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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幽都風廣陌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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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思享
三十歲以前做過的最荒唐的事就是:喜歡上一個不該喜歡的人。
我和娜在大一就認識了,我當然不可否認彼此都是真心真意的相知相愛,但是娜的男性朋友太多,家裡條件也不好,我想她可能在心裡揹負了太多的壓力和負擔,總之,從大一到大四的四年裡,我們總是在吵架、分手再和好的過程中迴圈往復著。
一段不合適的感情,發生的時候實在是太痛苦了。
我是個很戀舊也很執著的人,這段感情不管娜怎麼想,我都是要堅持走下去的,所以我承受了很多感情帶來的傷害。
有陣子娜和小張走得很近,他們是老同學,又認識的時間長,對比起來我在娜的世界裡自然算是個新人,而他們在我面前趾高氣揚地神態和談笑自若的融洽讓我心生惱火,我躲在宿舍裡一週都不想出門。
娜就給我打電話,說是小張想和我談談。
我不明白娜當時心裡的感受,我和她還在談戀愛沒有分手,為什麼要讓第三個人鄭重其事地和我談話呢,有什麼可談的?
當然我還是想盡量表現得紳士一些,我提前半個小時來到酒吧,買了瓜子、啤酒,然後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嬉皮笑臉地走了進來,我的怒火彷彿在胸口爆炸了似的,我第一句話就問,“你們究竟到什麼程度了?”
沒想到一句話就惹惱了娜,她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扔,然後鐵青著臉站起來就走,我說你等一下,然後撿起碎在地上的啤酒底,重重地劃傷了我的手背。
後來娜緊緊抱著我,捏著我的手腕幫我止血,而喝得醉醺醺的我,一直在嘴裡嘟囔著:“不要和我分手,求求你不要和我分手!”
後來我還掏出了提前準備好藏在衣兜裡的一支玫瑰花,送給了娜。
當然後來我們還是分手了,現在想起來覺得毫無意義,可是當時確實刻骨銘心,只能說是情緒使然吧。
這就是我一生中幹得最荒唐的一件事。
高中時期,本來學習成績還算優異,高三時候迷上了網路遊戲,那時候天天晚上宿舍熄燈以後,就和幾個小夥伴,一起翻宿舍鐵柵欄以及學校圍牆出去上網,那叫一個驚險刺激,既要躲過老師及宿管大爺,也要躲過在學校裡巡邏的保安們,時常有人被保安們發現,然後開始了你追我逃,索性大多數都是有驚無險,那時候口袋裡也沒多少錢,去網咖都不怎麼捨得打的,都是徒步走去的,然後先在網咖樓下吃碗炒麵或者炒米線,麻辣燙之類的填填肚子。最後到達網咖,在網咖裡昏天暗地的玩著遊戲,一般也就一個新鮮勁,基本玩到1 2點就都在那裡睡覺了。早上再隨著不住校的學生一起混進去。上課就在那睡覺,而我的學習成績也隨之一落千丈,那時候只覺得學習沒用,學習太苦了。現在想想如果當初好好學習,現在的我可能也許會更好吧。
沒能好好學習,是我現在比較大的遺憾,在這也奉勸在校學子們,好好學習,把精力多一點花在學習上,多休息,多運動,不要沉迷網遊。有個好成績,才會對以後的人生有好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