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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J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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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靈兒33941081
我也是離婚,孩子在前夫那裡,離婚時說的我隨時可以去看孩子,離婚手續辦了沒多久,就跟小三住在了一起,從孩子偶爾可以跟我住一晚,到每週只能跟我玩幾個小時,規定每個月可以見四次,可見三次的時候都不多,能不接電話就不接電話,有一次為了一千多的成長補貼,我說下次看孩子帶過來,他卻直接讓孩子跟我要,然後讓孩子拿垃圾桶,讓把我給買的玩具往垃圾桶裡扔,孩子才四歲,只能都聽他的,我去看孩子,孩子要跟我玩,他就叫到屋裡去,這樣,還如何繼續堅持下去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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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魔鬼達喀爾
不得不佩服鄙人的作為,生為人父或人母,你連最起碼的骨肉相連都這麼惡毒的,虧欠了孩子,傷害了原配。雖說現在社會炎涼,但是絕情的人沒你這麼的自私自利啊!人在做天在看,天道輪迴,蒼天擾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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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蕊蕊二寶媽
離婚只是這段感情結束了,不代表你的親情和血緣關係結束了,離婚已經給孩子帶來了傷害,也許離婚是無奈或者其它原因,但是你還是應該儘量做到父母或母親的那份責任來你ni補對孩子的愛,不知道誰發的這種問題,對自己孩子都不愛,你還能愛誰,給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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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a為你消愁的浮雲
離婚是傷痛的誰也不願意,但婚姻走到極端時我想不是一個人可以做成的!最大傷害的系孩子,一個不完整的家帶不了孩子健康的成長,作為母親放棄孩子是多麼後悔的事!千日有娘千日貴,一日無娘賤過坭!為孩子,為自己以後無甘內疚,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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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
那夏天發先生缺良心,他都不來的,20年了,可能是女兒不重要的,男孩對他來說很重要的,他敢去承認被他拋棄的女兒嗎?他不敢的,他可睡的踏實,睡的良心會安嗎他也該好好想想被他拋棄的孩子歷經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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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靠山4
唉!離婚啊?最受傷害最受苦的是孩子啊?你們是離婚了,但孩子是無辜的,試問你這孩子是你們婚內所生的嗎?
如果不是就另當別論,是他人所生與你無關。
如果是你的親生骨肉,孩子身上流著你的血,怎麼可以斷絕來往呢?
有你這樣當父母的嗎?簡直笑話荒唐之極。
如果是人不是畜生,不該提此類讓人不可思議的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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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陳群律師
您的問題是:
離婚後是否應該和從前的孩子斷絕來往?
您的問題有些奇怪哦!
從表面上看,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因為您跟前配偶離婚,解除的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和跟配偶的共同財產關係;
但是您跟孩子的關係,不是法律擬定的關係,而是血緣關係,是自然關係,不可以解除的,在我們國家沒有解除血緣關係一說。
也就是說解除血緣關係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從道德上情感上說,自己的孩子如何放得下、丟得開、離得起?
您從前的孩子,如果是未成年人,您是必須撫養的。
即使您不是實際的、直接的撫養者,您也必須依法、依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向實際撫養人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您也有法定的探視權。
所以,您與未成年孩子斷絕來往,是做不到的,也不應該的。
再者,也不知道您為什麼會有與從前孩子斷絕來往的想法和說法?
很奇怪,實在是無法理解。
難道那個孩子已經成年,母子或者父子交惡、關係破裂,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他已經成年,他傷了您心,您不想搭理他,這個是自由處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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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淡然4508
既然你這樣問,肯定你就有這樣的想法,孩子是別人的生的?不是你自己生的?別人為你養孩子?離婚只是大人的事,孩子是無辜的,你可以不和對方聯絡,但是如果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管不顧,就真的不配做人了。不過現在這樣的事也多,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拋妻(夫)棄子,好像孩子也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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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93826433737
離婚後跟從前的孩子斷決關係,你是一種什麼樣人,不但不撫養,而斷決關係,是無能力,還是不養,你為什麼生孩子,你提這個問題有目的,是一無道德的人,無良心之人,親生孩子想不管,自己去想天倫之樂,這種人走到那都沒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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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有你這樣的想法滾遠點,以後老了也別打擾孩子!有多遠滾多遠!應該把你這種人判掉才對,孩子的人生沒有重來,沒有一句對不起就可以彌補孩子成長缺失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