格《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

    任何一種環境或一個人,初次見面就預感到離別的隱痛,你必定愛上他了。【黃永玉《沿著塞納河到翡冷翠》】

    一個人可以拮据度日,但要是換作兩個人,這樣的生活只會讓人心生憎恨。【《頤和園》】

    當一個女生說,我沒事就是有事,沒關係就是有關係。很久很久以後,我們才知道,當一個女生說,她再也不理你了,不是真的討厭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在乎你。【《我的少女時代》】

    再如何對你細述心事呢,你就是心事。【葉三】

    生為冰山,就該淡淡地愛海流、愛風,並且在偶然接觸時,全心全意地愛另一塊冰山。【王小波】

    如果打算愛一個人,你要想清楚,是否願意為了他,放棄如上帝般自由的心靈,從此心甘情願有了羈絆。【菲茨傑拉德】

    如果你真的非常喜歡過一個人,就會知道,要真心祝福她跟別人永遠幸福快樂,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

    我們共同經歷過的每一件小事,在當時看來也許毫無意義,但註定會成為彼此畢生的秘密,因為在未來的日子裡,哪怕各自努力想要訴說給任何一個外人聽,都必然無法還原當時的景狀,即使能說得清眼裡曾看到的,也說不清心裡曾掠過的。【鄭執】

    你最可愛,我說時來不及思索,而思索之後,還是這樣說。【普希金】

    在我們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藏著一個人,每次想起他的時候,會覺得有一點點心痛。 但我們依然願意把他放在心底。就算今天,我不知道他在哪裡,他在做些什麼。 但至少知道,是他讓我瞭解,什麼是初戀這件小事。【《初戀這件小事》】

    我不知道有多喜歡你,但如果是去見你,我一定用跑的。【宮崎駿《懸崖上的金魚姬》】

    喜歡是藏不住的,捂住嘴也會從眼睛裡跑出來。

    若有重要的人,就把握機會好好在一起,慢慢吃,慢慢愛。即使與同一個人多次相見,每一次都不會一樣,所以,一定要抱持一生只遇見一次的心情。

    我自己一個人的感覺很好。我並不想要擁有你,除非你比我的獨處更加宜人。

    真正好的愛情,就是"不費力"。不需要刻意討好、努力經營,兩個人已是順其自然的舒服。如果一段情、一個人,得讓你耗費巨大精力來取悅,這已註定不是能陪你到最後的緣分了。最愛你的人,不會捨得你如此辛苦。

    我一直覺得,伴侶的好決不在於他在普世價值中表現出來的那些,讓女生走馬路內側,說話輕聲,製造浪漫之類。我喜歡的,是一個正常人靈魂裡躲著的神經病,是一個智者腦子中存在的白痴,是一朵玫瑰腳下的泥土,是宇宙裡最特別的那顆星,只被我看見的那部分天真。

    互補的人容易一見鍾情,相似的人適合一起變老。我終究還是不喜歡百忍成雙的感情。愛不是忍出來的,它是兩個人把最輕鬆的自己交付彼此,無需多言,已然明瞭。不論哪個年代,這樣的感情都是最好。

    我們在太年輕的時候遇見,除了愛一無所知,所以弄丟了對方。不要太早遇到對的人,人生遇到的每個人,出場順序真的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換一個時間認識,就會有不同的結局。

    你和一個優秀卓越的人相愛,但時間久了你卻只能看到他的平凡。

    年輕的女子,總盼望著遇見個溫雅的男子,雨夜裡他頻頻為他添香,年輕的男子,總希望有個良善的女子,清寒漸重的暮光重她悄悄為他添茶。最後,執手的卻總是那大大咧咧為他添衣的男人,那罵罵咧咧為他添飯的女人,時間並不殘忍,只是美與真若只能二選一的話,總是留下真。

    我知道我只能陪你走這一段路,再見之後,各自安靜生活數年。然後在某個人潮擁擠的街頭,透過公車的玻璃窗突然看見你。我想叫讓司機馬上停車,想用力拍打窗戶來引起你的注意,想從車上跳下來,想奔跑,想大喊大叫,想把整個阻隔在你我之間的世界撕裂。我呼吸急促,面額潮紅,手指顫抖。我在激烈的想象中把自己感動得快哭了。而事實總是,我一動不動的坐著,安靜的看你遠去。你的臉,從開始到現在,我原來從未曾看清楚過。

    有時候最痛的不是寤寐思服,是唯夢閒人不夢君。

    我們共同經歷過的每一件小事,在當時看來也許毫無意義,但註定會成為彼此畢生的秘密,因為在未來的日子裡,哪怕各自努力想要訴說給任何一個外人聽,都必然無法還原當時的景狀,即使能說清眼裡曾看到的,也說不清心裡曾掠過的。

    孤獨與生俱來,談戀愛只是有個人陪你孤獨,不代表就能倖免於難。

    性是動物的需要;愛是人的需要;婚姻是社會的需要,至少曾經是。

    我結婚是因為我遇到合適的,而不是因為結婚而結婚。如果一個人可以活得很好,那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愛情是樹,不是花。

    人對了,哪種方式認識有什麼關係?

    我一生中最幸運的兩件事:一件是時間終於將我對你的愛消失殆盡;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見了你。

    你是我窮極一生的也沒做完的夢,而我是你一念之間就吹過的風。

    距離對於愛情而言,就像風之於火。它吹熄那些微弱的,但助長那些強烈的。

    你偷學那麼多撩人的技能,當真的遇到心動的那個人時,全都傻了。撩的都是不喜歡的,喜歡的都是小心翼翼的。

    我們總想透過偽裝成更好的人來讓別人愛上你,而這也正是戀愛分手的原因。

    愛的本質是賦予一個人傷害自己的權利。

    最美好的大概還是那些初識的日子,是對彼此不全然地瞭解又極度渴望瞭解的那段時光。

    有些人談戀愛,很像逛超市,想買薯片又怕熱量太高,想買牛奶又怕長痘。心想還是買瓶洗髮水,但好像網上要便宜很多。於是空手而返。說實在的,人也就那幾年青春有心力感受愛情的甜頭。等時間一熬過,就會發現愛情靠標準衡量最後只能等來孤獨。如果可以,當有人掏心窩子對你的時候,試著學會珍惜。

    我愛他,如同歲月不在生命上留痕。

    我的院子裡有四萬萬朵玫瑰花,每一天早晨,我就捧一本書坐在門口。所有的路人路過,都要稱讚我的玫瑰,也有想要折去一兩朵的,我統統不理不睬。直到那天你來,笑眼眯成月牙,問我看的什麼書呀?我就知道,這四萬萬朵 玫瑰花,統統是你的,統統都是你的。

    在所有的失戀裡,最慘的可能是曖昧一場,單戀收場,連失戀二字都沒什麼底氣與資格說出口。

    當我心無牽掛的時候,貧窮對我來說只是晚上吃饅頭和吃牛排的區別,無損我的快樂。可當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才深深的感受到了什麼是貧窮所帶來的自卑,非常。

    戀愛就是要互相吹捧,互相迷戀,互相鼓勵。在這個基礎上,再去說什麼互相幫助互相指正互相監督。愛裡面一定要有一些仰望在的。

    婚姻不僅僅是戀愛關係的延續,更是選擇一個親人。

    其實大部分事情都有一個模板,工作、學習、健身等,只要你按照正確的方法好好努力,就會有回報,不怎麼需要再花時間思考。只有愛情不行,沒有任何方法。我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會來,不知道它來了以後我要怎麼辦,甚至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真的愛情,一點都沒辦法掌握愛情。太沮喪了,也太奧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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