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勇哥評說

    有你的名字肯定就不合理了,你想過被欠款人的感受不?別人的錢是用勤勞汗水換取來的,老賴白給別人糟蹋了,曝光還不合理?吃人不吐骨頭的邏輯思維。

  • 2 # 南泊灣光祿卿

    什麼時候開始為老賴聲張正義了,難道惡意討薪爬塔吊的還不夠多嗎?試想一下你被欠薪一年是啥感受?況且現在80%的失信人活的還是比較快樂,沒有因為限高而苦惱,相反那些追債人是相當苦惱。(小額網貸除外)

  • 3 # 李佳臣

    誰讓你借錢了?你借錢啥目的?玩股票的,賠了,難道找股票交易所?你借錢,沒達到你的目的,完事你陪了,幹嘛,誰允許你穩賺不賠,賠了你活該。。。。。。不應該就曝光老賴,這個老賴借誰的錢,借了多少,都應該曝光,讓大家知道:沒有借錢的這個人,世界上就應該少一個老賴,甚至少很多老賴。。。。。。最主要的是,既然有老賴,那就有借給他錢的人,任何事情都有起因,能曝光,就說明這個根本沒有隱私,你要站在中立角度看待事件,而你曝光卻選擇性曝光,那就說明這個事件,有引導觀眾的的意味,就跟推銷,傳銷一樣,只不過有的犯法,有的不犯法,煩不煩發看法院怎麼判,就像不是你撞的你付什麼福

  • 4 # 婷婷堅強人生

    如果老賴有財產不償還,對老賴用盡各種方法逼他還賬,如果任何財產都沒有,在用盡各種手段往死裡逼,那就是人死賬清,看情況定論吧,借錢的時候麻煩也要考慮能不能承受以後出現意外的風險,電視臺反覆播放只能讓老賴無路可走,還怎麼還賬,要的是錢,現在成了要命了仔細想想吧!

  • 5 # 一點1

    肯定不合法,老賴都是憑本事欠債,有本事的人都是人才,人才就是精英,精英就是國家棟梁,怎麼能隨便暴光呢,暴光了大家都知道這個人才,別的地方就會挖走,本地就會損失,應該保護起來,避免受到黃世仁的搔擾,必要時配備警衛人員輪流保護,如果安保級別不到位,建議升級由武警保護,這點經費一個縣應該是出得起的,不然真的對不起這些人才。

  • 6 # 彩彩1326

    我認為應該公佈失信人的名單合付情裡!而切又合法!因為透過法律來公佈!侵什權?他借錯不還!己經侵犯了他人的權利佔用了他人財產哪點不付合!還應該加大力度!

  • 7 # 煙花易冷184610885

    關鍵是老賴這個詞已經被推上了風口浪尖,電視臺還有新聞媒體有一定的成分也是在迎合大眾,博人眼球。我想隨著將來失信人員越來越多,那這個事也就見怪不怪了

  • 8 # 在世道中塵封

    之前的老賴,定義是那些有能力卻不肯還款的人,現在是把那些只要欠錢沒有能力還款的都定為老賴,確認為老賴的人,有幾個是欠私人款的?你還不還還真沒有多大影響,無非就是搞臭你而已。

  • 9 # 夢多248518879

    首先回答這個問題應該站在相關法律的層面上,失信人欠款是民事行為,但地方都是電視臺播放欠款人資訊屬於侵害隱私的違法行為,而且兩件事情主體有所不同

  • 10 # 陝北李保衛

    不合法。這是法院的執法者在執行過程中走了極端,也是對法律精神的誤解。執法者一方面要準確理解法條思想,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充分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讓法律效果達到最大化;另一方面在執法過程中還要充分考慮執法的社會效果。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只考慮法律效果而忽略了執法的社會效果,那隻能是堵住了這頭而放開了那頭,永遠無法實現所謂的和諧和平衡。電視臺反覆播放失信人欠款資訊對欠債人來說造成的負面影響無可估量,簡直可以用趕盡殺絕來形容。俗話說“有頭髮誰願意當禿子”,有錢誰願意當老賴?

    電視臺反覆播放欠款者資訊無疑是要逼死欠債人讓欠款徹底無法償還,可能會發生出借人要不回欠款,欠款人也被逼命喪黃泉,造成雙方悲劇。人常說“狗急跳牆”,如果整個社會對欠債人形成圍追堵截,到處喊打的態勢,欠債人不僅感覺自己還債無望,喪失了活下去的信心,而且還可能引發他們內心扭曲,產生稠很社會,包復社會,進而引發極端暴力刑事案件,給社會帶來更大的矛盾和不安。

    在以金錢為核心要素的現代社會,無論是法律法規的制定者還是有血有肉的執法者,都應該在實踐過程中結合實際情況,不斷豐富經濟糾紛的解決辦法,全面理順並能形成一套既能維護出借人合法權益,又能鼓勵或扶持借款人進行二次創業(就業),讓他們有相對穩定的收入為還款創造條件。

    因此,電視臺反覆播放欠債人資訊、限制欠債人出行乘坐交通工具、各法院時不時公佈失信人名單等。這些做法看似在窮盡一切辦法為債權人“要錢”,但反過來仔細想想,你們把欠債人“糟蹋”的啥都沒有了,失去了賺錢的一切條件,你讓他拿什麼為你還錢?

    在一個良性發展的社會,法律和制度會規範債權人和欠債人的關係應該是相對和諧包容的。

  • 11 # 688手機影片拍攝

    看到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地方電視臺不合法,首先是債務已經產生,不能把個人隱私發到網上,這違法的侵害個人隱私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應該用合法的方法去追債,不應該侵權!現在很多人不是真正的老賴,有些是因為生意虧損,真的生活都是問題。要把惡意欠錢有錢不還的定位老賴是可行的。誰願欠錢不還,誰願天天被人催。現在很多年輕人因為信用卡,借唄,京東金條等負債累累,這是誰的錯 ,這些披著合法的外衣的金融貸難道沒有錯嗎?造成很多人失信,不能正常生活,這個問題不值得深思嗎?我很少看評論,今天看到很多評論不知實情說話不當,不要為了自己口上一時痛快而攻擊別人,債權人為了要錢要多想想辦法,我外面也有貨款很多沒有要回,今年又是疫情,誰也有困難的時候,要給他們時間,他們現在沒能力還你不代表以後不還,就是把他們起訴到法院也是先先協商解決,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我們要的是錢,不是命!電視臺曝光失信人雖然有的經過法院認可,可是這樣的方法好嗎?只能逼得欠錢人本來還有意願慢慢還,曝光就是死棋,任何被曝光人還會有機會還錢嗎?電視臺是為了效益,為了錢才播,要把真正的老賴和有困難的曾經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分開 不能一棒子打死!前段時間我發的評論有點簡單,很多有頭腦的人一看就懂,那些思維簡單的人因為痛恨失信人,所以意見不一樣很正常,現在是輿論自由,說出自己的想法很正常,可是不要攻擊人,我也是受害者,誰不想把錢要回來!有些失信人是欠了社會的高利貸,他們用法律保護他們的權益,把債人起訴後逼得欠錢人生不如死,這樣就合法嗎!要多瞭解一下原因,不要一邊到!所以我說的借貸有風險。所以我認為電視臺沒有權利曝光失信人,要把授權證明檔案一起發出,如果沒有合法的證明材料,受侵權方應該依法律保護自己起訴電視臺。

  • 12 # 萬丈17

    我覺得合法,一個失信的人就應該讓他負出代價。二千多年前,孔子任魯國中都宰時就把道德敗壞,喪失誠信的人給孤立,公佈於眾,人人嗤之以鼻,魯國沒出半年民風都祟尚“有道德為榮,失誠信為恥”。所以中國一直倡導:講文明,守誠信,有道德從沒間斷過。

  • 13 # 希望131936922

    反覆播放失信人欠債資訊合不合法,這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就此事而言,對於欠債人來說打擊當然是最大的,這是在把豪無償還能力的欠債人往死胡裡逼。使得欠債人被逼無奈,只能選擇極端方式,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非常嚴重。

  • 14 # 書言爸爸

    合法,老賴的行為侵犯了社會的公平誠信原則,屬於違法行為。對於違法行為的打擊,可以有效保護社會秩序和其它公民的財產安全。這是國家公權力的義務,和懸賞令一樣。

  • 15 # 新能源蓄熱頂尖產品

    這是一種嚴重違法事件!是誰給他們這種惡意侵犯個人隱私權的權利?法律概念上的“失信”不等於道德概念上的“失德”!強烈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建立完善的個人資訊披露審查制度,同時也完善法律概念上的“失信”標準細分化,不要採用籠統的,簡單的“失信”稱呼。

  • 16 # 老鼠藥找克馬修

    非常合法,原因有三第一他們得到了非法收入,第二他們已經犯了欺騙罪,第三他們犯了傷害罪,地方電視臺只是幫那些弱智群體討公道更能警告更多的弱智群體受到傷害。

  • 17 # 崛起中國力量新觀察

    合法,讓老賴無處可藏,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中華民族大法用了用了幾千年,維護著法律體系,當今社會更加完善,如果讓失信人欠款不還,那才是法律的缺失。

  • 18 # 律法之緣

    合法,首先電視臺播放失信人員資訊的前提是該案件已經透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程式,同時由於失信人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為了督促其落實相關義務,法院透過新聞媒體播放其相關資訊於法有據。

  • 19 # 國哥7k3j

    現在還講什麼合不合法。

    別人支付費用而電視臺也是要以賺錢為目的,有錢它什麼都播。

    你如果沒有媳婦出點錢叫他們為你做一個專訪:

    就說某某因立志創業,長年日夜行走商場之中,因時間緊,任務重無法抽出寶貴時間去找女朋友,因目前事業在不斷擴大,生意烝丞日上,急需一個內當家來主管財務!要求不高:大學本科,略懂財會,身高1米7左右,相貌中等偏上均可。在配上影片絕對討到媳婦。

    哈哈哈哈哈!二萬快就夠了,頂用。

  • 20 # 小河流淌匯成歌

    合法。對待失信人必須這樣才能構建誠信的社會。

    現在的失信人,大都有許多欺詐行為:借錢以急用藉口欺詐、利用親情、友情欺詐、說謊欺詐、轉移財產欺詐、製造串通假證據虛假訴訟欺詐。總之,等於大白天搶錢。

    所以,對得失信人堅決不能手軟,必須立法判刑。否則嚴重危害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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